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2 “中國之治”與“西方之亂”形成鮮明對比,最根本取決於這一條

“中國之治”與“西方之亂”形成鮮明對比,最根本取決於這一條

十九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指出:“必須堅持黨政軍民學、東西南北中,黨是領導一切的,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健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黨的領導制度體系,把黨的領導落實到國家治理各領域各方面各環節。”黨的領導制度是我國的根本領導制度,堅持黨的集中統一領導,是馬克思主義建黨學說和國家學說揭示的科學真理。

堅持黨的集中統一領導是中國共產黨的題中之義。維護黨的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是馬克思主義政黨必須始終堅持、不能含糊和動搖的一條根本原則。中國共產黨本身就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則組織起來的一個統一整體,自成立以來一直強調黨的統一領導問題。早在革命戰爭年代,黨的第一部黨章就規定:“全國大會及中央執行委員會之決議,本黨黨員皆須絕對服從之。”黨的六屆六中全會明確提出:“個人服從組織,少數服從多數,下級服從上級,全黨服從中央,黨的一切工作由中央集中領導,是黨在組織上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則,各級黨的委員會的委員必須無條件的執行。”新中國成立後,黨的七屆四中全會通過的《關於增強黨的團結的決議》強調:“黨的團結的唯一中心是黨的中央”,“必須把任何地區、任何部門的黨的組織及其工作看作是在中央統一領導下的整個黨及其工作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八大再次明確強調:“為了建設一個強大的社會主義國家,必須有中央的強有力的統一領導,必須有全國的統一計劃和統一紀律,破壞這種必要的統一,是不允許的。”改革開放後,我們黨加強了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的制度建設,黨的十一屆五中全會通過的《關於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確立了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基本原則。十八大以來,我們黨把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作為黨的政治建設的首要任務,先後制定或修訂了《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中共中央政治局關於加強和維護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的若干規定》等黨內法規,使堅持黨的集中統一領導更加具體化、制度化和規範化。

黨的實踐證明,堅持黨的集中統一領導是“中國之治”的一項重要制度優勢。黨成立近百年的歷史證明,中國什麼時候堅持黨的集中統一領導,黨的事業就會不斷取得勝利;反之,離開了黨的集中統一領導,破壞黨的紀律搞分裂活動,黨的事業則會遭受重大損失。自遵義會議確立毛澤東在黨中央的領導地位以來,黨開始形成堅強的領導核心,正是在以毛澤東同志、鄧小平同志、江澤民同志為核心的中央領導集體和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的堅強領導下,中國才取得了新民主主義革命、社會主義建設、改革開放的勝利和成就,不斷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向前發展。黨的十八大以來,面臨嚴峻複雜的國際環境和國內經濟社會發展的深刻變化,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的領導下,中國戰勝各種重大風險挑戰,推動黨和國家的事業取得全方位開創性的歷史性成就、發生深層次根本性的歷史性變革,全面顯著提高中國國際影響力、感召力、塑造力,使“中國之治”與“西方之亂”形成鮮明對比,這主要是因為堅持黨的集中統一領導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發展提供了根本的、堅強的政治保證。

新時代“中國之治”仍然必須堅持黨的集中統一領導。世界正經歷百年未有之大變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中國之治”面臨的機遇與挑戰並存。中國正日益走近世界舞臺中央、為人類作出更大貢獻,我們比歷史上任何時期更接近、更有信心和能力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但同時面臨的國內外環境更復雜,不穩定性不確定性更突出,風險挑戰更多。只有堅持黨對一切工作的領導,充分發揮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核心作用,堅持以黨的科學理論為基本遵循,新時代“中國之治”才能保持戰略定力,不斷戰勝發展道路上的各種艱難險阻,堅定沿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方向繼續前進。

作者為上海交通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教授、上海市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員

(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欄目郵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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