03.05 开车撞了人已安排住院,患者家属不断要求垫医药费,该如何处理?

高山流水1510337


开车撞了人已安排住院,患者家属不断要求垫医药费,该如何处理?

根据你的描述,昨天你在省道上撞了行人,交警让你与伤者家属一同送医院住院,並已支付了检查费及前期住院费用。

首先你要清楚认识到,法律是保护弱者的,一般情况下机动车撞到行人都是全责,即使有证据证明行人有过错,也只分担小部分责任,你还得承担大部分责任。你在省道上行驶应该避让包括横穿省道的行人,你这个避让不及时也好,避让不当也好,你应负全责。

认识了这个问题后,你的问题好回答了,我今年70岁,根据我参予过单位,亲友的多次交通事故的处理经验,我负责任的告诉你,对伤者家属垫付住院费用的要求不应拒绝,也不能拒绝。为什么?我讲几点供你参考:

一,交通事故责任赔偿除了住院医疗费用,还有后续医疗费用,误工费,陪护费,交通费,车辆修理费等等多项费用,所有费用之和按双方责任比例各自负担,首次住院费只是其中一部分,机动车主垫付的住院费直接交到医院账户,交款收据在你手上,出院时凭交款收据办理出院手续,这钱用不了也到不了伤者家属手,你最后凭交警事故责任认定书将有正规发票的住院费用到保险公司理赔,全责可以全部报销。你完全不需考虑垫付的住院费用不能收回问题。

二,如你不肯垫付住院费用,对方家属又无力支付,造成伤者死亡的,最后不能取得对方家属谅解的,你不仅多赔付若干项费用,还要负刑事责任。

以上可能性很少,但因机动车主不肯垫付住院费用,延误抢救时间,造成伤者病情加重,甚至伤残等案例时有发生,届时你要赔付的项目和金额要多了去了。而且出于人道精神,你也得积极配合,主动垫付住院费用。

三,只有主动关心伤者,积极垫付住院费,取得伤者家属的理解和宽容,以利于交通事故的尽快处理。否则伤者家属会以延长住院期,调解时纠缠于营养费,陪护人数,后续冶疗费等问题,让你在调解期事故处理不了。最后甚至于对簿公堂。

一般情况下,撞人交通事故是要扣机动车的,伤者出院后就可以在交管部门调解下一次性处理结束,可以取回暂扣的车辆。你也很快可以得到理赔,自己负担的部分很少。

你与伤者因垫付住院费用关糸恶化后,交管部门或调解委员会调解不了,就要到法院处理。

到时你要多花钞票,多花精力和时间,你的爱车将不能很快地回到你身边。出了交通事故后,要正确处理与伤者关糸,积极配合交管部门调解处理,利人利己,和谐社会。





多多爷爷


这种事吧,不是说为了让肇事者不负责任,要是我的话,我除非刚开始送伤者入院的费用,其他一概不垫了。下面来给你讲个故事,也是以前报道过的一个故事,或许对你有用吧。

有一个驾驶员开车其实很小心的,但是很不巧,那天擦碰了一位老人。刚开始,伤者家里人也很客气的。肇事驾驶员也是一个很负责任,很善良的人。因此,只要医院里差钱了,他就会第一时间保证治疗费用的充足。而且一直以来和伤者家属沟通也很顺畅,感觉双方之间都很理解。

然而,到最后要出院的时候,医院里结帐仅仅差了500块钱,当时驾驶员心想那么点钱就让伤者家属先垫付了吧,平时感觉这家人都不错。然后发票给带过来把500块现金到时候给他们就是了。然而,正因为最后这个500块钱,导致了很大的风波。

结账后,几万元的发票直接被伤者家属拿着了。结果,伤者家属这时候也不像以前那么好说话了。直接要求,要么把营养费什么的先给了,要么把发票金额都给了,这样才能给发票。协商多次未果,后来对簿公堂。伤者家属说钱是他们自己付的,要想拿发票必须给钱。经过审理后,去医院调取了交钱监控,最终,还了驾驶员清白。

