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河北張家口市懷來縣長城生物“7•22”較大中毒窒息事故調查報告

近日,河北張家口市應急管理局公佈了河北張家口市懷來縣長城生物化學工程有限公司汙水處理站5人死亡、4人受傷中毒窒息事故調查報告。

河北張家口市懷來縣長城生物“7•22”較大中毒窒息事故調查報告


報告原文


2019年7月22日16時06分,位於懷來縣沙城鎮的懷來縣長城生物化學工程有限公司汙水處理站綜合沉澱池發生中毒窒息事故,造成5人死亡、4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690.6萬元。


事故發生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省委書記王東峰作出 重要指示,省長許勤、常務副省長袁桐利等領導相繼作出批示, 要求切實落實主體責任,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改,依法依規處置; 市委書記回建、市長武衛東作出批示,要求全力救治傷員,抓緊 查明事故原因,嚴肅追責問責,妥處做好善後。常務副市長郭英、 副市長燕旺林第一時間趕赴事故現場,指揮搶險救援工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 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事發當日,市人民政府成立 了由市應急管理局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市 公安局、市總工會和懷來縣人民政府等有關單位人員參加的懷來 縣長城生物化學工程有限公司“7・22”較大中毒窒息事故調查組 (以下簡稱事故調查組),邀請市檢察院派員參加,聘請有關專 家參與事故調查。市紀委監委成立責任追責問責組,依規依紀依 法對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開展調查。


事故調查組按照“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 效”和“四不放過”的原則,經過現場勘驗、調查取證、檢測鑑 定、查閱資料和專家論證等,查明瞭事故發生經過、原因,認定 了事故性質和責任,提出了對有關責任人員和責任單位的處理建議,並針對事故暴露出的問題提出了事故防範和整改措施。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基本情況


(一) 事故企業基本情況

1. 企業概況


懷來縣長城生物化學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長城生物公 司)前身為懷來縣沙城鎮鄉鎮集體企業,1992年改製為民營企 業懷來縣智成實業有限公司,1998年更名為懷來縣長城生物化 學工程有限公司。公司類型為其它有限責任公司。註冊地址:懷 來縣沙城鎮四街村,註冊資本140萬人民幣,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91130730700819033J,佔地面積9. 59畝,經營範圍:食品添加 劑的生產、銷售。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SC20113073000288,准許 生產食品類別為食品添加劑,有效期至2022年01月23日。主要產品有生物法L ( + ) 一酒石酸、L一蘋果酸及其鹽類產品。現 有員工116人,各類專業技術人員20人。法定代表人、董事長、總經理周鐵成。


2. 行政許可和產能情況


2012年4月該企業取得懷來縣發改局補發的“新建1000噸 /年L ( + )-酒石酸及其鹽類生產項目”懷發改投資備字〔2012〕 20號備案證。2014年10月29日,通過了原張家口市環境保護 局環境保護竣工驗收。2016年11月2日,取得原懷來縣環境保 護局頒發的《河北省排放汙染物許可證》,許可內容:年生產酒 石酸、蘋果酸及鹽類1000噸,廢水處理達標排入汙水處理廠、 廢氣穩定達標排放;證書編號:PWX-130730-0053-16,有效期至 2019年11月1日。生產運行後自行新增了 6臺5m3氧化釜、2臺10m3氧化釜(暫未啟用)、2臺30m3轉晶罐和1座20m3儲罐。 2018年生產酒石酸4818.03噸,是環境影響評價批覆時產能的4.8倍多。


3. 涉事設施情況


汙水處理站位於該企業生產廠區外東南側約100米處,設綜 合池、綜合沉澱池(事故現場)、厭氧池、好氧池、汙泥迴流池 和二次沉澱池。採用“雙效蒸發+厭氧+A/O+氣浮+沉澱”組合工 藝對生產廠區產生的廢水進行處理。汙水處理站處理規模 90m3/d,汙水排放量24000m3/a. (長城生物公司廠區平面圖見 圖1 )


