眯脩米修
又是李鬼頂替了李逵?而且李鬼混的風生水起,李逵餓的慘兮兮。
這樣的事情並不鮮見,然而後續追責之路卻蜿蜒曲折。最多也是受害者在歷經千辛萬苦之後得到一定的經濟補償。
一個人的命運可以被人為篡改是多麼的不公?25年前,一個叫做“許新霞”的女人冒名頂替了一個叫做“王宏偉”的男人。兩個人的命運因此發生改變,冒名頂替者現在已經是大名人民醫院的主任。可見,冒名頂替者一路綠燈,頂著別人的身份過得悠哉悠哉。
這件事情與以往冒名頂替案件的不同之處在於:冒名頂替者和受害者不但姓名不同而且性別不同。我們不禁會震驚於那些操縱此事的人,他們是何其的膽大妄為,竟然可以如此囂張的改變別人的命運。
不要用過去落後的設備和制度來當作翫忽職守、濫用職權的藉口。這種冒名頂替的做法不是一個人能辦成的,無論是當時的老師、校長、教育局、戶籍管理等等多個環節都有難以推卸的責任。
凍結戶口,讓冒名頂替者給予受害者賠禮道歉和經濟賠償只是亡羊補牢的第一步。怎樣處罰冒名頂替者,怎麼處理那些幕後操縱者才是更重要的。他們犯的錯,必須要由他們來承擔。
對於受害者來說,即便獲得再多的賠償也換不回去逝去的時光,自己的一生被別人操縱,其中的滋味我們外人難以體會萬一。
對於冒名頂替者來說,除了給予受害者賠償,還應該接受一切處理結果,更應該為自己的行為感到羞愧!
對於那些操縱此事的人來說,等待他們的應該是法律的嚴懲!
夜雨如書
三體對地球:你們是蟲子!
冠帶對平頭:你們是蟲子!
消滅你,與你何干?
割掉你,與你何干?
我們來看相關某局的不屑推諉,就知道,他們原是把事主當做隨意割的芻狗。卑賤芥微的植本,原本一片一片地遍地都是,它們有何用呢?普羅都長不高,不粗,不壯,從而無法自拔於芻狗之列,只會白白享受這陽光雨露,自得其樂不厭其煩地做著開花結果播種育籽之類苟且之事,它們本身對天地進化之大道有何裨益呢?
原來是有用的,冠帶可以割來扎作芻狗,用以祭祀祈禱上天更加眷顧自己,讓自己越貴,也可以當作厚禮相送,讓自己越富,總之是為讓自己頭上的冠與腰間帶越華貴。
它們也就這點用處了!它們應該視之為榮譽,為義務,為生到天地間的目的。然而它們中有的雜草卻生出刺兒來,還隨風搖擺掙扎,彷彿想要扎冠帶們的手,這真是“世風日下,草心不古”了!
冠帶們是依照祖宗老子的話來做的,“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聖人不仁,以百姓為芻狗”他們便是以承繼至今的當代聖人自居的,對百姓不仁不義是鴻蒙初闢便定下的規矩,是老祖宗讓把它們當芻狗的。
我們說這些虛偽惡毒的假聖人,是故意曲解了老子的本意,只為了滿足他們自己的私慾。老子原意是要提醒冠帶們不要強擾干預它們的生息,更非要讓你們隨意對它們進行割莖戕害!
“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原上草是割不死也燒不盡的,但你們知道野草發火燃燒的力量嗎?
顫抖吧!那一撮把草民當雜草的華冠博帶們!早晚葬身於憤怒的天火!
淵鯨
河青君也聽說了這事,
近日,網上熱傳“大名縣一男子疑被女生冒名頂替上學”。邯鄲大名縣男子王宏偉稱,25年前,其被一初三女生冒名頂替上大學,對此,大名縣回應將一查到底!
