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1 【法庭內外】調•和

隨著社會快速發展,各種矛盾糾紛大量湧現。將訴訟和調解更好地有機結合,合力化解矛盾、解決糾紛,不僅可以有效維護當事各方的合法權益,也更有利於社會穩定。下面一起來關注東莞法院是如何實現訴與調的有效對接的?

專業人員駐點法院

助過半道路交通糾紛成功調解

在莞務工的程先生過馬路時被公交車撞傷,交警認定其負主要責任,公車司機負次要責任。後程先生被鑑定為八級、九級傷殘,精神殘情為九級。程先生是農村戶口,在東莞工作,到底是按農村標準還是城鎮標準賠償,雙方一直爭執不下。

今年8月23日,程先生向法院起訴保險公司、公共汽車公司,索賠殘疾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等共計22萬多元。收案後,東莞市第三人民法院道路交通糾紛訴調對接工作室委派特邀調解員進行訴前調解。調解員組織當事雙方協商3次後,雙方於9月12日達成調解協議,短短20天糾紛便得以解決。

【法庭內外】調•和

據瞭解,從今年9月開始,東莞市第三人民法院的道路交通糾紛及其他涉保險糾紛在訴前首先交由道路交通糾紛訴調對接工作室進行調解,保險協會派出3名專業人員駐點。為提高調解成功率,法院將傷殘等級重評這一道路交通案件的重點放在訴前,即有異議訴前提、重新鑑定在訴前做、評定後在訴前調解,同時還公開道路交通案件的賠償標準、計算方法,統一裁量標準。目前東莞市第三人民法院道路交通糾紛訴調對接工作室已調解數百宗道交糾紛,成功率過半。

【法庭內外】調•和

今年以來,東莞市第三人民法院聯合轄區內各鎮街的各職能部門以及各協會全面推進訴調對接工作,成效顯著,約80%的案件進入訴前調解程序,其中約60%案件能夠通過訴前調解予以解決。“訴前調解讓當事雙方更平和地接受調解結果,提高了解決糾紛的效率。” 東莞市第三人民法院訴調對接中心主任鄭水強表示。

【法庭內外】調•和

建立聯動機制

多元化解決矛盾糾紛成效顯著

東莞近幾年一直在全力推進訴調對接工作,從2018年下半年開始,在市委政法委統籌協調下,全市46家成員單位合力推進訴調對接工作聯動機制建設。

2017年9月15日,東莞市金融消費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成立,使金融糾紛的調解更加規範化和專業化。以一宗房屋貸款合同糾紛案為例,債務人張某2013年與某銀行簽訂了《個人購房借款及擔保合同》,約定還款年限為20年,後張某拖欠房貸被銀行提起訴訟。在金調委的多次介入調解後,雙方最終達成和解,銀行收回了欠款。截至今年8月底,金調委已成功調解涉金融糾紛類案件44宗,其中42宗出具了司法文書,涉案標的額約9.5億元,約佔全省此類案件總涉案標的額的90%以上。

【法庭內外】調•和

2018年底,東莞市醫調委成立了全市首家醫療糾紛調解個人工作室——潘旭毅調解工作室。一名患者在醫院進行了“雙腋除臭手術”,術後傷口癒合不好,雙方引發糾紛,究竟是醫院的過錯還是患者自身原因,雙方各執一詞。通過潘旭毅的調解,雙方最終達成協議,院方一次性補償患者五千元,雙方互不追究責任。

在勞動爭議訴調對接方面,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聯合市總工會設立了勞動爭議訴調對接工作室,2018年處理全市各類勞資糾紛5.7萬件,最終進入法院訴訟的案件僅為5500餘件,不到總數的10%,大部分糾紛被有效化解在訴前。

【法庭內外】調•和

今年上半年,全市法院通過訴調對接工作機制處理案件15750件,同比增加9838件,增幅166.41%,成功達成調解協議5914件同比增加2175件,增幅58.17%

法官訪談

【法庭內外】調•和

Q:東莞法院為何要開展訴調對接工作?

東莞市中院訴調對接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何妍:

加強訴調對接工作,是人民法院滿足群眾多元司法需求、破解案多人少、加強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糾紛機制建設的重要舉措,是法院積極將審判職能融入到共建共治共享社會治理格局的體現。開展訴調對接工作有利於從源頭上減少訴訟案件,促進收結案的良性循環,使法院工作能夠持續健康發展。

Q:東莞法院在開展訴調對接工作中有什麼新亮點?

東莞市中院訴調對接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何妍:

去年下半年以來,在市委政法委的統籌協調下,全市46個單位建立了訴調對接工作聯動機制,構建了全市訴調對接“1+2+3”模式。即:一箇中心、兩個平臺、三大調解。一箇中心是全市法院全面設立訴調對接中心,全面推行調解前置。兩個平臺是建立線上線下兩個平臺,讓當事人少跑路,構建“互聯網+社會治理”在線調解模式。三大調解指的是全面加強專職調解、律師調解、特邀調解,打造全方位、立體化糾紛化解體系。

另外,搭建“法院+工會+仲裁”模式,構建勞動人事爭議調裁審一體化工作機制、深化金融消費糾紛訴調對接機制、推進專業性調解組織、行業性協會化解類型化糾紛機制等也是東莞法院訴調對接工作的亮點。

Q:東莞法院開展訴調對接工作的下一步目標是什麼?

東莞市中院訴調對接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何妍:

今年上半年,全市法院通過訴調對接(訴前調解)工作機制處理案件15750件,通過訴前調解和立案階段調解,實現32%一審民商事案件進入訴調對接程序處理、12%一審民商事糾紛在進入訴訟程序前以調解方式化解。 接下來,全市法院將主動融入黨委政府領導下訴源治理格局,推動形成以“源頭預防為先,非訴機制在前,法院裁判終局”為核心的訴源治理新實踐,打造“楓橋經驗”東莞樣本,繼續推動訴調對接工作實現新突破,不斷完善優化一站式多元糾紛解決機制建設,建立類型多樣的調解平臺,引入各類調解人員,為當事人提供更多更快更好更便捷的解決糾紛服務,切實增強人民群眾的司法獲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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