河北張家口市懷來縣長城生物“7•22”較大中毒窒息事故調查報告

事故現場為汙水處理站綜合沉澱池(東西長7米,南北寬 3.7米,深1.8米)。為冬季防凍保溫,企業自行在綜合池與綜 合沉澱池上方用聚氨酯彩鋼板搭建了彩鋼房(南北長14. 7米, 東西寬9. 8米、高3米),南側設有雙開推拉門(寬3米、高 2. 7米),無強制通風設施。綜合沉澱池平面示意圖見圖2,彩鋼房航拍圖見圖3


河北張家口市懷來縣長城生物“7•22”較大中毒窒息事故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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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事故相關單位基本情況

張家口正高註冊安全工程師事務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正高 事務所)成立於2013年5月2日,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注 冊地址:懷來縣沙城鎮中學西路華盛賓館一樓102-105室,註冊 資本300萬人民幣,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130730068123269C, 經營期限2013年5月2日至2043年5月1日,現有10名員工, 均未取得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營業範圍為安全生產技術諮 詢服務。法定代表人張新瑞。


(三)安全諮詢開展情況


2018年10月29日,正高事務所與長城生物公司簽訂安全 生產標準化技術服務合同,合同總金額3萬元,已支付2萬元。 截止事發,正高事務所對長城生物公司進行了三次安全生產標準 化技術諮詢服務:2018年11月,第一次諮詢服務為現場隱患排 查和建立文件管理體系;2019年3月,第二次諮詢服務完成了 部分安全生產標準化文件編制並交付企業;2019年6月第三次 諮詢服務為編制應急預案。


(四)有關部門監管情況


1. 懷來縣工業和信息化局於2018年11月28日對該企業進 行了安全生產工作指導,僅對硫酸罐區圍堰有破損提出立即整改 建議。未按照《懷來縣安全生產監管責任清單》確定的監管事項, 對明確由其負責的長城生物公司實施有效安全生產管理。


2. 原懷來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按照原張家口市安全生產 監督管理局工作部署,2018年6月1日,縣安委辦印發了《懷來縣工貿行業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召開了懷來縣 工貿企業專項整治工作會議,該企業安全經理趙晶參會。按照 2018年度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計劃,原懷來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局在2018年8月20日對該企業進行了安全生產執法檢查,未檢 查汙水處理站區域,對未建立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給予了5000元罰款,經複查問題整改完畢。未按照《懷來縣工貿 行業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督促該企業對照排 查整治內容全面進行自查自糾。


3.張家口市生態環境局懷來縣分局分別於2019年2月24 日、4月11日、5月8日、7月6日、7月11日、7月16日共6 次對該企業進行了監督檢查(手機APP企業核查),結論為汙水處理設備運行正常,不存在偷排、漏排違法行為。2019年3月5 日、4月22日兩次到汙水處理站總排口取水樣進行常規性監測, 監測結果各項指標符合規定的排放標準,屬達標排放。2019年5 月30日、7月11日兩次進行“雙隨機”檢查,結論為正常生產, 廢水處理設備運行正常。這10次檢查均未發現該企業增加設備、 擴大產能與環境影響評價報告不符的問題。


二、硫化氫危險特性和生成來源


(一)危險特性


硫化氫,分子式為H2S,分子量為34. 076,相對密度為1. 19 (空氣=1),標準狀況下是一種易燃的酸性氣體,無色,低濃度時有臭雞蛋氣味,濃度極低時有硫磺味。為強烈的神經毒物,對 粘膜有強烈刺激作用。急性中毒:短期內吸入高濃度硫化氫後出 現流淚、眼痛、眼內異物感、畏光、視物模糊、流涕、咽喉部灼 熱感、咳嗽、胸悶、頭痛、頭暈、乏力、意識模糊等。部分患者 可有心肌損害。重者可出現腦水腫、肺水腫。極高濃度(1000mg/m3 以上)時可在數秒鐘內突然昏迷,呼吸和心跳驟停,發生閃電型死亡。高濃度接觸眼結膜發生水腫和角膜潰瘍。長期低濃度接觸, 引起神經衰弱綜合徵和植物神經功能紊亂。


