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申請強制執行後被執行人失蹤,沒有把他列入黑名單,這合法嗎?為什麼?

李145377238


被執行人是否失蹤並不是由申請強制執行的申請人來判斷的,宣告失蹤的條件清楚地規定在了我國《民法通則》之中。滿足了申請被執行人失蹤的條件之後,才可以由被執行人的利害關係人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被執行人失蹤。

宣告失蹤的條件和後果

我國《民法通則》第二十條規定,公民下落不明滿二年的,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他為失蹤人. 戰爭期間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時間從戰爭結束之日起計算。


我國《民法通則》第二十一條規定,失蹤人的財產由他的配偶 、父母 、成年子女或者關係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代管。代管有爭議的,沒有以上規定的人或者以上規定的人無能力代管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失蹤人所欠稅款、債務和應付的其他費用,由代管人從失蹤人的財產中支付。

如果確有證據證明被執行人已經下落不明滿兩年,那麼申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被執行人為失蹤人,法院宣告其為失蹤人之後,被執行人名下的財產就會轉交給與被執行人有密切關係的親屬或者朋友,由他們代為管理。這個時候,申請人就可以向被執行人的財產代管人主張權利,

要求其從被執行人的財產中支付被執行人所欠的款項。

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條件

申請強制執行的申請人可以密切關注被執行人的生活動向,以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現在只要在網上搜索“失信被執行人”或者“老賴”,就可以在網頁的第一欄看到由最高院公佈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裡面還設有搜索引擎,可以查詢自然人或者法人是否被人民法院納入了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那麼,被執行人在什麼情況下會被人民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呢?

2017年5月1日起實施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2017修正)》中明確規定了人民法院將被執行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情形和期限。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2017修正)》第一條規定,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二)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三)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四)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五)違反限制消費令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2017修正)》第二條規定,被執行人具有本規定第一條第二項至第六項規定情形的,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期限為二年。被執行人以暴力、威脅方法妨礙、抗拒執行情節嚴重或具有多項失信行為的,可以延長一至三年。 失信被執行人積極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或主動糾正失信行為的,人民法院可以決定提前刪除失信信息。

申請執行人發現被執行人有上述行為之一的,可以主動向人民法院申請,將被執行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人民法院自行發現被執行人有上述行為之一的,也可以依職權將被執行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一般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期間為兩年,但是情節嚴重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將期限延長一到兩年。

最後,回到題主的問題中來,如果發現被執行人失蹤,可能是為了逃避生效判決確定的履行義務時,申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請求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一旦被執行人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那麼他生活得方方面面將會受到各種限制。現在各地人民法院都在出重拳打擊拒不執行生效判決的行為,凡是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被執行人,日子可能就沒有以前那麼好過了。情節嚴重,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的話,以後子女可能就沒有辦法考取人民警察等職位,在公務員公告階段,其子女也可能受到異議。最好的選擇就是與申請人好好協商,有一點兒就還一點兒,不至於鬧到無法收拾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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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為了保證申請人的正當合法權益,執行的力度是較大的,也即是強制執行要儘可能實現申請人的權利,這也是遏止不良現象的一種有效手段,但是並非進入強制執行階段,被執行人就會被列入失信名單,列入失信名單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法釋〔2013〕17號) 
 第一條 被執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一)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二)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三)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四)違反限制高消費令的;  
(五)被執行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屬於上述請形的,應當將其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而被執行人失蹤並非一定屬於上述情形,也即是需要根據具體實際情況判斷,被執行人失蹤也並非那麼簡單,對比民法上宣告失蹤的條件即可得知。

在此建議申請執行人在申請執行之前,多瞭解關於被執行人的財產、公司經營、投資等方面的信息,申請執行過程中關注被執行人的動向,畢竟維權之路還是蠻艱辛的,一不留心可能就沒法實現申請執行的目的。

希望以上解答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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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賴入刑,世界太平…………


野途2845


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應當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規定的條件,只要符合,法院可以主動決定將被執行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也可以根據申請人的申請決定


展志兵律師


為維護社會誠信和法律尊嚴,國家應下大力氣嚴懲失信及擔保老賴,各部門連動形成合力對老賴象過街老鼠人人喊打局面,加重判刑老賴是清償的最好辦法,法院加大對老賴違法成本和執行法官克服懶散拖的工作作風並加大對老賴執行力度,法院和公安共享天網並且公安配合網上通緝老賴,老賴太可狠,在中國老賴違法成本低,法律應該制定失信老賴及連帶擔保人不按期履行法院判決和調解文書的一律按詐騙罪判刑,管制勞動償還債務直至償清出獄,並恢復父債子還和上二輩下三輩不能上學及公立醫院就醫等讓老賴不敢賴,不能讓申請人贏了官司輸了執行,流血又流淚,嚴懲失信老賴刻不容緩民心所向!


社會必須有誠信


一定要申請黑名單,以前一直認為有官司是黑名單,這二年內才開始有黑名單制度,但要申請才能是徵信黑名單


袁氏宗親


這有啥疑問的?如果你認為該把他列入,那你就向法院申請唄。你也說了,進去執行程序後,他就失蹤了,那法院基本都會同意你的申請的。你直接跟法院提出來不就完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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