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已故的人能永久享有农村的土地权益吗,新增的人口有没有土地?

这城市那么空氵


已故的人能永久享有农村的土地权益吗?新增的人口有没有土地?这个问题需要搞清楚我们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有关历史和原则。

我国农村在改革开放以前实行的是集体所有、集体经营制度,但全村人在一起干农活,劳动难以被有效监督和计量,产生了大锅饭、平均主义的问题。1978年,安徽小岗村18户农民冒着风险,实行包产到户,集体的土地,农民分户耕种,这样大家积极性就调动了起来,从此拉开了我国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序幕。


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就是按照农村人口数量,以户为单位,向村集体承包一定份额的土地,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此后,为稳定农民的土地耕作预期,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法律,特别是明确了第一轮承包期15年不变,后来又明确了第二轮承包期30年不变,直至去年又规定二轮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同时,规定在承包期内,“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不以家庭成员的增减而调整土地,只要家庭承包农户一直存在,就一直耕种哪些土地,这样主要是稳定农民的预期,避免频繁调整造成农村人力物力的大量浪费,也能给农民流转土地提供一个好的制度环境,如果村里土地老调来调去,谁敢来流转土地?谁又敢来投资农业?


当然,这个制度确实在某种程度影响了公平,“死人还种地、活人没地种”的说法,到处都有。确实,当时参与分地的家庭成员,即便死去,家庭也不需要减去土地。这是“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带来的最大问题。

政策给新增人口也提供了一些分地途径。《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8条规定,下列土地应当用于调整承包土地或者承包给新增人口:(一)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二)通过依法开垦等方式增加的;(三)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但这几种方式,实际上可操作的余地并不大,多数村集体已没有机动地,开垦的土地空间有限,承包方自愿交回,在当前土地价值凸显的情况下基本不可能。

那应该怎么办?总的原则还是坚持承包地大稳定、小调整,尊重农民意愿,在政府的指导下通过村集体民主协商解决,总体上承包地要基本稳定。现在一些地方比如山东、江西等地,好多村庄都按照人口增减进行适当调整,三五年调整一次,这个有效解决了土地分配不均衡的问题。


农人爱农地


这是两个问题,我逐一回答。

一、已故的人能永久享有土地权益吗?

不能。理由如下:

1. 土地所有权不归个人

我国土地法明确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归国家所有的以外,归农民集体所有。

也就是说,农民个人不是土地所有者。不管在世与否,土地都不能成为私有财产。那么,已故的人就不能永久享有土地权益,仍归农民集体享有。

2. 农民只享有承包经营权

我国土地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也就是家庭承包责任制,从事农牧林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30年。

农民享有承包经营权,并受法律保护。承包到期后,土地属农民集体所有。已故的人,从法理上讲,他是无法享有土地权益的。

二、新增人口有土地吗?

这得根据实际情况分别来看。

1. 看户口所在地

现在的农村新增人口,也就是农村的年轻人,大多都外出打工,安家落户。如果他们要回家种地,这里就涉及到一个户口问题,看户口有没有外迁。

如果户口外迁为城市户口,那么,新增人口就没有土地,也就是说无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

因为,我国土地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户口外迁,就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了。

这里有一点,需要说明一下。

就是有人可能知道,一些企业老板、城里人,到农村搞农业项目。他们非农村户口,怎么会有土地呢?

这是因为,农业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运行规范》中明确指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包农户、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具备农业生产经营能力的其他组织或个人均可以依法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进行交易。

所以,如果户口在城市,可以找土地闲置或者想外出打工的承包户流转土地经营权,这是合法合规的。

2. 承包期限

前面已经提到,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30年。2017年又提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

在土地承包期限之间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也就是说,新增人口在土地承包期限内,是无法承包到土地的。

这就是我们看到有些农村,一家三代六口人只有20亩地耕种的原因。


以上是我关于这个问题的全部答案。若有欠缺,敬请指导。

乡风西苑,关注三农问题,谈谈个人观点和看法,欢迎关注和交流。


乡风西苑


有关于土地问题,是农民普遍最关心的问题。已故的人是否能永久享有农村土地权益呢?对于这个疑问,我想大家应该明白,农村的土地归村民集体所有,任何人都不可能永久占有。农民只是享有土地的使用权和经营权,也不能买卖。

农村土地实行承包责任制,一包三十年不变,土地确权后,又延长了三十年,在承包期内“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国家的大政方针是为了保持农村稳定。土地承包是以户为单位来承包的,虽然不能随意增减,但是家庭人口会有增有减是个变数。家里老人去世,或者姑娘出嫁后,在承包期内就由新增的人来享有。当然人口的增减肯定不均衡,有的家庭增加的人多,有的家庭减少的人多,矛盾还是存在的。还有的家庭可能全部迁出村了,或者有的家庭没人绝户了,这些土地就应该由村子收回来。

