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违规减持!天和防务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收监管函

  中新经纬客户端3月5日电 因违规减持股票,深交所5日向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天和防务)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刘丹英下发监管函。

  2019年12月9日,天和防务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贺增林及其一致行动人刘丹英因偿还质押借款、降低股权质押率及个人资金需求原因,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进行减持。其中,贺增林将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的方式减持不超过1680万股,刘丹英将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不超过240万股,合计占公司总股份的8.00%。

  深交所在监管函中称,截至2020年2月14日,刘丹英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45.47万股,超出减持计划5.47万股,超额减持金额为214.32万元。

  另外,刘丹英于2020年2月11日至2020年2月14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25.4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2%,实际控制人贺增林于2020年2月10日至2020年2月12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0%,二人于2020年2月10日至2020年2月14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公司股份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

  根据相关规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减持数量合并计算,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股票减持总股数不得超过了预披露的减持计划。

  深交所强调,请刘丹英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另据天和防务2月14日发布的公告,刘丹英因在减持过程中操作失误,导致其减持总股数超过了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公司将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重申相关法律法规,并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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