從大名縣縣委宣傳部獲悉,22日晚,大名縣成立了由縣紀委牽頭,公安、教育、人事、衛生等部門為成員的聯合核查組全面開展核查工作。目前縣紀委已立案,正在調查中,調查結果將第一時間向社會公佈。
23日上午,大名縣公安局已對被舉報人“王宏偉”的戶籍進行了凍結,待調查清楚後,再進行相應處理。
經查,“冒名頂替”事件發生於1993年,由於當時戶籍信息還未聯網,都是紙質檔案,且涉及人員大多已不在工作崗位(有些人員已去世),受條件限制,部分原始檔案已不便查找。目前,警方正全力進行調查取證。
大名縣官方回應稱,大名縣將就此事一查到底,如網上反映情況屬實,將依紀依法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多少年已經過去了,被頂替上大學的人可能整個生活軌跡都發生了變化,冒名頂替會有怎樣的處罰呢?
近年來,冒名頂替上大學案件屢有曝光。我國民法總則規定,公民依法享有決定、使用、改變自己姓名,並排除他人非法侵害如干涉、盜用、假冒的權利。未經他人同意或授權,擅自以他人名義實施某種活動,以抬高自己身價或謀求不正當利益的行為涉嫌侵犯姓名權。刑法規定,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司財物的行為構成詐騙罪。
冒名頂替案件中,冒名頂替者、學校管理部門及地方教育管理部門因其行為作用不同,需承擔民事侵權責任或者刑事犯罪處罰。
首先,冒名頂替者及其幫助人員的行為侵犯了被冒名頂替人員的姓名權和受教育權,依據民法總則和侵權責任法規定,他們需要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禮道歉、消除影響及恢復名譽等侵權責任。
其次,學校、教育部門等人員利用自己行使招生、管理學生的職務便利,收受他人賄賂金額較大,則涉嫌構成受賄罪。
最後,招生辦、教育局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招生、審核過程中濫用職權或者翫忽職守,造成人員傷亡等嚴重影響,則可能構成濫用職權罪或者翫忽職守罪。司法實踐中,因當事人的陳述及相關書證、證人證言的證實,法院判定冒名頂替行為及事實相對較易。
但因侵權責任規定不夠詳盡,法官在判定侵權人承擔賠償責任,給受害者救濟手段方面略顯不充分,導致受害者的相關權益保障不到位,尤其在核算精神損害賠償金額時較為困難。按現階段法院的做法,精神撫慰金數額一般不超過10萬元,距離被侵權人希望的救濟結果可能還相差甚遠。
河青君認為冒名頂替案件時有發生,其根源在於違法犯罪的成本相對其獲得的收益過低,導致相關人員鋌而走險。
因此,防範此類案件的發生,不僅要嚴懲相關人員,還需加大相關領域的監督,加大相關案件的宣傳,完善公民信用體系,使得人們不敢違法、不能違法、不想違法。
來源/網絡
河北青年報
這事如果的確如爆料所言,裡面牽涉的相關部門人員很可能面臨濫用職權或者翫忽職守等罪責的追究。
而頂替的女生,其實詐騙罪目前談不上,面臨的更多是姓名權的責任追究,該男子可以通過法律要求對方要求註銷冒名身份、恢復真正身份,賠償損失等。
本案目前有個關鍵是,該男子是不是曾經默認了女生頂替自己
新聞裡,在東窗事發後,該男子自己也表示,當時說清者,談了以下承諾,就是許新霞,也就是冒名的女子可認王家做乾女兒,逢年過節來看望二老。給了一萬塊錢,收了一噸煤。
而時任大名縣疙瘩頭鄉黨委書記的王宏偉父親因為抹不開面子,沒有說什麼
這樣的補償談判在今年五月也發生了一次,當時承諾有,可以讓被頂替的王宏偉回學校管理宿舍和食堂,還承諾小女兒上學,管到上完高中。
但是最終雙方不歡而散,於是出了上面的維權。
對於王宏偉來說,其實他後期也復讀了一年參加了高考,他心理耿耿於心的是當年他高考讀書後沒有包分配,做生意結果血本無歸,而當年如果能夠上專科,趕到了那一年也許現在就是個幹部。並且認為自己如今這樣,都是因為被頂替而導致自己無心做事
面對被冒名頂替,討回權利當然沒有錯,兩次談判,不斷重提,其實讓人有種,你看,做了錯事,就是這麼難以抹滅乾淨,做人還是得踏實更好。
隨著事情的調查,我相信王宏偉會得到這個事情應有的結果,但是多句嘴,這種事即使賠償了,坐牢了,其實當前也太多難以挽回,還是振作起來,好好過日子吧,不要糾結自己是不是就應該是個幹部了。
廖彩琳律師
開門見山,說實話,一男一女,都不厚道!——男“王宏偉”和女“王宏偉”,都不厚道!