遇到这种事,负责是必须的,但是必须要保证好自己的权利。你可以在每次给钱的时候要求对方签收条并注明预付医院医药费。这种事其实不要怕麻烦,也不要怕伤感情。正所谓“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当今社会,交通事故也是频发,安全驾驶很重要。真的一不小心发生了不幸的事情,那也必须按照既定的程序来走。可以垫付,但是要有收条,如果对方不同意打收条。那就把钱交给交警部门,由交警部门来交付。或许由伤者寻求保险公司垫付。该配合的要配合,不得消极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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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天评地盐城哥


人伤事故到底要不要垫付,的确是让人头疼的事情,我只能说有大多数情况下尽量少垫付,但特殊情况下要积极垫付。

大家不愿意垫付的原因:怕钱回不来

为啥不愿意垫付,从我们的办案经验来看,主要有两个原因:

1.害怕伤者不配合理赔,导致车主不能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

在车主理赔的时候,有的伤者故意不提供相关的必须的资料,比如用药清单、发票、病历等,导致车主不能直接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

2.害怕伤者无理取闹,在后期提出过份的要求。

有的伤者得理不饶人,会对车主提出各种过份的要求,而一旦这些要求不满足他的话,他就有可能不配合提供理赔资料、故意赖在医院或者其他的一些无赖行为,增加了车主的麻烦或者额外的负担。

其实,总结起来就是一句话:我们担心我们垫付的钱不能拿回来!

大多数情况下,尽量少垫付;但是,主责以上的重伤事故,尽量垫付,至少不要跟伤者家属闹僵

大家也都知道,法律并没有要求车主有“垫付义务”,只有“赔偿义务”,而“赔偿义务”的执行肯定是在治疗结束以后。所以,我们记住一个原则:只要在后期不可能涉及到刑事责任的事故,尽量少垫付。

但是,有一个特殊情况下,我劝大家还是要尽量垫付:主责以上的重伤事故。

我为什么劝大家对这类事故要区别对待呢?是因为这类事故有可能让我们承担刑事责任,比如最后出现了伤者抢救无效死亡了。

如果一旦要被追究刑事责任,那么能否获得死者家属的谅解是法院是否判缓刑或者免于起诉的重要参考依据。

如果前期肇事车主不垫付任何费用,导致死者家属对肇事车主情绪很大,那么对后期要想获得他们的谅解书就会比较麻烦。所以,我建议对于这类事故,我们尽量垫付!

垫付时的注意事项:尽量获得相关资料和控制垫付额度。

垫付医疗费时,为了防止出现后续伤者不配合车主理赔的情况下,我们必须要有两个注意事项:

1.一定要获得相关的资料。

重点要收集的资料包括:用药清单,医疗费发票,病历等,最好要求他们提供原件。如果实在不能提供原件的,那么至少要提供复印件或者清晰的照片。否则,如果连这个都不愿意配合的话,我们可以坚决拒绝垫付。

另外一个资料,就是要让伤者方签署收到垫付款的收据,这是我们在后期理赔时,万一遭遇对方不配合的情况下,可以向保险公司出示的赔款证明。

2.注意控制垫付的额度。

一方面,我们首先要了解保险公司对于非事故用药、非医保用药可能会拒绝赔偿,也就是说并不是伤者用了5万,保险公司就一定会全额赔偿5万,但是我们在垫付时又没有能力做区分,所以控制一下垫付的额度就很重要。

另一方面,我们还需要根据我们的事故责任比例来控制我们的承担比例。比如主责情况下,按法律我们可能会承担70—80%的赔偿责任。那么,我们自身的垫付比例坚决不要超过这个比例,最好能在这个比例下调个10—20%。

总结来看,垫付比例有如下建议:

1.如果是主责,垫付比例尽量控制在50%—60%。

2.如果是全责,垫付比例尽量控制在70%—80%。

3.如果是其他责任,尽量不垫付。

积极帮助伤者获得交强险的1万垫付

交强险有垫付功能,很多人可能还不清楚,今天我简单说一下:

1.可以垫付的额度:10000元;

2.申请垫付的条件:车主有责,已发生医疗费用超10000元(各家公司额度略有区别)

3.申请提供的材料:交警队开具的垫付通知书,已发生的医疗费发票、用药清单、病历以及医院的证明等。

我们应该积极帮助伤者获得这个10000元的垫付,一方面体现了我们自己的人文关怀,另一方面也可以帮助减少我们自身垫付的费用。

何乐而不为呢?


