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3 城固缙颐公司无证预售,城固县房管局:全额退款

近日,城固一市民写信到县长信箱称于今年6月份在**御府缴纳了30%的房款(当时不知晓他们未取得预售证),经了解没有预售证收取房款是违法行为。因此现在想收回缴纳的钱,恳请有关部门给予帮助。

城固缙颐公司无证预售,城固县房管局:全额退款


随后,城固县房管局做出回应如下:

目前该项目正在进行基础施工,未在我局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具备面向市场销售条件。

房管局在该项目筹建之初,就将该项目列为我局房地产市场重点巡查对象,并在项目筹建处大厅醒目位置张贴“手续不齐、禁止售房、只做宣传、请勿付款”的警示标志对开发企业行为进行约束,同时提醒有意向订购的群众该楼盘不具备预售条件不要付款。

接到该信访后房管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派人前去调查,经调查,信访人反映问题属实。

我局立即约谈了企业负责人,依规暂停缙颐公司业务,同时将该不良行为记入企业年终信用档案,依据《汉中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考核评分类管理办法》对该企业进行处理。

目前缙颐公司已给信访人全额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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