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以人为本 与法同行-东毛铺村扫黑除恶后半篇文章之司法所工作篇

东毛铺村“两委”班子在平阴县司法局和安城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团结一致、积极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在干事创业中赢得了民心,在民主法治建设中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干群关系也呈现出良好状态。通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提升了基层干部素质、增强了村居社会治理能力;建立健全了治安维稳长效机制;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参与扫黑除恶,坚决整治村霸、街霸为害一方,严厉打击了威胁基层政权、欺压百姓的黑恶势力,确保了东毛铺村的平安稳定和可持续发展,提升了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

一、社区矫正工作

2019年1月21日,东毛铺村共8名社区矫正人员到平阴县司法局安城司法所报到接受社区矫正。因人数较多,且矫正人员年龄较大,甚至仍有一些人员对法院判决存有疑意,对工作不愿配合,安城司法所工作人员于2019年1月24日到东毛铺村大队部协同村干部共同为8名矫正人员办理了入矫手续并告知其相关矫正规定。

(一)确定的工作目标

通过社区矫正,提高矫正对象对所犯罪行的认识,提高法律意识,逐步养成遵纪守法良好的行为习惯,实现人格的重新社会化,重新回归社会。

(二)组织宣告情况

司法所为在张学文一案中被判缓刑接受社区矫正的东毛铺村村民毛某等8人确定了由司法所所长、村委会干部、亲属等组成的矫正小组,并签订了矫正责任书,确保各项矫正措施落实。因矫正人员年龄较大,行动不便,为了给毛某等人上好接受社区矫正的第一课,同时考虑到他们的客观困难,体现司法所以人为本的矫正工作理念,镇司法所邀请村组干部、毛某家属等人在村委会举行入矫接收宣告仪式。

镇司法所所长向张某宣告了槐荫区人民法院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等有关法律文书的内容,告知了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和被限制行使的权利,矫正小组人员组成、担负职责等有关事项。让其明确了社区矫正期限和社区服刑人员身份。同时向其当面说明了有关认罪服法、遵纪守法、请假等方面社区服刑人员应遵守的规定及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从而强化了其自觉服从镇司法所日常监管的意识。

(三)矫正接收情况

确保社区服刑人员的接收流程规范、资料真实、完整。在收到县社区矫正办公室的《社区服刑人员通知书》后,要严格按照社区矫正报到、接收程序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相关资料进行核对,签订社区矫正责任书、志愿者帮教协议书、监督协议书等,坚持实行“一人一档”,为每位社区服刑人员都建立了“矫正依据、矫正档案和矫正纪实”台账。进行入矫谈话和入矫宣告仪式,让其感受到了社区矫正的严肃性,告知在社区服刑所必须遵守的相关规定,第一时间将其纳入监督和管理,督促社区服刑人员端正态度,为开展后期的监管和教育奠定良好的基础。

(四)采取的具体矫正措施

1.对矫正人员毛某等人建立科学系统的考核评价体系,坚持日常考核与综合考核相结合。对毛某等人的考核全面听取社区居民、村干部的意见,以确保考核结果的公正性、客观性。对社区服刑人员毛某等人被判处罪及其具体犯罪情况、悔罪表现,以及毛某等人生活环境和其性格特点等情况进行分析评估,确定对毛某等人进行普管处遇,建立了由司法所工作人员、村干部和近亲属组成的社区矫正工作小组,制定矫正方案。


2.制定全年的有针对性的集中法律思想教育学习计划,进行目标控制。“考虑到他们的身体状况,我们决定由工作人员上门为他办理入矫手续,并将帮扶工作贯穿于整个矫正教育的全过程。”司法所长说,入矫已来,他和其他工作人员每月都会为毛某等人提供不定期“上门服务”,从而实现特殊社区服刑人员“零跑动”顺利解矫的目的。上门服务主要内容有,一是多方调查了解该对象的家庭情况、自身情况及现实表现情况。二是为该对象办理登记接收手续,包括宣告、谈话、告知社区矫正的相关规定等内容。三是培训有关法律知识,使之明白法律的重要性,监督其遵守相关矫正规定,及时对毛某等人员开展心理疏导和心理健康教育,及时谈心疏导,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 。