保道笔记


首先向你解释下交强险和商业险在处理人伤中的区别在哪里。

交强险是国家强制性保险,人伤案件中,医疗费10000元,死亡伤残110000元,在交通事故中责任比例分为全责、主次责、同责(责任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比如在人伤案件中占次责,在交强险医疗费10000元内都可以垫付,车主自行垫付或向保险公司申请垫付(条件是医院出具垫付证明,交警出具垫付通知书)都可以。你垫的钱都会赔给你,交强险责任划分上是不做分摊的(无责案件另行赔付),国家设立交强险的初衷也是让伤者得到及时的治疗。

商业险顾名思义是商业性的保险,是对交强险的补充赔偿,商业险在赔付医疗费时会有医保外用药的说法,医保外用药通常说的自费用药,在保险赔偿内不赔或者按比例赔付,商业险是要按责任比例分摊后赔付的,比如该人伤案件,伤者前期医疗费到了3万元,交强险的医疗费报销10000元,还剩20000元,车主占次责,只承担30%的责任,车主可以在20000元的30%内垫付,垫付前要和伤者协商好事宜,还有自费用药的事宜。如果车主觉得医药费高,无法垫付,也可以像保险公司申请商业险预付(提供医院的病历本。诊断证明,所产生的医疗发票,用药清单,入院证等在把交警事故认定书一并提交给保险公司)。

这样做伤者自然不会天天找你去垫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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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要记住,四个不!不垫付,不和解,不探望,不商量。一个真实的案例,有一天,我市内主干道4排车道直行,限速70,我开到60 电动车闯红灯,造成相撞,身上多处骨折,我有视频记录仪,第一时间,我打122.120,保险电话电话,车被拖走,交警判我次要责任,对方是弱势群体,我随救护车一起去了医院,对方称没有钱,乡下的人,我出于人道主义,垫付了5万块钱,随后保险公司理赔,需要一切修车,住院的费用的发票收据,结果戏剧性的一幕发生了,住院的人说,如果想要发票,再给他两万块赔偿,被撞不能白撞,这就是人性,这就是社会。最后通过的法院才得以平息。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一切就交给保险公司解决,他们的律师团队,不会多付给对方一分钱。


马大白的世界颜色


我前年撞了人,电动车闯红灯撞我左前翼子板和机盖上飞过去了。锁骨骨折,肋骨断了三根。首先,扣车地点停车是免费的,不收钱的。第二天我找一个叔叔把车提出来了。第二,一分钱不要给他垫,我前期除了叫救护车费用和2000住院押金再也一分钱没出,也不要去医院看,他会和你闹。让保险公司理赔员去确认就行。一律电话协商违章伤者和理赔员赔付款项。最后去保险公司签个字,还和他要回了我垫付的款项。一分钱没花。修车和医疗赔付全走保险,第二年保费涨了三百多。今年找人又降下来了。

本来我有行车记录他闯红灯,但和交警队本着人道主义精神,拿着保险公司的钱医治伤者为原则,定了我7他3,多赔付点,我也没意见,反正明年也涨不了多少钱。

喔对,交警队的协调律师让违章伤者去医院找人做了个伤残鉴定,交强险赔了5万多,商业险赔了8万多,总共不到十四万,我和他说为了给他赔得多一些是如何定责的,否则这些钱都倒不了位,伤者家属都说赔好了,家属是个明白人,知道自己闯红灯,我有证据也不怕他胡闹。最后和平解决。