如何解决土地不均衡的矛盾?相信各地有自己的做法,不会一直不动的。我们这里在去年土地确权的时候,采取了大稳定小调整,多退少补的方法。就是把没有了人的家庭的土地收了回来,让减少了人口的家庭退出多余的土地,然后给增加了人口没有土地的家庭,适当补划了土地。这样相对来说,在一定的时期内,平衡维护了村民在土地上的权益。

我想当承包的土地稳定了一段时间后,可采取“大稳定小调整,多退少补”的方法,来解决土地不均衡的矛盾,是一个比较值得借鉴的好方法。


卫农老头


农村土地确权,承包经营权又延长三十年,也是给予农民一颗定心丸,确权后的土地受到法律的保障,可以放心种植,不会有人来抢走你的土地。



土地已经很多年没有在重新分地了,我们这最后一次好像是九五年,直到现在和确权以后,都不会在重新分地,新出生的也不会重新分配到新的土地。




已经确权的承包人如果在承包合同之内去世,承包的土地有户口上其他家人继续种植。只至户口上的人口全部死亡后,做出销户,承包的土地由集体收回,另行分配。



土地,作为不可再生资源,在日益减少的情况下,更显得更加珍贵和稀缺。这次确权以后,近几十年是不会在重新分地的。


棒奔霸


一.先回答这样一个问题,首先,农民对土地只有经营权和使用权,不得买卖。所以,已故的人也是没有这种权益的,因为农村的土地所有权是归集体的,不是农民个人所有,农村的土地承包是有期限的,所以其使用权也不是永久的。

农村的土地承包是怎样一个期限了?第一轮期限,1988-1997年,也就是1988年,这一年才有了分田到户,农民有了自己的土地,1988年以前都是生产队,公社的集体土地,农民要集体劳动,每家按照人口分配土地,农民也只有经营权和使用权,所有权还是归村集体,那个时候很多人连肚子都吃不饱。

1998-2027年为第二轮,期限30年。

二.新增人口也是没有土地的,我记得我女儿出生后我们的土地没有增加,所以增加人土地还是不会增加的。

以上,希望可以帮到你,谢谢!


物联大脑


随着乡村农业的发展变革,多数的农民因农业收入少,把土地流转给了他人而走上打工的路,就乡村土地确权以一九九八年二轮承包为限,至二零二七年到期。中央有提出了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不变。这就明确了一个家庭所拥有的土地俱多俱少,在将来四十年间不会有大的变动。其原因就是稳定农业的生产格局。就家庭来说,每个家庭成员都有代谢,己故人员的承包经营权到期后会有后人继承,就家庭所拥有的土地多少来说,更能使家庭做出生活的补局,或是土地多选择耕作,或是土地少选择流转他人,然后走其它发家致富的路。中央关于土地的政策,就是为了农业的稳定发展和农业实现机械化而做的一次大的调控,新增的人口会在将来的社会都找到自己的位置,至于怎样分到土地,四十年后后辈们会合理解决的。


聆听者145809866


现在,农村里面没有地的人非常多,国家的政策三十年不变。现在呢,又延长了三十年 ,虽然如此,已故的人也是不能永久享有土地的,新增人口也会有土地的。


国家因为现在农村的这种状况,也想了方法:(1)等土地的承包期到了之后,已故人的土地收回,分给新增的人。

(2)村子里面把村里的机动地,分给新增的人口。

(3)土地流转起来以后,没有土地的人,可以通过租地的形式拥有土地。

国家为了解决农民没有地的情况,增加就业岗位,可以让农民多点收入,让农民的生活能过的好一点。


所以说,那些没有土地的农民,不用担心没有土地怎么活啊,国家正在为农民想办法。已故的人的土地,到了承包期结束后,收回来,给新增的村民。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幽默乖巧


根据国家有关“二轮承包到期再延期30年”的精神来看,己故的人土地是不会“拿掉”的,新出生的人口也不会得到土地的。最起码在2057年之前是生不得,死不拿。

我们站在自己个人的角度看好象是“不合理”似的,但如果是站在国家利益上看是正确的。首先给土地流转带来的投资商放心投资,有足够的时间差,便于机械化管理。其次人口变动是每天每年全在变化,如果土地随人口变化而经常变动是不可能的。每次调整一次土地要花费几百亿元人力财力。所以国家不会轻易去调整土地的。土地确权为的就是这个道理。

如果村里有开发的或其它的属集体的土地,根据情况可以小调节一下,除止以外土地不会调整的!

欢迎大家参评!


程立香


这个根本它不是问题假如,张家死人了1口可生了2口,缺一口人地,李家死了2口,生了I口,多出一口人地,你不能张家缺一口人地种李家的吧?这生死无定数你这不是天天分地分不平均吗?没事找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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