第一,女“王宏偉”涉嫌冒名頂替,侵佔了別人的受教育的權利
第二,男“王宏偉”舊事重提,也不厚道
如果是2017年男王宏偉才知情,小編10000%的支持你,但是——據河北大名縣男子王宏偉稱:
1,【1993年初三女生許新霞冒用他的高考成績上了大學】,
2,【1995年,包括王宏偉在內班主任在內的3人曾就此事到王家道歉,當年男王宏偉的父親是鄉鎮幹部,已經接受了對方的補償】。
3,男王宏偉次年也上了大學。時隔20多年後,他因自己的境遇不佳,再次【翻舊賬】,呵呵,這是【讓很多人瞧不起的地方】——你認為沒有當年的冒名頂替,你【自認為可能成為科級幹部】;——但,這只是你個人的想象而已;也許你混的不如現在呢?!你想過沒有?!
再者,你個人的能力和情商,決定了混不好,或者混不好!——這是主導因素。4,退一步講,你有委屈,你當年為什麼接受人家的“煤”和錢?!
5,再退一步講,你現在混的發達了,你是不是要感謝“女王宏偉”呢?!
言而總之,做人要厚道,多從自己身上找原因!
十星科技
我覺得這件事情一定有起因,經過和結果。這裡邊一定涉及到了很多相關的人。比如起因中,孩子的分數怎麼被其他人知道的。而又是誰告訴另外一個人有這樣的途徑。經過中,有多少人幫忙在辦理這件事情,幫忙從上到下梳理。最後的結果有多少人收益。我想這是很清晰的脈絡,順著各個查吧,把他們一個個的都查出來。還孩子一個僅有的公道。
為什麼說僅有的公道呢?
1993年到現在25年了,這是一個人的大半青春都沒了。如果不是被篡改,被頂替。原來這孩子一定是很有出息的。看看頂替者就知道了,頂替者現在是人民醫院的主任,這個成就不算大,但是在小地方來說,那就是衣食無憂了。
很多人都相信學習改變命運。
當年的王宏偉也相信,因此她付出了比常人更多的努力學習,最後考的成績不錯。可惜沒曾想,自己的付出竟然為他人做嫁衣了。竟然到了20多年之後才知道,這樣的打擊可以說是非常大的。20多年,一個孩子的青春沒了,一個人的最好年華也沒了。
你永遠不能低估一個人的創造力。沒有人知道自己最後能創造出什麼來。所以,國外都說每個孩子都是天使。就是指能創造的空間很大。
我建議對於這個學校,對於這裡邊涉案的人進行全面排查,這是事後補救的方式,並不能左右什麼。因為20年過去了,誰也不能還孩子20年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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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王偵查記
王宏偉當年收到了錯誤消息,然後就被許新霞頂替了名額,這其中的門道相信各位老友也知道無外乎就是動用關係,神不知鬼不覺的完成了頂替。
只是讓許新霞沒有想到的是2年後,王宏偉無意中發現了真相,得知自己的名額是被人為頂替,於是又動用關係送錢送煤炭希望王宏偉以及家人們不要追責。
以上情節與古時候的點狀元何等相似,只有你有權有關係就算你是狀元也可以給把你變成探花。。而王宏偉只被直接被頂替了。
反觀王宏偉也不是一個好鳥,當年收錢收煤,現在混得不好了又去找人家,完完全全也是一個小人啊。。有本事當年你就不同意啊,和邪惡鬥爭到底啊。
本來是受害者,這麼一看雙方都不是好鳥!
