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廣西多名疾控官員曾瞞報麻疹疫情,病歷改肺炎致500餘人感染1死亡,兩人免刑罰

近日,經濟學家、東南大學教授華生在微博上發表《疫情預警的第一道防線為何形同虛設》文章中提到,

真實信息是任何正確決策的前提和基礎

文中提到,2007年,原衛生部修訂印發了《全國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監測、排查和管理方案》,其中明確規定,“各級各類醫療機構人員發現不明原因肺炎定義的病例後,應立即報告醫療機構。醫療機構在12小時內組織專家會診和排查,仍不能明確診斷的,應立即填寫傳染病報告,註明‘不明原因肺炎’並進行網絡直報”。

有人在網上貼出的2014年廣西巴馬瑤族自治縣人民法院的刑事判決書表明,2013年當地醫院發現了3例疑似麻疹病例後,立即向當地衛生部門報告並進行了網絡系統直報。後來因病例越來越多,地方有關方面考慮到對當地的不良影響,令醫院不再上報並修改病例為普通肺炎等。最終因後來疫情擴展、紙裡包不住火後,有關人員被查處和移交司法。

文中提到的這起麻疹病案例,從網上能找到的公開的判決書,有涉案的黎某某和周某某兩人。

被告人周某某,是巴馬瑤族自治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任免疫規劃科科長。

被告人黎某某,是巴馬瑤族自治縣衛生局分管疾病預防控制工作的副局長。

從2013年2月21日開始,周某某接到3起麻疹疑似病例的報告,給屬下發出“不得再上報”的指示。隨後,其屬下讓醫生將病例的“麻疹”更改為“肺炎”、“支氣管炎”等,並要求醫院不能進行網絡直報。周某某在收到屬下彙報後,對瞞報麻疹疫情表示認可。

2013年3月19日、3月29日,被告人黎某某兩次接到關於巴馬縣麻疹疫情的彙報,但沒有按要求及時督促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及醫療機構按規定及時上報相關部門。

隨後,巴馬瑤族自治縣甲篆鄉甲篆村金邊屯在10天發生2例,已達到麻疹暴發的標準。

巴馬縣衛生局召開疫情防控協調會,黎某某再次強調各單位要服從大局,服從領導,在對收治的疑似麻疹病患者的病歷上不能出現“麻疹”字樣,已經診斷的麻疹病歷,必須改為“肺炎”、“上呼吸道感染”等字樣,不能進行網絡直報,但仍以麻疹病情救治。

2013年8月5日,河池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出具的《2013年巴馬縣麻疹疫情結案報告》證實:截止6月28日,全縣10個鄉鎮均有病例報告、累計報告麻疹病例540例,

確診528例,除死亡1例,其餘527例經治療痊癒。疫情發生、蔓延的原因之一是“瞞報遲報疫情錯過最佳處置時間”。

法院認為,被告人黎某某身為巴馬縣衛生局分管疾病預防控制工作的副局長,在履行傳染病防治職責過程中,嚴重不負責任,授意、指使巴馬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醫療機構隱瞞麻疹疫情,使上級有關部門沒有及時掌握疫情動態,致使麻疹疫情錯過最佳防控時機,導致傳染病麻疹傳播和流行,造成500餘人感染麻疹病和1人醫治無效死亡的嚴重後果,情節嚴重,其行為已觸犯刑律,構成了傳染病防治失職罪。

被告人周某某身為依法從事傳染病防治的國家工作人員,在履行傳染病防治職責過程中,嚴重不負責任,對麻疹疫情瞞報遲報,使上級有關部門沒有及時掌握疫情動態,致使麻疹疫情錯過最佳防控時機,導致傳染病麻疹傳播和流行,造成528人感染麻疹病和1人醫治無效死亡的嚴重後果,情節嚴重,其行為已觸犯刑律,構成了傳染病防治失職罪。

但法院認為,“雖有刑法上的因果關係,但屬於一果多因,被告人的責任較輕”,兩人都免予刑事處罰。


(貴州都市報·橙圖 編輯 張競超 編審 趙惠 周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