(二)硫化氫生成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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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事故發生經過及應急處置情況


(一)事故發生經過

2019年7月22日8時,因鍋爐檢修致生產車間的酸解和合 成工段停工,副總經理艾國新(主管生產運行和汙水處理站)安 排汙水處理站負責人張連軍帶領生產車間越志強、韓鐵山、張密 福、王永明清理汙水處理站綜合沉澱池的淤泥。


9時左右,張連軍帶領4人開始對綜合沉澱池進行抽排水作業。


15時56分,艾國新現場查看抽排水作業情況,發現池底剩餘的淤泥無法一併抽出,要求現場作業人員用鐵鍬攪動淤泥後繼 續抽排水,然後離開。隨後,王永明站在池邊用鐵鍬欲攪動池底 淤泥,因受池高度所限無法操作。越志強遂讓張密福找來一架梯 子,順池邊沿放入池內,自己穿上雨褲順梯進入池底,隨即出現呼吸困難,並向在場人員求救後暈倒在池底。韓鐵山和張連軍相 繼順梯進入池內對越志強進行施救,韓鐵山從梯上暈倒掉入池內,張連軍暈倒側俯在梯子上。池邊的張密福和王永明見狀遂把 張連軍救出,抬至彩鋼房外併發出呼救。汙水處理站附近的生產 車間員工任世順、張志清、王樹軍3人聽到呼救,立即趕到現場進行施救。


16時08分,艾國新接到王永明電話報告趕到彩鋼房內,不 聽在場人員張密福、王永明的勸阻進入池內,欲抱起倒在池底的越志強時暈倒在池內。隨後生產車間員工艾國斌和田世清聞訊先 後趕到彩鋼房,艾國斌不聽眾人勸阻進池施救,隨即暈倒在池內。 進入彩鋼房內施救的田世清、任世順暈倒在池邊。

16時11分,生產車間主任閻利勇帶領生產車間員工牛全水、 何鳳國進入彩鋼房施救。施救中牛全水感覺身體不適,欲走出彩 鋼房外時暈倒在池邊。閻利勇組織人員將暈倒的田世清、任世順、 牛全水抬到彩鋼房外。


16時17分,在汙水處理站附近的農民薛佔喜聽到呼救趕到 現場,立即撥打119電話求救。


16時20分,張密福撥打120電話求救。


16時22分,總經理周鐵成趕到事故現場後,阻止現場人員 繼續進入彩鋼房冒險施救,並安排工人對彩鋼房東西兩側聚氨酯 彩鋼板進行部分拆除,加強通風。


(注:上述時間為汙水處理站彩鋼房西南角監控視頻顯示時間,經校對比北京時間快8秒。)


(二)事故應急救援和現場處置情況


16時17分,懷來縣消防救援大隊接報後立即組織出警。16時26分,4輛搶險救援車、32名消防救援人員到達現場,將池內越志強、韓鐵山、艾國新、艾國斌救出,轉移至彩鋼房外空曠地帶。


16時30分,懷來縣中醫院醫護人員趕到現場,對越志強、 韓鐵山、艾國新、艾國斌進行現場急救,經診斷均已無生命體徵; 同時將暈倒的張連軍、田世清、牛全水、任世順和感覺身體不適 的王樹軍5名傷者送至懷來縣中醫院進行緊急救治,張連軍經搶 救無效死亡。


