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1 古代志怪故事——螢火

螢火

  恩茂先秋夜來訪,我們二人喝酒剝螃蟹吃,一起聊鬼故事。

古代志怪故事——螢火

茂先便說起他的伯祖達公做永州太守時,有一個書僮名叫淘氣,當時十七歲,很聰明,容貌也很秀美,達公就叫他掌管書牘簿記之事。一年夏夜苦於悶熱,書僮獨自住在書房,便把床移在窗口,赤膊睡著。他見簷前有一點螢火,像雞蛋那樣大,很奇怪。轉眼間,螢火增加到五六點,繞著窗子飛。書僮暗想:“這裡的螢火竟如此大!足見地方不同,氣候不同,物產也不同。”不久睡著了。朦朧之際,書僮覺得下體有東西蠕動,驚訝地起來一看,是一隻螢火蟲停在那裡。急忙要捉,它已飛走了。書僮笑道:“什麼小蟲,也想幹這種事嗎?”就拉被子蓋住下身,再尋夢鄉。才閤眼,似乎有人嗤嗤笑著掀開被角,他在睡夢中也懶得問個究竟。一會兒,漸漸伸進一隻手到被子中,他就昏沉沉地像是著了夢魘,無法翻身。繼而又好像有女人靠過來和他歡好,好久才離開。這才一下子醒過來。

  第二天,他十分疲勞,但暗想其中樂趣,正希望她再來,所以沒把這事告訴人。天黑了,書僮洗澡修飾面容,又躺在原處。一會兒,螢火漸多,書僮假睡等著。

古代志怪故事——螢火

三更天,果然有一個女子來掀被角,偷偷一看,體態美妙如仙女。書僮高興極了,急忙起身抱住她。女子害羞得很,要脫身逃跑。書僮低聲說:“既然自己來接近別人,何須如此裝模作樣?”女子就默默地不掙扎了。低著頭羞紅了臉,任憑書僮作為。書僮便與她歡好。從此那女子沒有一夜不來,五更天就離開,兩個月來天天如此。

  一次書僮問她姓名,女子說:“我把實情告訴你,你別害怕。我姓姚,父親是明末太守,曾住在這衙門,很做了些搜刮錢財的事。我當時年輕,十八歲,因為婚姻不如意,憔悴而死。生前酷愛梨花,因此臨死前,囑託老母,就葬在這園中梨樹下。因為見你年輕俊美,所以我不辭夜露之苦,前來接近你,希望不要以我下賤而拋棄我。”僮兒與她戀情正深,忽然聽說她是鬼,馬上害怕得要瘋,舉起枕頭就擲過去,那女子卻應手不見影蹤。僮兒裸身赤腳跑去直敲內宅門。宅內人已都睡了,聽到意外的敲門聲,懷疑是來了大盜,急忙拿鑰匙開門。書僮一下擠進去,全宅人無不驚慌逃避。這時達公走出來,厲聲叱責,止住書僮。書僮跪在地上發抖,好久才定下心,詳細說了見到的一切,磕頭請求寬恕。達公叫他服了丹砂祛邪,讓他穿上褲子。

第二天,果真在梨樹下掘得一口紅漆棺材。打開一看,女屍容貌還未改變。達公連忙叫人抬到城外,火化後埋葬了。書僮生病躺了一個多月,不久也死了。他的父母至今還活著。

古代志怪故事——螢火

  蘭巖氏說:一時間貪贓枉法,搜刮錢財,到了新朝代還是被鬼魂敗露出來。那個書僮開始的時候因為人家豔美,而不加以細察;後來又斷絕關係到了極點;聽了女子的話,卻不稍加憐惜,甚至用枕頭來砸她。病了個把月就躺了棺材,也應當了。



【原文】

螢火

  恩茂先秋夜見過,把酒持螯,相與談鬼。茂先因言其伯祖達公,為永州太守時,一僮名淘氣者,年十七,頗穎慧,貌亦韶秀。公命掌書記。夏夜苦熱,僮獨宿書齋,移榻當軒,白身高臥。見簷前流螢一點,光大如雞卵,異之。轉瞬間,增五六點,繞軒而飛。默唸此地螢火,乃如此之大,足見土地異,氣候別,而物亦殊也。尋亦睡去,朦朧之際,覺私處有物蠕動,驚起視之,一螢集焉。亟捉之,已飛去矣。笑曰:“麼麼小蟲,亦思此道耶?”因引被覆下體,仍覓黑甜。甫交睫,似有人嗤嗤然,啟其被角。鼾寢中,懶於究竟。少間,漸伸一手入被中,竟捫其勢,遂然,如夢魘,不能轉側。繼又似女人就而交接者,良久方去。乃驀然而寤,精已遺矣。次日頗倦憊,然冥想其趣,正欲其再至,故不以告人。

  日暮,澡體修容,躺臥故處。移時,螢火漸繁,假寐以俟之。漏三下,果有一女子來,啟被角,微窺之,綽約如仙子。僮喜極,急起抱持之,女愧縮殊甚,擺脫欲逃,僮低語曰:“既自來就人,何須爾爾?”女因默然不動,俯首羞顏,任僮所為。僮遂狎之,綢繆備至。自此無夜不來,五更便去。兩月如一日也。僮叩其姓字,女曰:“妾以誠告君,君其勿怖。妾姚氏,父為明季太守,曾居此署,頗事科斂。妾時少,年十八,以婚姻非時,憔悴而死。生時酷愛梨花,故屬纊時,囑託老母,即瘞此園中梨樹下,因見君年雛貌美,不避草露之嫌,輒爾搴裳相就,幸勿以葑菲見棄也。”

  僮款暱方深,忽聞其為鬼,驚悸欲狂,舉枕擊之,應手而滅,遂裸跣而走,直叩宅門。宅中已寢,聞叩聲非時,疑為火、盜,亟振管闢扉。僮猝然擠入,舉宅無不驚避。公自出,叱而止之,僮投地戰兢,良久始定,備述所見,崩角求寬。公命服以丹砂,便為著褲。翌日,果於梨樹下發得一朱棺,剖視女屍,容華不變,急命人舁之郊外焚而葬之。僮臥病月餘,尋卒。其父母至今存焉。

  蘭巖曰:

  一時科斂,異代猶敗露於鬼物,深堪警惕。乃僮始豔美,而不加察之;無端又痛絕之;繼聞其言,而不少憐惜,又枕擊之:其病月餘而就木也,宜哉!

《夜譚隨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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