还有,即便电动车全责,你拿出证据了,也不建议你定他全责那么做。

如果是电动车全责保险公司只会根据责任比例理赔。就按至少10%定责的话,可能只陪几千块,那样对谁都不好,伤者家属没钱看病还是会和你闹,你也不得安宁。而且交警队也会协调让你多负点责任给他看病,毕竟中国交通法还是偏向弱者(行人)一边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反正你你明年也就涨几百块。让保险给他赔几万看病更人道。 但如果是无赖,想靠这个发家致富的!和你要百八十万的,那你让他告去吧,他得同时起诉你和保险公司,而你什么都不用管,协助保险公司提供证据即可,保险公司承险是要对险主负责的。

忠告:行车路上谁也保证不了万无一失,三者和不计免赔一定要上,以我家这边为例,撞死人的话赔付已经达到85万了,自己琢磨吧筒子们。


RexBo


相信每个人行车都不想发生任何交通事故,但是假如不免发生汽车相撞,伤及他人的情况,那这种情况是自己先垫付医药费还是直接走保险流程呢?

汽车撞伤人的情况下,首先要做的是打120急救电话,救人才是第一任务,其次打110和保险公司汽车定损。让交警和保险公司定损事故责任划分,哪一方是主要责任,哪一方是次要责任,防止和家属方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发生事故撞伤他人,一定不要心虚,保持心态稳定,切记事故逃逸,被抓到法律必定严惩。

在医院不要主动垫付医药费用,即使要垫付医药费用也要把收据发票等收好,否则没有收据,保险公司不会报销,费用自己白交了,而收据与发票是向保险公司报销的凭证。而另外一点,因为汽车基本上都是有交强险的,交强险的第三者仅是1万元,建议也可以垫付1万的费用,与此同时加快保险的流程,让保险公司和伤者对接,自己不用出面。

在此过程不要担心法律对自己名誉的影响,从而选择与伤者私了,不能让伤者家属以为自己胆小怕事,可能做事会得寸进尺。毕竟购买汽车商业险都会在事故认定时,保险公司会进行赔偿。

因此在事故中,如果自己垫付医药费用,可以少垫付,不必过多,而且收据一定要收好,作为保险报销的凭证;建议不要多垫付,可能会引起不必要的经济纠纷,而且在事故一刻要确认事故责任划分,让保险赔付。基本原则是,保险第一时间赔付,让保险支付,如保险走流程,自己可能少垫付。

最后关于开车撞伤人应该如何处理更合适了。只要按照以上步骤不会错。


车品顾问


本人亲身经历、今年四月份开车左拐、一个老头碰到我反光镜!当时倒地老出血、下车打120、报警、报保险!交警来了看了老头88岁!不敢定责。直接扣车、扣证!医院那边传来消息、脑内出血病情严重!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吓安逸了!也没有经验、马上去医院垫付一万元!后面保险公司又垫付交强险一万元!中途多次买上礼品去看望、想到时候好解决嘛?最后出院花了一万五、家属那边还剩5000元!去保险公司协商、家属立刻翻脸不认、除开保险公司赔偿得五千多、还叫我拿出8000元、最后协商赔了四千元、一共花了八千元、因为保险公司又一部分自费药报不了。最后个人认为、病情严重可以适当垫付医药费、记住一次性不要垫付太多了!用不完家属绝对是不回退你!因为最后协商必须要家属签字你才能拿到钱!交警队主管划分责任、至于赔偿最好叫保险公司出面!停车场不会收停车费、一般会象征性收一点保管费!不会太多!我扣了一个月给了120元!


