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1 從“發展”和“治理”的角度看2019年的“諾貝爾經濟學獎”

龐中英專欄 | 從“發展”和“治理”的角度看2019年的“諾貝爾經濟學獎”

龐中英

摘要:“諾貝爾經濟學獎”在最近10年總是光顧“發展經濟學”,有時甚至把“經濟學獎”給了政治科學家。如果不能在“全球挑戰”和“全球治理”上評論,我們對“諾貝爾經濟學獎”的“圍觀”就沒有什麼實質意義。

許多人以為“貝爾經濟學獎”(The Nobel Economics Prize)也是“諾貝爾獎”,應該說,這樣說也沒有錯,只是不精確。“諾貝爾經濟學獎”是為紀念諾貝爾而增設的瑞典銀行獎,獎勵經濟科學各門(The Sveriges Riksbank Prize in Economic Sciences in Memory of Alfred Nobel),設立於1968年,1969年首次頒發。挪威經濟學家弗裡希(Ragnar Anton Kittil Frisch)和荷蘭經濟學家丁伯根(Jan Tinbergen)是該獎首屆得主。瑞典曾是北歐強國,如今是世界上發展程度最高的國家之一。瑞典有著各種各樣面向世界的獎項(大多不是瑞典政府主導的),最有名的當然是“諾貝爾獎”,是瑞典在世界上代表性的“軟實力”。

2019年的諾貝爾經濟學獎授予Abhijit Banerjee, Esther Duflo和Michael Kremer三位經濟學家,理由是他們“採用實驗主義方法研究如何緩解全球貧困”。

“諾貝爾經濟學獎”再次給了“發展經濟學”家(Development Economists),是可喜可賀也是可憂可思的事。

我是經濟學出身的,在“改革開放”初期,在中國上過最好的“發展經濟學”課程。給我們講“發展經濟學”的是享年百多歲的傑出經濟學家楊敬年老師。以後,我儘管不屬於“經濟學界”,但是,一直與經濟學分不開,一直在觀察“發展經濟學”在世界的演變。

在評論2019年的“諾貝爾經濟學”獎時,我建議人們不要忽略了該獎評獎委員會給出的理由裡面的“全球貧困”(global poverty)一詞。尤其是不要忘了其中的“全球”。

當前的世界,確實面對著“百年未有的大變局”,“發展”在全球範圍處在一個歷史的十字路口。“全球貧困”本來就位列頭號一批的“全球挑戰”。在過去30多年,由於各種原因,來自“不平等”、“氣候變化”、“不可持續性”等導致的世界貧困問題早已顛覆了傳統的“貧困”問題。

世界範圍內,“貧困”是“全球問題”,這就是為什麼“諾貝爾經濟學獎”評獎委員會用了“全球貧困”一詞。對“貧困”問題的解決,不僅是一個“發展”問題,更是一個“治理”問題。這裡的“治理”也不僅是在國內範圍(國內層次)上的,而且更重要的是在全球層次上,即“全球貧困治理”。全球貧困治理是過去30年,即冷戰結束後以來,包括“發展經濟學”在內的整個“發展科學”(發展研究各門學科)的一個主要趨勢。

我曾號召過自己所在的國際研究(全球研究)學科領域的“國際(全球)政治經濟學”(IPE或GPE)專業的學生以“諾貝爾經濟學獎”為題做學位論文。

“發展”與“治理”息息相關。這裡講的“治理”(governance)是與“統治”(government)很不同、相區別的概念。

“諾貝爾經濟學獎”在最近10年總是光顧“發展經濟學”,光顧與“發展經濟學”密切的“治理”學科,有時甚至把“經濟學獎”給了政治科學家(這可能使一些經濟學家對該獎不滿)。

2018年,“諾貝爾經濟學獎”授予William D. Nordhaus, 因為他研究“氣候變化”。“氣候變化”是當代世界最大(在全球範圍)的“大變局”,即“天變”。“氣候變化”是“發展”帶來的問題,反過來又制約了“發展”,惡性循環,成為當今的頭號“全球治理”問題。“氣候變化”在非洲、南亞、拉美等已經帶來了更嚴重的非傳統貧困。沒有氣候變化治理,也不會有21世紀的發展。對“氣候變化”的治理,目前主要依靠一個全球治理框架(UNFCCCC)和一個個聯合國成員。未來的“發展”是在氣候變化和氣候年治理的條件下的。

2015年,蘇格蘭出生的美國普林斯頓大學經濟學家Angus Deaton獲得“諾貝爾經濟學獎”,也是因為他研究“發展”問題,尤其是研究“消費、貧困和福利”之間的關係。

2009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大大激勵了廣大的其他社會科學學者,尤其是全球治理研究學者,研究如何治理“公域悲劇”(governing the tragedy of the commons)的政治科學家Elinor Ostrom獲得“諾貝爾經濟學獎”。在目前,全球範圍內,“公域”(例如氣候、海洋、極地等)面對的問題更加嚴重,在很多場合和層次,解決這些問題的方法卻不是Ostrom主張的制度主義。強勢的民族主義(國家主義)更不願意採納制度主義(“規則為基礎”)。特朗普的美國退出了氣候變化治理的《巴黎協定》,不少國家在搶佔公海、深海、遠海等國際法規定的“人類共同財產”,“全球公域”的私有化不斷抬頭。到頭來,全球的“公域悲劇”更加惡化;到頭來,世界發展中的“可持續性”更不樂觀。

今日世界,呼喚“可持續發展”者很多,儘管不同的人、不同的行業、不同的學科、不同的機構說的“可持續發展”不同。“發展”就是“可持續發展”,不具有“可持續性”(sustainability)的不能叫做“發展”。號稱“發展”的東西太多,但這些東西未必是真正的“發展”。“增長”未必帶來“發展”,缺少“可持續性”的快速“增長”可能帶來的快速破壞,併產生“發展的悖論”和“發展的停滯”。“可持續性”是“發展”的根本或者中心標準。我們看到,“諾貝爾經濟學獎”實際上是以“可持續性”為核心標準的。

結語:2019年的“諾貝爾經濟學獎”在“發展中”的中國自然引起了不少評論。我看到的論者主要來自“經濟學界”和“經濟政策界”。不出所料,有人對之的評論再次反映了根深蒂固的狹隘民族主義,即為什麼“發展成就這麼大”的中國居然一直沒有受到“諾貝爾經濟學獎”的光顧?為什麼經濟學科如此普及和發達的中國,為什麼也有世界級的經濟學家的中國,居然沒有“中國經濟學家”得到這一獎項?有人甚至上升到政治的高度,說“諾貝爾經濟學獎”有偏見,不承認中國經濟發展和經濟學研究的成就。我認為大可不必如此反應。這個獎畢竟是目前最具有“全球”意義的、享有世界聲譽的。我們還是好好地反思為什麼我們缺少“諾貝爾經濟學獎”意義上的“發展經濟學”以及與發展相關的“全球(問題)研究”?進入本世紀,中國執政黨和政府,一直在呼喚、號召“科學發展”和“有質量的發展”(高質量發展);與美國特朗普政府不同,中國仍然留在《巴黎協定》,在全球氣候變化治理中貢獻不小,但是,伴隨中國的發展,中國的經濟學和其他社會科學研究,是否已經具有在解決“全球貧困”問題、在回答全球“可持續性”挑戰上的非凡答案?(作者為著名國際政治學者、中國海洋大學特聘教授、海洋發展研究院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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