22時40分,田世清、牛全水、任世順、王樹軍4名傷者轉 至張家口第一醫院繼續治療。


事故發生後,市、縣兩級立即啟動相應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 預案。在事發現場,懷來縣縣委書記孫曉函、縣長王鴻飛迅速組 織成立了 “7・22”事故現場應急指揮部,開展搶險救援工作。張 家口市政府副市長燕旺林第一時間趕到事故現場,市應急管理 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等有關部門負責人也相繼趕到, 召開“7・22”事故處置部署會,成立了由副市長燕旺林任總指揮 的現場指揮部,下設綜合協調、現場處置、事故調查、醫療救治、 輿情穩控、善後處置、企業聯絡7個由處級領導任組長的工作組, 迅速開展工作。張家口市政府常務副市長郭英組織查看事故現 場,主持召開調度會,安排部署事故處置工作併到醫院看望事故 受傷人員。


(三)事故報告情況


16時17分,懷來縣消防大隊接警;16時59分,縣消防大 隊向縣政府電話報告;17時25分,縣政府向市政府報告;18時07分,市應急管理局向省應急管理廳電話報告;19時39分,市 應急管理局接到懷來縣應急管理局事故快報後完成了上報。


四、事故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情況


事故共造成5人死亡(其中1人為公司生產副總經理,1人 為汙水處理站負責人,1人為生產車間酸解工,2人為生產車間 合成工),4人受傷(1人為生產車間包裝主管,1人為生產車 間合成投料工,2人為生產車間酸解工)。受懷來縣人民政府委 託,張家口軒轅資產評估事務所依據《資產評估法》、《企業職 工傷亡事故經濟損失統計標準》(GB6721-1986 )等法律、標準, 對長城生物公司中毒窒息事故進行了評估,截止7月29日,核定 直接經濟損失427. 3萬元。後期事故罰款和其他增加費用為 263. 3萬元,故此起事故共造成直接經濟損失690. 6萬元。


五、事故原因和事故性質


(一)直接原因


作業人員違反安全技術規程,違章進行清淤作業,淤泥中的 硫化氫等有毒氣體在抽排水作業和外力攪動下釋放逸出,受彩鋼 房封閉限制,有毒氣體不斷集聚,人體過量吸入後造成傷亡。現 場人員在情況不明且未配備應急救援設備設施情況下盲目施救, 造成事故擴大。


(二)間接原因


1. 事故企業


長城生物公司:未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風險管控和 隱患排查不到位,應急處置能力低下。


(1)企業不重視安全生產。長城生物公司違反《安全生產 法》第二十一條第二款、第十八條第二項規定,配備的安全管理 人員為兼職人員;編制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 操作規程與實際情況不符,各項安全制度照搬照抄,針對性、操 作性差;未制定有限空間作業制度;未按要求開展安全生產標準 化創建工作。


(2) 隱患排查治理不到位。長城生物公司違反《安全生產 法》第三十八條第一項和《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 督暫行規定》(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第59號令)第十 二條規定,未認真落實隱患排查治理制度,隱患排查流於形式, 對綜合沉澱池未設警示標識;有限作業未執行“先通風、再檢測、 後作業”要求,現場未設置通風設施,作業人員未佩戴個人防護 用具等重複性隱患不能及時發現並消除。


(3) 未開展安全風險辨識管控。長城生物公司違反《河北 省安全生產條例》第十九條規定,擅自增加生產設備和產能,增 加了風險源和作業風險。違反《河北省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 治理規定》第八條規定,沒有履行風險管控職責,沒有開展風險 因素辨識和管控工作。


(4) 應急能力差、現場處置不當。長城生物公司違反《工 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原國家安全生 產監督管理總局第59號令)第二十一條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29639-201 3 )規定,未編制 有限空間應急預案,未針對有限空間作業配備相應的應急救援器 材和裝備,未開展有限空間專項演練。突發險情時,施救人員處 置不當、盲目施救。


(5)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缺位。長城生物公司違反《安全生 產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未對職工開展三級教育和培訓, 未針對有限空間作業有毒有害的特點,開展專項安全教育培訓, 致使職工不掌握有限空間作業規定、防護措施,不清楚有限空間 作業安全風險,不具備應急處置能力。