3.每月至少找毛某等人谈话1次,谈话前事先构思好谈话的目的,内容,方式,并提前两三天通知毛某等人到大队部集合,对行动不便行动不便的王秀洪、张学英进行上门走访,并通过社区矫正小组的村干部和亲属及时了解毛某等人的思想动向及生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用和风细雨般的语言来打动他、触动他,有目的地让他们表达情绪,进行宣泄,在思想和情绪的交流中,对他们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并有针对性的对其进行帮助。

(五)实施过程中的调整

1.社区矫正“上门报到” 彰显人性关怀

由于毛某等人多身患疾病,且年事已高,行动不便,按规定时间来司法所报到比较困难。考虑到他们的实际情况,司法所工作人员决定特事特办,每月主动来到村委会,为他们办理社区矫正手续。对于无法外出的,司法所工作人员在村干部的陪同下入户上门为矫正对象服务。工作人员认真了解了毛某等人的病情及思想状况,及时掌握其近期动态,对他们进行了面对面的法制教育,希望他们在家好好养病的同时,也要务必认真履行社区服刑期间的各项管理规定,提高遵纪守法意识,按期解除矫正。

毛某等犯罪属于中老年犯罪,知识贫乏以及他们本人的暴躁、偏激性格,这些因素对他的犯罪有着一定的催生作用。因此,需要对其恶习劣根进行综合治理,有针对性的对王某进行个别化,人性化,社会化的服务,切实做到以人为本。

毛某等人固执,暴躁,孤僻的性格,决定他不善与人交谈,交往,也不会轻易接受别人的意见,简单的说教,对他们来说,只能是隔靴搔痒,无济于事,但这种人自尊心很强,往往人敬他一尺,他敬人一丈。因此,在工作中我们调整了工作方法,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换位思考,从信任他,接纳他,尊重他的价值和尊严,运用探索,描述,宣泄的方法,让他主动对我们敞开了心扉,及时汇报个人的思想动向及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工作人员根据矫正人员遇到的问题对症下药,生活上关心,心理上疏导,精神上鼓励,教育上引导,帮助其做好改造工作,既确保了矫正工作质量,又使社区服刑人员王某能够顺利回归社会。


以人为本 与法同行-东毛铺村扫黑除恶后半篇文章之司法所工作篇


在每月的走访过程中,张学英由于年龄大,态度强硬,拒不签字按手印,我们要求陪同家访的村干部、其儿媳妇进行了见证签字,切实保证每月一报到落到实处,将矫正工作依法依规做到位。王秀洪年龄较大,老伴瘫痪在床,儿女皆不在家,无法出门,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到矫正人员的情况后便采取上门服务的方式解除了她的后顾之忧。从最初的不理解、强烈的抵触情绪,到后来被工作人员真诚的态度、尽职的付出、无私的关心和帮助所感动,渐渐地每次来到老人家,老人都对司法所工作人员的体谅与付出深表感激,积极配合各项矫正监管工作。工作人员以实际行动感化了当事人,促进了其思想观念的转变,方便了今后矫正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2.借助上级检查,提升对矫正人员的监管教育水平

2019年4月3日市局党委委员济南第二监狱监狱长赵新明领着监狱干警到东毛村察看8名涉恶社区服刑人员的生活情况和思想情况,济南第二监狱干警对涉恶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面对面训诫和谈心谈话,取得了很好的教育效果。其中一名军烈遗属人员痛哭流涕,对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深表后悔,感到自己的行为使革命先烈蒙羞,影响了家族的声誉,感谢党和政府的及时挽救才能悬崖勒马,表示以后一定要遵纪守,不再干违法犯罪的事情。通过此次面对面的教育,进一步提升的矫正人员的政治站位,净化了思想,洗涤了灵魂,提高了法治意识,增强了大局意识、全局观念,从根本上扭转了之前的错误观念。5月8日上午,陈克礼到安城镇东毛铺村就社区矫正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调研,提出要珍惜和把握好东毛铺村由乱到治的新局面,持续抓好扫黑除恶宣传教育,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维护基层基础和谐稳定。5月7日平阴县检察院对安城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司法所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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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矫正效果

