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3 典型的違反政治紀律和組織紀律案件,4個黨組織和13名領導幹部被追責問責


典型的違反政治紀律和組織紀律案件,4個黨組織和13名領導幹部被追責問責

北京市紀委監委相關監督檢查室召開會議研究案情。葉志娟 攝(資料圖片)

這是一起典型的違反政治紀律和組織紀律的案件!

4個黨組織和13名領導幹部被追責問責,其中,涉及市管幹部5人!

這起案件的“主角”就是北京隆達輕工控股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隆達控股)、北京隆達印刷包裝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印包集團)及其下屬製版廠(以下簡稱制版廠)。

2017年11月,北京市委巡視組進駐隆達控股開展巡視。不久之後,該公司二級企業印包集團及其下屬的製版廠進入了市委巡視組的視野。

製版廠,始建於1955年,是一個有著半個多世紀曆史的“老字號”國有企業,其製版工藝曾盛極一時。從上世紀90年代末期開始,製版廠開始向物業經營轉型。2000年至2007年,經過多次重組,製版廠最終成為隆達控股下屬印包集團所屬企業。

拒不執行上級黨組織決定;擅自推進“改革”,實行“自治”……2009年7月到2017年11月,製版廠脫離黨的領導和監督長達8年,儼然一個“獨立王國”。

那麼,一個國有企業是怎麼成為一個針插不進、水潑不進的“獨立王國”的?一級黨組織明目張膽對抗上級決策,上級黨委、紀委又為何長期放任不管?

全面“自治”,成立“兩委會”對抗上級決定——一次黨組織隸屬關係的調整拉開了“獨立王國”的序幕

王強,時任製版廠廠長。在該廠由製版主業向物業經營轉型的過程中,發揮過一定的帶頭作用。2007年,由於不滿印包集團黨委將製版廠黨支部劃歸印包集團下屬物業公司黨委管理的決定,王強開始以“廠務公開、民主管理”“探索職工自治”為名,提出組建所謂的“企業管理委員會”。

“當時王強是廠長,很有威望。既然他說要改革,廠裡的幹部職工都認為肯定是越改越好,所以當時沒人提出質疑。”製版廠副廠長馬洪欽介紹。

在沒有履行請示報批程序的情況下,王強擅自組織召開了企業職工大會,並自行選舉產生“企業管理委員會”“企業監督委員會”,還制定相關工作條例,提出由管理委員會全面負責企業經營管理工作,行使企業行政管理權和決策權,甚至討論決策“三重一大”事項。由此,“兩委會”開始成為製版廠和王強個人對抗上級決定的一種“護私”手段。

“按照黨章和相關法律法規,國有企業黨組織要發揮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作用,履行保障和監督的職責;企業廠長行使經營管理職權;職工代表大會則行使民主管理職權。三者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共同發揮作用。但在製版廠,‘兩委會’的作用完全凌駕於黨組織之上,管理上當時已經出現了問題苗頭。”北京市紀委監委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但後來,時任印包集團黨委書記楊維義聽取王強口頭彙報時卻並沒有引起重視,將這一問題進行擱置。

“我覺得,楊維義沒有及時警覺,就是缺乏政治意識,沒有準確地判斷出這個事情可能的發展趨勢,這也造成了‘兩委會’後來逐漸越權管理企業。”印包集團黨委書記、總經理邢立平懊悔地表示。

怪象頻出,完全進入無組織狀態——自行罷免上級任命的新廠長;換屆選舉期間,上級領導進廠監督,卻連製版廠大門都沒進去

2009年6月底,印包集團黨委決定,免去王強制版廠廠長職務,由時任物業公司黨委書記、經理王某某兼任廠長,這一決定,再次觸動了製版廠有關人員的敏感神經,他們擔心個人利益受損,作為老廠長的王強更是心有不甘。

2009年7月1日,在接到印包集團黨委人事決定的第二天,王強就召集“兩委會”開會,研究罷免王某某廠長職務事宜。7月2日,製版廠召開職工大會,罷免了王某某的廠長職務,決定由“兩委會”負責企業日常管理工作。