2. 中介機構


正高事務所:為長城生物公司提供安全生產標準化諮詢服務 人員不瞭解生產工藝,開展標準化創建工作依靠企業介紹、網上 搜索和抄襲資料進行,諮詢服務期間未查看綜合沉澱池,未查閱 有限空間臺賬,也未對綜合沉澱池清淤作業等有限空間進行指 導,草率出具指導企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的文件。


3. 屬地及監管部門


懷來縣委縣政府及有關部門沒有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 對重點行業領域的安全隱患攻堅治理重要性認識不夠,監管和檢 查工作不到位。


(1) 懷來縣工業和信息化局。未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 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認真對事 故企業安全生產工作進行指導;未按照《懷來縣安全生產監管責 任清單》確定的監管事項,對明確由其負責的長城生物公司實施 有效安全生產管理,未督促事故企業設立安全管理機構或專職安 全管理人員;未發現事故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與實際情況不 符,未按規定時間要求指導事故企業推行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


(2) 懷來縣應急管理局。未按照《河北省應急管理廳關於 秦皇島市撫寧區豐滿板紙有限公司“5.10”中毒窒息事故情況的 通報》和《張家口市安全生產“六個專項整治”百日攻堅行動實 施方案》要求,監督指導長城生物公司以加強有限空間管理為切 入點,全面加強安全基礎管理基礎工作,設立安全管理機構或專 職安全管理人員;督促其對照排查整治內容,全面進行自查自糾; 對事故企業汙水池有限空間作業場所未進行辨識,有限空間作業未落實作業審批制度,從事有限空間作業的現場負責人、監護人員、作業人員、應急救援人員未進行專項安全培訓等問題監管失察。


(3)懷來縣生態環境局。對事故企業環境影響評價事後監管不力,未能及時發現增設設備、擴大產能的問題,未按要求督促其重新開展環境影響評價,未對其違法行為及時查處。


(4)懷來縣委縣政府。對重點行業領域的安全隱患攻堅治理重要性認識不夠,對有關部門落實安全生產監管責任督促、指導、監督不力。


(三)事故性質


經調查認定,懷來縣長城生物化學工程有限公司“7.22”中 毒窒息事故是一起較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六、對事故相關責任人員和單位的處理建議


(一)建議免於責任追究的人員(5人)


1. 越志強,男,群眾,長城生物公司生產車間合成工。違反有限空間作業規定,擅自進入綜合沉澱池違章作業,對事故發生負直接責任。鑑於其在事故中死亡,免於追究責任。


2. 韓鐵山,男,群眾,長城生物公司生產車間合成工。盲目 施救,對事故發生負直接責任。鑑於其在事故中死亡,免於追究責任。


3. 艾國斌,男,群眾,長城生物公司生產車間酸解工。盲目施救,對事故發生負直接責任。鑑於其在事故中死亡,免於追究責任。


4. 張連軍,男,群眾,長城生物公司汙水處理站負責人。在未辦理有限空間作業審批手續的情況下,違章組織人員進入綜合沉澱池作業,對事故發生負直接責任。鑑於其在事故中死亡,免於追究責任。


5. 艾國新,男,群眾,長城生物公司生產副總經理。未嚴格履行企業安全生產管理職責,違章指揮作業,冒險施救,對事故發生負直接責任。鑑於其在事故中死亡,免於追究責任。


(二)建議司法機關處理的有關責任人員(2人)


1. 周鐵成,男,群眾,長城生物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 總經理。未履行企業主要負責人法定職責,對事故發生負主要領 導責任,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


2. 趙晶,男,群眾,長城生物公司安全經理。未落實安全生 產管理制度,未組織員工開展有限空間專項安全教育培訓,對事 故發生負主要責任,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


(三)建議企業內部處理的人員(3人)


