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5 中华遗嘱库助力简化继承房产过户流程,遗嘱见证人可不必到场

中华遗嘱库助力简化继承房产过户流程,遗嘱见证人可不必到场

图片说明:近日,白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进一步简化了继承房产过户手续,对于持有中华遗嘱库登记的遗嘱去该局办理继承房产过户的市民,不再要求中华遗嘱库的遗嘱见证人到场,只需提供中华遗嘱库开具的见证人证明即可。

记者 郭静 通讯员 庞华幸

自两年前(2016年)司法部下发通知取消了房产登记事项的“强制公证”环节后,老百姓在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时就无需再做继承权公证。近日,白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进一步简化了继承房产过户手续,对于持有中华遗嘱库登记的遗嘱去该局办理继承房产过户的市民,不再要求中华遗嘱库的遗嘱见证人到场,只需提供中华遗嘱库开具的见证人证明即可。

便民措施让继承房产过户手续进一步简化

来自白云区的凌阿姨于2016年8月25日在中华遗嘱库广东第一登记中心登记保管了遗嘱。当时83岁的凌阿姨表达了自己的财产分配意愿,由于自己的配偶和父母均已去世,凌阿姨希望把自己一套位于白云区的房产和一些现金、存款在自己百年归寿之后给三个子女平分。

同年10月26日凌阿姨去世,其女儿在2017年5月10日来到中华遗嘱库提取凌阿姨的遗嘱原件。今年5月28日,中华遗嘱库广东第一登记中心主任庞华幸与来自遗嘱库的两位见证人,陪同凌阿姨子女来到白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手续。

办理当天,经过白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对凌阿姨的遗嘱和见证人证明的认真审核,该中心认可了遗嘱,并受理了凌阿姨子女办理过户手续的申请。

白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还表示,“以后市民持中华遗嘱库登记的遗嘱在该中心办理过户手续时,将不再要求见证人到场,只需要提供中华遗嘱库开具的见证人证明即可”。庞华幸提到,白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的这个便民措施让继承房产过户手续进一步简化,让房产继承人可以更快捷、简单地完成房产过户。

白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为民服务办实事

庞华幸表示,根据白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之前的规定,房产继承人持中华遗嘱库登记的遗嘱去办理过户手续时,需要两位见证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现场见证,并提供中华遗嘱库开具的见证人证明。

但如果每次办理继承房产过户都要求遗嘱见证人到场,一旦见证人不再在中华遗嘱库工作,就需要遗嘱库联系其到场见证,这个过程可能会耗费一定时间。如果见证人因为某些原因无法到场,就会导致房产过户手续难以顺利完成。

“如今白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的新举措大大缩短了继承人办理房产过户的时间。比如前段时间有一位老人到我们遗嘱库进行咨询,我问他为什么想着办理遗嘱,他说因为父母没有写遗嘱,自己办理父母的房子过户手续就花了整整一年的时间。为了避免给儿女造成同样的麻烦,他决定赶紧来中华遗嘱库登记遗嘱”。庞华幸称,尽早订立一份有效的遗嘱,同样可以简化继承房产过户流程。

凌阿姨的子女也对白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的便民措施赞不绝口。“这个是我们期待了好久的,现在终于可以实现了。我们也为国家政策的不断优化点赞,确实是在为民考虑和为民服务”。 凌阿姨的女儿如是说。

中华遗嘱库助力简化继承房产过户流程

中华遗嘱库管委会主任陈凯表示,白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再要求中华遗嘱库的见证人到场,而只要求提供中华遗嘱库的见证人证明,这说明中华遗嘱库严谨规范的流程得到了相关部门的采纳,有助于简化行政流程,体现为民服务宗旨。未来中华遗嘱库希望继续与广州其他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和其他城市的房地产登记部门积极沟通,争取让这样的便民举措尽快得到普及。

既然取消了“强制公证”环节,又不再要求见证人到场,是否意味着市民在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时不再有任何麻烦?陈凯回答说,“并非如此”。根据现行规定,继承房产受理登记前应由立遗嘱人的全部法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共同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继承材料查验。这意味着,如果法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在房产分配问题上产生异议或矛盾,就有可能以拒不出席该环节的方式阻挠房产过户。

陈凯表示,随着中华遗嘱库日益走进人们生活,中华遗嘱库登记的遗嘱已经在司法程序中得到了认可,法院的判例也已经证明如果真的产生纠纷,中华遗嘱库登记的遗嘱是会被法院认定真实有效的。因此即便法定继承人与实际继承人产生纠纷并对簿公堂,继承人也不再需要自行准备繁杂的手续证明遗嘱的有效性,从而节省了大量的时间和金钱成本。

中华遗嘱库为60岁以上市民提供免费遗嘱服务

据了解,中华遗嘱库是由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和北京阳光老年健康基金会共同发起主办的公益项目,成立5年来已为12万余名群众提供遗嘱咨询,登记保管了近9万份遗嘱。中华遗嘱库面向老年人进行免费服务:凡年满六十周岁的老年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免费办理遗嘱咨询、起草、登记和保管业务。

中华遗嘱库广东第一登记中心位于广州市越秀区明月一路60号。老人若要立遗嘱,可以采用电话、现场预约或网上预约方式进行提前预约,随后进入排队等候阶段。目前,在中华遗嘱库广东第一登记中心预约遗嘱服务的老人已经排队到8月底,庞华幸建议,有意愿订立遗嘱的老人尽快向登记中心预约。

据悉,办理遗嘱的老年人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必须年满60周岁,户籍及资产均在大陆(其中广东分库可以免费为60周岁以上港澳台同胞办理,但资产须在大陆);老人能够自行前往登记中心进行现场办理;具有书写能力,口齿清楚、视觉正常、听力正常;有文化、认识字、能使用汉语;资产在自己或其他共有权人名下。遗嘱登记应由本人亲自办理,不得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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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5日,司法部发布关于废止《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通知,称自该文件引发之日起,原“联合通知”不再执行。至此,实行25年的“强制公证”规定作废。房产登记事项中公证服务由原来的必须办理项变为可选择项,这意味着市民在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时无需再做继承权公证,不仅节省了跑腿时间,还节约了一大笔公证费用。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2013年后公证收费由按受益额的2%收取下调为: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1.2%收取;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8%收取;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5%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1%收取;假如价值500万元的房产要办理继承公证,则需要缴纳20万×1.2%+30万×1%+450万×0.8%=41400元,一共需要4.14万元的公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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