這次明目張膽的正面“對抗”,在上級黨組織那裡卻依然沒有引起足夠重視。

“當初重視不夠,集團黨委求穩怕亂,覺得穩定壓倒一切。實際上是沒有把黨的建設放在前面,這是產生問題的根本。”隆達控股黨委副書記、總經理張德華表示。

事情發展到這裡還遠沒有結束。2016年,印包集團黨委開展換屆選舉工作,要求各黨支部進行換屆選舉。當印包集團黨委書記帶領工作人員到製版廠開展換屆監督工作時,卻連製版廠的大門都沒有進去。

就這樣,製版廠黨支部長達8年未換屆。其間,未經任何程序,王強個人即提議成立臨時黨支部並指定黨支部書記。

這一時期,脫離黨的領導進入“全面自治”的製版廠組織渙散、怪象頻出:“兩委會”骨幹人員違規延遲退休;業務經營管理失管失控;房產出租違規,合同管理無序……“黨建工作、企業管理陷入一片混亂。”北京市紀委監委有關負責人表示,製版廠的問題造成了非常嚴重的後果,在職工隊伍中產生了極其惡劣的政治影響,破壞了黨的集中統一領導。

聽之任之,“兩個責任”落實不力——上級黨委、紀委對長達8年的“鬧劇”避而不談、視而不見

製版廠問題就像“卡在喉嚨裡的一根刺”,隨著時間的推移,問題越來越嚴重,成為隆達控股和印包集團兩級黨委、紀委越來越不想觸碰的“頑疾”,兩級黨委、紀委班子成員雖幾經變更,但對這個問題大都避而不談、視而不見。

早在製版廠自行罷免新廠長之後,隆達控股黨委就將“保穩定、冷處理”的指示傳達給了印包集團黨委,印包集團黨委也沒有提出有效的解決措施。

在兩級黨委的放任下,製版廠最終進入了以原廠長王強為實際控制人的“兩委會”管理運營階段。在經歷了兩年多時間的“自治”後,2011年10月,印包集團黨委才開始第一次嘗試糾正製版廠的問題,將製版廠由原來的物業公司管理直接劃歸印包集團管理,但對製版廠的黨組織隸屬關係仍沒有明確。同時,印包集團黨委通過程序免去了王某某製版廠廠長職務,提出通過民主推薦產生廠長,並建議王強作為廠長人選。但這一建議,卻遭到了王強本人的拒絕。

“當時王強的態度是,過去的問題一定要有個說法,把問題先解決了,後面再談如何推選廠長、如何規範化的問題。我將這個情況反饋給上級黨委後,也沒有下文了。”邢立平坦言。

面對種種亂象,隆達控股和印包集團兩級黨委、紀委的做法就是不斷妥協。2012年,印包集團黨委甚至還推薦王強作為黨代表參加隆達控股黨代會。2013年,王強又被評為隆達控股優秀共產黨員。2015年,印包集團黨委竟將早已撤銷黨總支的製版廠仍以黨總支建制上報……

“都知道製版廠存在問題,但是誰都不去碰。印包集團兩屆黨委、四任書記,都沒有對這個問題進行認真研究解決。紀委也沒有開展問責。下級依賴於上級的決策,上級依賴於下級具體解決,存在著上推下卸的現象。”北京市紀委監委有關負責人介紹說。

從2011年至2017年市委巡視要求整改前,印包集團黨委對製版廠廠長一事一直沒有正式動議研究,廠長一職長期空缺,製版廠黨組織關係也處於虛置狀態,實際脫離上級黨委領導的狀況未得到有效糾正。2017年6月,印包集團黨委制定了《關於北京製版廠恢復獨立黨組織建制工作預案》,上報隆達控股黨委組織部,也沒有得到批覆。