1. 閻利勇,男,群眾,長城生物公司車間主任。未對生產車間員工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安全教育培訓,組織救援措施不當。


2. 張密福,男,長城生物公司生產車間工人。安全意識低下, 對清理綜合沉澱池作業的安全風險重視不夠,對同組人員違章作業沒有制止。


3. 王永明,男,長城生物公司生產車間工人。安全意識低下,對清理綜合沉澱池作業的安全風險重視不夠,對同組人員違章作業沒有制止。


(四)建議給予政務追責人員(11人)


1. 徐宏,男,中共黨員,合同制工人,懷來縣工業和信息化局工業股負責人。對事故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指導不力,未有效督 促事故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對存在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與實際情況不符,未按規定時間要求推行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等 問題失察,對事故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指導不力,負有直接責任。


2. 李振宏,男,中共黨員,公務員,懷來縣工業和信息化局主任科員,分管工業股工作。對分管股室指導事故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不力,對未按規定時間要求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等問題失察。


3. 黃曉東,男,中共黨員,公務員,懷來縣工業和信息化局黨組書記、局長,負責局全面工作。對安全生產"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認識不到位, 對本部門工作領導不力,負有重要領導責任。


4. 程道升,男,中共黨員,公務員,懷來縣應急管理局行業監管股股長,負責股室全面工作。未對企業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 項整治工作進行檢查,未組織企業主要負責人參加的有限空間專 項培訓,未督促企業開展現場負責人、監護人員、作業人員、應 急救援人員的有限空間專項培訓。對事故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監管不力,負有直接監管責任。


5. 劉繼安,男,中共黨員,公務員,懷來縣應急管理局副科級幹部(原縣安監局副局長),分管行業股工作。對分管股室監管安全生產工作不力,未督促行業股室有效開展有限空間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負有主要領導責任。


6. 梁洪峰,男,中共黨員,公務員,懷來縣應急管理局局長、 黨組副書記,負責局日常業務工作。對本部門工作領導不力,負有重要領導責任。


7. 樊曉強,男,中共黨員,事業編制,張家口市生態環境局懷來分局沙城工作站副站長。對事故企業環境影響評價事後監管不力,未及時發現增設設備、擴大產能、排汙量增加等問題,未按要求督促其重新開展環境影響評價,未對違法行為及時查處, 負有直接監管責任。


8. 宋冰,男,中共黨員,事業編制,張家口市生態環境局懷來分局督查中心主任,原沙城工作站站長,負責工作站全面工作。 對事故企業環境影響評價事後監管不力,未及時發現增設設備、 擴大產能、排汙量增加等問題,未按要求督促其重新開展環境影響評價,未對違法行為及時查處,負有直接監管責任


9. 劉萬利,男,中共黨員,公務員,張家口市生態環境局懷來分局主任科員,分管沙城工作站工作。對沙城工作站領導不力, 負有領導責任。


10. 王永,男,中共黨員,公務員,懷來縣縣委常委、政府常務副縣長,分管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安全生產委員會常務工作。 督促安全生產工作領導不力,負有領導責任。


11. 韓志明,男,中共黨員,公務員,懷來縣政府副縣長, 分管生態環境、工業和信息化等工作。對分管行業安全生產工作領導不力,負有領導責任。


(五)對事故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的處理建議


1. 長城生物公司,對事故的發生負有主要責任,建議懷來縣應急管理局依據《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九條第(二)項的規定 給予69. 9萬元人民幣罰款的處罰;依據相關規定,懷來縣政府 責令其停產停業整頓;將其納入河北省安全生產不良記錄黑名單管理。


2. 長城生物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周鐵成,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建議懷來縣應急管理局依據《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二條第(二) 項規定給予2018年度收入40%罰款的處罰,計37743. 2元人民幣。


3. 正高事務所,未認真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諮詢服務,草率出具的安全生產標準化文件存在嚴重疏漏,工作嚴重不負責任。 將其納入河北省安全生產不良記錄“黑名單”管理。


