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15 朋友圈賣這個賺了60多萬,小夥在樂清被判5年!原來這些也不能賣

朋友圈賣這個賺了60多萬,小夥在樂清被判5年!原來這些也不能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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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鄧,廣西人,是一名95後大學生,不但讀書刻苦,課餘還勤工儉學做兼職。就在2014年下半年,小鄧認識了一名推銷香菸的微商。“只要你做我的代理,在微信裡髮香煙的圖片和信息來推銷,我來幫你發貨,你不用本錢就能賺錢了。”這名微商的話,讓小鄧十分心動。他心想,不用租房開店,只要動動手指上傳香菸圖片信息,還不用自己進貨、發貨,就能從中賺取一定的差價,比在外兼職輕鬆多了。

事實上,小鄧的家庭經濟困難,他一直想找賺快錢的路子緩解家庭經濟壓力。於是,小鄧一口答應對方,在未獲得菸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情況下成為這個人的下線代理,跟他學著怎麼賣煙,怎麼在網上加朋友,怎麼在微信朋友圈、QQ群、QQ空間、貼吧髮香煙廣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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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慢地,小鄧的生意就做起來了。他販賣的香菸,不僅有國內知名品牌,還有常人買不到的國外品牌香菸。由於在國內一般無法通過正規途徑購買到外國香菸,一些資深“菸民”看到小鄧發佈的香菸廣告紛紛下單購買嚐鮮。

隨著的“口碑”效應,來找小鄧購買香菸的人越來越多,其中不乏樂清的菸民,同時他的行為也引起了菸草部門的注意。2017年5日22日18時許,樂清市公安局民警接到菸草部門的舉報後,趕到廣西小鄧家裡,將小鄧抓獲。

經調查,小鄧非法經營香菸獲利超603801元。前不久,經樂清市檢察院提起公訴,小鄧被樂清市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四個月,並處罰金二萬元。

樂清市檢察院經辦此案檢察官介紹,香菸(菸草)是國家實行專賣的特許經營商品,未經菸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許可,沒有取得菸草專賣零售許可證,是不可以經營銷售菸草製品的(香菸)。非法經營菸草專賣品中的非法經營不僅表現為銷售行為,還表現為以銷售為目的的生產、運輸、儲存等多種行為方式,只要行為人實施了其中任何一種行為就侵犯了國家對特許經營的正常管理秩序,若達到情節嚴重的情形,便構成非法經營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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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養卡、套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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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015年10月份開始,被告人錢某、屠某夥同趙某共同出資,租用柳市鎮一出租房,以虛構交易的方式,幫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現金的方式“刷卡”或幫助信用卡持卡人還貸後再套現的方式“養卡”,收取0.8%至1.3%不等的手續費進行牟利,至2016年3月1日被公安機關查獲時,套取現金金額合計達人民幣1979299.8元。

最後經樂清市檢察院提起公訴,錢某被樂清市人民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並處罰金二萬元。

非法買賣外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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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至2015年10月,犯罪嫌疑人吳某夥同傅某、吳某某使用其本人及多人的居民身份證,在樂清以及溫州市區等地銀行網點辦理各種銀行卡240張。之後,吳某出境20次到澳門特別行政區,使用上述銀行卡在ATM機上領取港幣,然後轉賣給當地的當鋪及賭博人員,並收取每萬手續費20元從中牟利。現已查獲,犯罪嫌疑人吳某使用上述銀行卡涉案金額達144683100元,盈處達28.9萬餘元。

最終,經樂清市檢察院提起公訴,吳某被樂清市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十萬元。

非法販賣私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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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3年3月份開始,虞某違反國家《食鹽專營辦法》的規定,在未取得相關食鹽專營許可證情況下,購進大量鹽產品存放在翁垟街道塘下村菜場西側自己的倉庫內,販賣給他人醃製鹹菜、鹹鴨蛋使用。2014年3月18日,樂清市鹽務管理局執法人員在虞某倉庫內查獲鹽品共計28.32噸。

最終,考慮到虞某非法經營食鹽數量較少,且其中少部分自用,對其作相對不起訴處理。

無證販賣煙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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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至2014年1月期間,被告人陳某在未取得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在自家裡銷售煙花爆竹。2014年8月6日,公安民警與安監局工作人員在聯合檢查中,當場查獲被告人陳某用於銷售的260箱煙花爆竹。經查,其先後共購入1120870元煙花爆竹用於銷售。

最終,經樂清市檢察院提起公訴,陳某被樂清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四個月,並處罰金。

無證售賣汽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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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左右開始,被告人黃某等人合夥在柳市鎮沙西村經營沙湖加油站,並獲得《成品油零售經營批准證書》《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2003年因公路拓寬改建,加油站配合遷址。因用地手續未能辦理,導致《成品油零售經營批准證書》於2004年8月9日被樂清市經貿局收回,《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於2008年12月4日到期。2006年6月7日,在未取得《成品油零售經營批准證書》《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情況下,黃某等人擅自從油品銷售有限公司共購進23891038.26元汽油用於零售。

最終,經樂清市檢察院提起公訴,黃某被樂清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至四年不等,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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