“這些亂象嚴重違反了黨的政治紀律和組織紀律,上級該管沒管、該處理沒處理。監督責任沒有落實,主體責任也沒有落實。”北京市紀委監委相關監督檢查室工作人員說。

2018年1月24日,在市委巡視組的督導下,隆達控股黨委印發關於對製版廠有關問題進行整改的決定,整改工作正式啟動——

同年3月,製版廠成立黨支部臨時工作機構,組建行政經營領導班子,取締“兩委會”;4月,製版廠黨支部完成換屆;5月至10月,製版廠完成工會換屆選舉、配齊行政領導班子以及與隆達控股、印包集團各項管理制度對接;11月,隆達控股通過招標,委託某會計師事務所,對製版廠2009年至2018年經營管理進行專項審計……

2019年1月,北京市紀委監委對隆達控股黨委、紀委及印包集團黨委、紀委等4個黨組織進行通報問責,並對包括5名市管幹部在內的13名領導幹部給予處理,其中,王強被給予開除黨籍處分,2人受到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4人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3人受到黨內警告處分,2人被誡勉問責,1人被通報問責。

至此,這場長達8年的鬧劇徹底收場。(中國紀檢監察報記者 郭雲峰 通訊員 唐盛時)

點評:鑄牢國有企業的“根”和“魂”

隆達控股及下屬印包集團、製版廠的種種問題令人震驚。

一個國有企業脫離黨的領導和監督長達8年時間,在全面從嚴治黨深入推進的時代大背景下,竟還有反差如此巨大的“小氣候”;明目張膽對抗上級黨組織決定,上級黨委、紀委數任領導竟然避而不談、視而不見,甚至作出“冷處理”的指示……這些問題必須深刻反思。

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是國有企業的光榮傳統,是國有企業的“根”和“魂”。隆達控股及下屬印包集團、製版廠長期陷入“上不管下、下不理上”的狀態,從根本上講還是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管黨治黨寬鬆軟。問題的癥結還是在於企業黨組織、黨員領導幹部自身。

製版廠原廠長未履行請示報批程序擅自組織選舉產生“兩委會”,非法行使企業的行政管理職權和決策權、討論決定“三重一大”事項,甚至組織職工大會“罷免”上級黨委任命的廠長,實質上是從維護少數人利益的狹隘目的出發,破壞了黨的集中統一領導;製版廠黨組織關係長期未理順,黨的建設也嚴重缺失。而隆達控股和印包集團黨委、紀委對製版廠問題的性質長期認識不清晰、站位不高、處置不堅決,數任領導步步退讓、聽之任之、失管失控,後來甚至還將王強推選為黨代會黨代表,評選其為優秀共產黨員,影響惡劣。

隆達控股及下屬印包集團、製版廠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這一典型案例被查處,有關黨組織、黨員領導幹部被追責問責,給我們敲響了警鐘。

在堅持黨的領導這個大是大非的問題上,各級黨組織及其負責人一定要時刻保持政治上的清醒、思想上的堅定和行動上的自覺。黨政軍民學,東西南北中,黨是領導一切的。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是國有企業的光榮傳統和獨特優勢。在國有企業發展改革過程中,必須一以貫之堅持黨對國有企業的領導,這是重大政治原則,任何時候都不可動搖。

要緊緊抓住主體責任這個“牛鼻子”,切實加強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國有企業沒有例外。國有企業黨組織要切實負起管黨治黨主體責任,敢抓敢管,堅持把全面從嚴治黨要求貫穿到企業發展改革全過程和各個環節,始終做到政治與業務高度融合、全面統籌。國有企業負責人也要充分認識到,自己不僅是企業的管理者,更是企業黨組織的負責人,要把管黨治黨的政治責任牢牢扛在肩上,不能片面強調企業特殊性而放鬆抓黨建工作。

紀檢監察機關須牢牢扛起監督責任。國有企業紀委在維護黨的紀律、協助黨委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方面負有不可推卸的政治責任,要始終堅持“把紀律嚴起來、把規矩立起來”的政治要求,不怕得罪人,不“裝睡”、打馬虎眼,切實當好國有企業政治生態“護林員”,為國有企業發展改革提供堅強紀律保證。(臻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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