付维城1


我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告诉你,千万不要垫钱,到时候说不清,让伤者自行处理,让他们自己出钱,如果你拿钱,他们会什么检查都做,漫无边际的要求,其实根本不是多大的事,他们会小题大做,全身CT,脑CT都做,如果你不出钱,他们会收敛很多,因为都是自己的钱,他们也弄不准,能不能报,所以不会乱花钱。

我曾经开车撞人了,最后我跑了,他们告我肇事逃逸,后来我去医院看伤者,根本什么事没有,就是想讹诈,我一直拖,他们打电话给我,我说你们起诉吧,不起诉一分钱不给,当中我们谈过私了,他们抓住我逃逸不放,要30万,最后他们起诉了,他们起诉标的额才15000,最后我赔了7500多。我承担意外损失100元,诉讼费94一共194元,已经过去4年了,194也没有要,从兰考开车到我家来回不够油钱。

第一不要私了,第二不要垫钱,你要学会拖,先消磨一下他们的气焰 ,慢慢他们就没有劲了,都忙的要死,谁也没有时间天天耗着,慢慢对方会让步,最后怎么都行,也不会狮子大开口了,清醒以后就说理了。你要是急着解决,能讹死你,漫天要价,提出很多无理要求,什么误工费,营养费,后期治疗费......,叫你应接不暇。

出事了要沉着应战,不要主联系伤者,更不要急着处理,告诉他们你没有钱,让他们先把钱垫上,最后保险公司给,这就是我的经历,如果喜欢请你关注我,谢谢大家


大海传媒


17年6月5日,早上下点小雨,我车右转,一电瓶车从我左面直行,当时视线不好加上电瓶车带头盔估计也视线不好,我车快转直了,这电瓶车速度太快,在我车头轻微擦了一下,倒在对向车道。

当时马上报110和保险公司,同时叫了120急救车,对方被很快送医院,我留现场跟交警和保险公司前期处理并拍照,后面车被拖走(实际开走)!本来报着不垫付不探视的心态,我没跟救护车去医院,但我这边事故处理完,对方就打电话说我怎么还不到医院,说检查要交钱。从处理交警交流得到,我基本全责,逃不掉。由于我急需用车,想第一时间让对方签事故责任书,这样我第一时间能拿车出来,于是我去了医院,交了前期检查费和住院费3000,跟医院医生交代用医保类用药。

由于急用车(跨地级市跑业务啊),交完钱第二天买了点水果探视,便协商签事故责任书,对方住院不能去,委托他儿子处理(写了委托书),他儿子是教练,比较精啊(我也是遇得到)!这家伙要我再交5000,我于是交了5000到医院,后面去交警队处理,由于一个材料不全,他儿子不乐意了,说这说那,意思大家都明白,要我私底下给点钱出来!这下我算明白了,私下给钱肯定不可能,后面找了下熟人跟交警队那边沟通一下,反馈过来的意思怕我不认全责(对方有抢道嫌疑),我也就拖着。

大概一星期,对方钱用完又打电话给我,我说我一个打工的没钱了(各种理由没钱),保险公司可以垫付1万,对方伤者还是比较好,我把保险公司垫付材料弄好,他把事故认定书签了,交警通知我签事故认定书(全责),我顺利拿车(交了120拖车费)。

后面在他1万没用完的时候买了点水果去探视,之后打电话老说没钱,接到他电话我就说出差,要多久怎么的,说不好什么时候回,后面一直不探视(车在手,不担心了)。

医院他住了3个月自己出院(前期自己交费票据拿自己手里),本以为他很快会找我处理,那知道他要评残疾(评残有打电话给我,我说没时间,你通知我保险公司),拖到18年1月15号,他直接找黄牛把我起诉到法院,起诉不用管,按时间本人一定要出庭就是,保险公司会有委托人的,自己准备好交费单据就是。庭外和解,医疗非医保用药保险走不了,协商下来我出来4500块(当时医院总共我出了8000多),多出的钱保险公司退我账户里,拿到法院调解书,整个事故处理完。

今年买保险,保险费增加了1000多,到营业网点交费,突然想到自己车去年修理和拖车费没报(其实就一点刮擦,当时保险人员说给400修理费,我看没必要就没去修理,拖车费就120也没放心上),想想这里报了能省点钱就咨询营业网点能报不,保险公司重启案件,报了520块钱给我(400没用发票),第二天到账,整个案件算是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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