4. 責成懷來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縣應急管理局、張家口市生 態環境局懷來分局分別向懷來縣政府做出深刻檢查。


5. 責成懷來縣委、縣政府分別向張家口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檢查。


七、事故防範和整改措施


(一)提升站位,強化安全發展理念和安全紅線意識。懷來縣要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的重要論述,自覺 提高政治站位,堅守“發展決不能以犧牲安全為代價”這條紅線, 以對事業負責、對人民負責的態度,堅決落實國家、省市關於安全生產的決策部署。要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的要求,真正將安全生產責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實在行動上,以鐵的決心、鐵的措施、鐵的紀律把安全生產工作抓嚴、抓細、抓實,堅決遏制事故的發生。


(二)辨識風險,強化有限空間安全生產部門監管。懷來縣政府、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省安委辦制定的《全省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方案》(冀安委辦〔2019〕44號)和市安委 辦《關於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嚴執法專項行 動的通知》(張安辦[2019]81號)要求,督促涉及有限空間作業的企業重新開展一次系統辨識,確認風險並登記建檔,完善有限空間基本信息。特別是要對相關風險因素進行精準辨識,科學評估分析,有針對性地制定風險管控措施和應急措施。對於涉及硫化氫、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氣體以及可燃性粉塵的有限空間,要提高風險等級,實施重點管控。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對在有限空間辨識存在遺漏、管理不到位以及存在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的企業要立即下達停產整改指令;對存在重大事故隱患,到期未整改或整改後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業,堅決提請懷來縣人民政府予以關閉。


(三)源頭治安,強化生產經營單位安全主體責任。長城生 物公司要反思在日常工作中的不足,認真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足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要嚴格執 行各項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措施,及時辨識、更新並建立危險源檔案,制定完善的應急救援預案並組織演練;積極推進 安全生產標準化創建工作;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完善員工培訓檔案,結合本單位生產、工藝特點,定期有針對性的 開展崗位安全知識培訓;加強各類特殊作業的審批與檢查,堅決防範違章指揮、違規作業、冒險施救行為的發生。


(四)舉一反三,強化環保改造工程安全隱患整治。懷來縣政府要立即組織生態環境、應急管理、工信、建設、規劃、消防、 公安等部門對轄區內在建和運行汙水處理的調節池、沉澱池、厭氧池及其他類似的環保改造工程項目開展一次全覆蓋、無盲區的專項整治,重點整治超產能、擅自改建、項目評價與現狀不符、安全防護設施不全等違法違規行為。對於日常處於封閉狀態的汙水處理池等有限空間,必須加裝強制通風裝置、監測報警裝置和視頻監控系統,加強動態管理,堅決杜絕此類事故再次發生。


(五)教育先導,強化有限空間安全警示教育培訓。懷來縣有關部門要結合事故特點,全面開展有限空間安全宣傳教育,普及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常識。要組織監管人員開展業務培訓,提升 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能力。要抓住企業主要負責人這一關鍵, 督促相關企業開展內部安全教育培訓和事故警示,加強作業人員的專項培訓,確保相關人員熟練掌握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常識、作業風險、作業標準和施救要求,提高人員的安全素養和自我保護能力。


(六)黨政同責,強化健全各行業安全生產責任體系。懷來縣要進一步強化縣委、縣政府安全生產領導責任,明確各級黨委 和政府領導幹部安全生產責任,將領導幹部責任和擔當落實到具體工作中,將鄉鎮、部門領導幹部落實安全生產責任情況納入幹 部考核中。要進一步明確各部門安全生產監管責任清單,嚴格督促各部門落實監管責任,堅決消除各部門監管責任不清、協調不 順、銜接不夠、監管缺位等現象,進一步督促各部門主動當擔作為、主動靠前監管、主動增強防範事故防線的能力。


張家口市懷來縣長城生物化學工程有限公司

“7・22"較大中毒窒息事故調查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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