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3 购物没付钱,照片被贴收银处,女子怒讨说法:超市侵权

杨女士曾在4年前在某超市购买了两箱牛奶,一共116元。付款的时候发现没带钱,就给超市留下了电话,晚点会过来付钱,然后把牛奶提走了。

但是因为之后去了外地,一直在外地工作,完全忘记了欠超市奶钱的事情。

购物没付钱,照片被贴收银处,女子怒讨说法:超市侵权

近日,杨女士听朋友说,在某超市收银处,见到了杨女士的照片,不过不是很光彩,意思是”店内盗窃,偷一罚十“。

杨女士去了该超市,发现自己的照片固然被贴在了收银处,还与小偷、假一罚十联系在一起。杨女士称,当时的确有两箱奶钱忘记付了。

杨女士认为,超市严重侵犯了她的肖像权、隐私权和名誉权,要求超市将照片取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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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也联系了该超市,负责人表示,当时出于对杨女士的信任,杨女士没有付钱提走了两箱奶,虽然留下了电话,但根本不是杨女士本人的电话,他们这么做实属无奈。

前几天杨女士来过超市,工作人员也没有认出,是严女士自己承认是照片上的人,并支付了牛奶钱。

杨女士说,她留的是自己的号码,但根本没人联系她。她是当着对方的面拿走的东西,只是忘记付钱了,不能算做偷,超市更不应该把她照片贴在墙上。

杨女士认为,偷和忘记付钱不是一回事。对于杨女士的说辞,超市负责人很气愤,因为当时超市刚开张,为了提供更好的服务,同意赊销给杨女士,没想到杨女士这么多年都没付钱,反而来指责超市侵权,丝毫没注意到自己的行为给他人造成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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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超市负责人的说法, 杨女士不可能一直在外地,因为杨女士的母亲就住在附近,不可能没有回来过,所以杨女士不付钱是故意行为。

对于贴杨女士照片的事情,只是提醒顾客,店内有监控,不要盗窃商品,且面部是做了处理的,不存在侵权行为。杨女士希望超市写一个还款公示的情况说明,不过被超市拒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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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双方能够心平气和的协商处理。对此,你怎么看?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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