通过一段时间的社区矫正工作,矫正收到的效果比较明显:除极个别偏激、极端人员外,一些矫正人员已能够自愿接受社区矫正,自觉遵守矫正中的规章制度,主动服从日常行为的管理,同时也得到了村民的理解和支持,村居关系和睦。具体表现在:

一些人的心态调整取得了明显的效果,邻里关系和谐,能够积极主动的去帮助别人;性格也有所改变,以前遇事暴躁,语粗声高,态度恶劣的状况基本得到遏制。也能较好的控制住、把握住自己的情绪,稳住自己的心态,遇事客观冷静的去处理问题,对司法所的矫正工作积极配合。到目前为止,其中的5名矫正人员已经顺利解除矫正,回归社会。解除矫正时他们心怀感激的说“谢谢你们耐心的帮助,以后我们再也不做违法的事了,一定好好的生活。”

二、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

我所认真开展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条例》和法律援助相关工作制度的宣传;开展法律咨询,积极为群众解答法律问题;做好困难群众的来访、接待工作,接受群众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开展对东毛铺村的法律援助工作的调研,分析整理援助工作情况和群众关心的焦点、难点问题,及时反馈。东毛铺村与山东光敏律师所签约,聘请凌永辉律师担任东毛铺村的法律顾问,一年来,凌律师尽职尽责,创造性开展工作,每季度利用东毛铺村大集的机会深入到村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共接待群众法律咨询2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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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民调解工作


司法所担负着指导管理人民调解,预防和调处矛盾纠纷的重要职责。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的矛盾特别是基层涉法的矛盾纠纷越来越突出,调解处理不及时不得当往往容易引发群众性事件,对此我们利用镇调委会平台,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努力把人民内部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加大对村调解主任的考核力度,切实加强东毛铺村级调委会组织建设,通过村两委换届,使其更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充分发挥调委会在调处矛盾纠纷中的主力军作用,努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村调委会认真开展纠纷调解工作,牢固树立纠纷无小事的观念,调处好每一件纠纷,对调解不成的,告知双方依法办事,耐心平息心态,基本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以人为本 与法同行-东毛铺村扫黑除恶后半篇文章之司法所工作篇


1.全力做好稳定工作。一是成立以村“两委”成员为班底的工作小组,与判缓刑社区矫正人员建立联系,畅通诉求渠道,司法所与办事处、村工作人员积极同他们进行对接、沟通、引导、教育,目前该群体无过激言行、情绪稳定、遵规守纪。

2.加强扫黑除恶宣传,提高思想认识。成立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及治安巡逻队伍,安装高清摄像头,实现夜间巡逻和主要街道监控视频全覆盖,对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抓早抓小,提前化解到位,确保不出现重大治安稳定问题。

3.上级领导高度重视。县组织部孙部长、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张专委、省纪委监察委田主任先后到东毛铺村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调研工作,要求我们吸取教训,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抓在手上,放在心上,扛在肩上”。

4.有效化解人地矛盾。2018年年初针对于长期存在的新增人口没有土地问题,支部通过召开会议,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建议,坚持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对群众进行土地找平,得到群众支持和认可。

四、巩固民主法治建设成果 推动扫黑除恶向纵深发展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东毛铺村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深入开展党建引领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舆论宣传,确保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为此,安城司法所联合该村通过村会、法治宣传等方式,让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主动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东毛铺村举行扫黑除恶宣传活动,把张学文案件作为普法契机,通过以案示法的方式,详细为村民讲述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黑恶势力的定义、重点打击的十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用身边涉黑涉恶实例,深入浅出,使广大村民对黑恶势力犯罪有了更全面、更具体的认识。村民说“最近几年我们村里的治安很好,甚至可以说夜不闭户,村民关系融洽,矛盾纠纷大幅度减少。对村里宣讲这些政策我们老百姓都要认真学习,对身边的黑恶势力要站出来举报,为法治村庄建设贡献一份力量。”

通过以上实实在在的工作,彻底改变了张学文把持村委会期间党委政府的好政策、好精神、好声音不能到村、不能落实到户的问题,推动了普法宣传工作进程,为打造法治示范村提供了重要支撑。扫黑除恶是一场攻坚战,也是一场持久战。安城司法所还会继续努力,坚决对黑恶势力做到“零容忍”,守一方净土,护万家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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