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1 安徽舒城:避讓來車生事故 法院強制促執行

近日,安徽省六安市舒城縣人民法院執行法官通過依法凍結被執行人銀行賬戶的方式,成功執結了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

2018年7月,汪某駕駛電動自行車行駛至舒城縣龍津大道九溪江南小區附近,因躲避駕駛三輪電動車的祝某,導致車輛失控倒地向前滑行的過程中與祝某駕駛的電動車相撞,造成二人受傷,兩電動車損壞。2018年12月,汪某向舒城法院提起訴訟。經法院審理後,依法判決祝某賠償汪某各項損失共計22000元。

判決生效後,祝某未在履行期限內履行義務。2019年9月,汪某向舒城縣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立案後,執行法官在依法向祝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和報告財產令等相關法律文書的同時,耐心做其思想工作,對祝某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希望祝某主動履行生效法律判決。但是祝某堅持稱自己所騎車輛自始至終都未與汪某的身體接觸,汪某是由於自身車速過快導致其摔倒受傷,拒不履行生效法律判決義務。

為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執行法官依法對祝某的存款等信息進行了多次查詢。在法官的努力下,最終查詢到祝某的銀行賬戶內有存款可供執行,法官立即向銀行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通知銀行協助凍結祝某銀行賬戶。

近日,祝某因賬戶被凍結深感生活處處不便,主動聯繫執行法官,希望能夠將其賬戶早日解封。執行法官向其告知,欲解封銀行賬戶,必須履行判決義務,否則,還要面臨信用懲戒措施。眼看規避執行沒有希望,祝某全部履行了還款義務。至此,該案順利執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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