一個利用權力頂替了別人的位子。
另一個收了錢混得不好然後再來算舊賬。
擺脫都要點臉好嗎?
熊林
近年來頻頻爆出一些冒名頂替之人,其中很大一部分都是學業上的冒名頂替。說簡單點就是假如我考上了高中或者是大學,然後你通過某種手段(不符合法律要求)來冒用我名,然後自己享受著一切我本來應該可以享受的東西,這個行為就已經侵犯了被頂替者的姓名權和受教育權,不管是頂替者還是幫助頂替者而受賄的人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今天我們講的就是關於頂替者和被頂替者之間的事情。被頂替者名叫王宏偉,據其稱,25年前,其被一初三女生冒名頂替上大學,如今這位女生已經為該縣人民醫院的理療科主任了,然而王宏偉卻依然過著面朝黃土背朝天的生活。就是因為狸貓換太子,最終導致兩個人的一生乃至後輩的生活都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
我相信公道自在人心,法律絕對不會放過任何時候一個違法它的人,我也相信一定會給王宏偉一個公道!
這是大貓的一些看法,歡迎大家在文章下面留言評論!
大貓聊三農,我是王大貓。喜歡大貓的可以關注一下啦!大貓聊三農
真假“王紅”,真假“羅彩霞”,真假“王娜娜”,真假“荊高峰”,真假“王宏偉”。。。可見,弄虛造假,並不奇怪。
筆者有一熟人,在教育局工作,他家兩個孩子都是初中沒畢業就去讀師範,他媳婦小學都沒畢業,最後都當了教師。從他身上,我們理解了什麼叫“一人得道,雞犬升天”。
冒名頂替事件不少,因為冒名,人生軌跡被徹底改寫,命運迥異。作為被冒名者,到如今,沒有其它辦法,只能是要求賠償了。作為冒名頂替者,應該承擔經濟賠償責任。作為冒名者單位,應該給類似員工以辭退處理,以示公平。
大千世界,無奇不有,多起冒名頂替事件,應該都是肆意弄權所致。對於當時的始作俑者——冒名者父母及暗箱操作者,應該追究法律責任,讓他們丟飯碗,無保障。只有這樣,才能服眾。大家說呢?
文軒閣
古有花木蘭替父從軍,今有許新霞冒名上學,這兩位有其共同之處,花木蘭是冒充男性,許新霞是冒用男名,不同之處,一個是盡孝心,為國殺敵,一個是為自己,損害他人!
1993年,那時的許新霞還是大名縣金灘鎮中學的初三學生,按照政策,是不具有高考資格的,只能參加中專、職高或普高的考試。不過初三畢業後,許新霞這個名字就不再使用了,而是使用了另一個人的身份——王宏偉,本案的另一主人公,到河北中醫學院就讀,三年後順利畢業,分配至大名縣人民醫院工作,現在是理療科主任,人生從此改變。
而悲催的王宏偉,1993年高考考了387分,聽班主任說錄取線是390分,以為自己落榜了,誰曾想後來錄取線又降低了5分,只是此時自己的檔案已經被他人使用了,知道此事已是兩年後,那時王宏偉通過復讀,考上了河北輕化工學院紡織專業。
一次無意中在老鄉通訊錄中發現了與自己同名的女生,且與自己同屆,而當年全縣只有自己一個王宏偉,難道自己被冒名了?通過調查,果然如此!
事情眉目清楚後,一撥撥人到王家說情,當時是當地某鄉黨委書記的王父,卻於情面,答應不再追究此事,許家賠償了1萬元和1噸煤。
雖然王宏偉也讀了大學,但遲了一年畢業,不再包分配工作,他只好自主擇業,進紡織廠工作,後來下崗自謀職業。事業失敗後,看到冒名自己的人混得風生水起,而自己卻落魄潦倒,王宏偉心有不甘,找到許新霞要求賠償,由於差距過大,雙方不歡而散。
許新霞有錯在先,王宏偉呢,自己後來的人生失敗難道都是拜許新霞所賜,只不過有了這件事,讓他有了把一切失敗都推到別人身上的藉口罷了!希望此事能儘快有個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