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为什么公司不要自然人的普通发票?

红岩回家吧


在实际中这种情况确有存在。但原因并不一定都是公司不要个人的发票,也有可能是个人不愿意提供发票。

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以下进行简要的分析:

  1. 公司不要普票的问题。

这个问题要分情况:

对于一般纳税人而言,采用一般计税方法来计算增值税。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够抵扣进项,而取得一般的普通发票是不能够进行进项抵扣,只能进行成本扣除。所以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而言,取得普通发票未必划算。这一点不仅仅是个人的普通发票,其他的普通发票也一样。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没有进项抵扣的问题,应该要取得普通发票。所以,并没有不要普票的问题。

2. 不要自然人发票的问题。

这种情况主要是基于两个方面的原因:

(1)个人代开发票,需要考虑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一般个人在与企业谈业务的时候,都是谈税后到手价,因此相关的税费可能要公司来承担。这时候公司就会进行比较选择是找个人承接该项业务还是找其他公司承接该项业务更划算。

(2)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风险。之前都是在个人代开发票环节,缴纳相应的个人所得税。今年以来很多地区改为了由扣缴义务人进行代扣代缴,那么这当中企业可能会承担一定的风险。

所以基于这些原因,企业在要求自然人开票的过程当中会有诸多考虑。

3. 自然人碰到这种情况怎么办

那么,作为自然人需要与公司发生业务的时候,就需要排除掉公司的这些疑虑,才能够让业务更好的进行。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考虑:

(1)定好合理的价格。自然人要充分分析自己的优势和劣势,对相关税费进行测算。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给予一些价格的优惠。

(2)考虑提供服务的身份。对于经常需要为企业提供劳务的。那么可以考虑是以自然人的身份提供劳务还是以企业经营的方式提供劳务,这当中也要做好税费的测算。

举个例子:

老王是精益生产领域的专家,专为企业提供咨询,一直是去税局代开发票。老李是同领域的专家,成立了个人工作室。

那么,同为30万的劳务,老王以自然人身份提供劳务,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老李的企业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那么对于企业来说,可以从老李那里获得3%税率的发票进行抵扣。

对于老王来说,以个人身份提供服务,最后汇算清缴需要缴纳税费

(300000*80%-60000)*20%-16920=19080元(还可考虑各项扣除)

对于老李来说,交税多少与开支有关,

(300000-60000-50000)*20%-10500=27500元

如果老李的工作室没有核定征收,按照五级累进税率来计算,会承担更多的个税。同时,设立工作室还会有额外的成本,最终到手的钱会更少。当然,老李还要考虑开专票增值税不能减免的问题。

以上仅是举例,忽略了很多因素,实际当中要做更加复杂的测算。

总的来说,企业不接受个人的普票,有特殊的的原因。如果出现企业不接受个人的普票的情况,那么可以考虑在成本能够接受的情况下,采取一些替代方案。


财会小童


自然人如果发生了应税行为,可以持身份证去办税服务厅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在税务机关代开的普通发票,对小规模纳税人来说,和公司自行开具的发票没区别,没有理由不接受。

不接受自然人普通发票的公司, 应该是一般计税方法的一般纳税人,因为普通发票不能抵扣 只能做成本发票。我们看一下增值税发票就能够明白。

这是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后,其税额栏注明的税额可以抵扣,也就是说可以在计算应缴增值税时,从实现的销项税额中减除。我们再看看增值税普通发票:


这是一张代开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格式相同,如果从自然人处购进货物取得代开的普通发票,发票税额栏注明的税款是不能抵扣的,也就是说,在不含税价格相同条件下,增值税普通发票上注明的税款不能抵扣,但在支付货款时,税款部分也要支付。

假设不含税价都是100,销售数量是1,那么自然人代开普通发票,价税合计是103元,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要多支付3元税款,但不能抵扣,虽然可以税前扣除抵减部分所得税 但依然是不划算的。

当然,如果自然人通过降价,一般纳税人即使不能抵扣进项税款,但可以赚的和从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样多 一般纳税人也可以接受自然人代开的普通发票,因此这个就要通过降价来寻找价格临界点。

假设:某一般纳税人企业销售某件商品,不含税售价150元,进价不含税价100元,取得13%增值税专用发票

应缴增值税=(150-100)×13%=6.5

由于普通发票不能抵扣,如果售价150,不管进价多少

销售1件应缴增值税=150×13%=19.5

比13%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多交13元

所以,普通发票首先要在价格中把多交的13元减去,也就是说,普通发票价税合计87元,开具普通发票和开具13%增值税发票基本赚钱一样多了。

自然人普通发票不含税价:

87÷1.03=84.47

从一般纳税人税率13%进货,不含税价1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从自然人征收率3%不含税价84.47元普通发票进货赚钱是相同的。

当然这个是比较简单的从赚钱角度计算,如果再考虑税负或者其原因,需要更为复杂的计算。


新税视点


为什么不要自然人的普通发票?在实际中,确实是存在这种现象的,有时宁愿从自然人那取得定额发票,也并不很倾向于普通发票。

为什么了?首先,普通发票不能抵扣。增值税虽然是价外税,但在一定程度上是会影响企业税负的。但其本质肯定还是羊毛出在羊身上,所以,在一定程度上,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差别并不大,虽然增值税专用发票能抵扣进项。当然,如果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肯定是优于增值税普通发票。自然人如果去税局代开,是能开出增值税发票的。

如果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可能是需要企业承担的。自然人开具普通发票,那自然人发生了应税收入或劳务,自然人本身的所得税额会较高。在这种情况下,自然人开具发票的成本会相比公司,企业而言更高。根据发票的承担原则来看,这部分的税负绝大多数的可能是转嫁到取得发票的企业上,无形中增加了成本。故此,肯定不太愿意要自然人的普通发票了。

我们都知道,在现实生活中,经常会出现公司租赁的办公场所是个人房东的,这就是自然人。那实际中,企业一般是要承担自然人房东的土地增值税或房产税,以及个人所得税的。其中,如果租赁期限较长,租金较高时,自然人房东的个人所得税是挺高的。而这些费用基本都转嫁给租户。这也是为啥个税改革后,很多房东不愿意开票的原因。所以,一般肯定不要自然人的普通发票。

当然,如果能协商好税负成本的承担,个税和增值税的承担灯,在一定程度夏,还是可以要自然人的普通发票的。因为毕竟不是任何时候都能取得发票,有发票总比没发票好。在这还是建议特别租房,尽量不要选择自然人租赁,或者协商好税负的承担,这样一定程度上还是能降低成本的。


紫苡依依


非请自来

是做脑筋弯吗?不要普通发票,难道还想要专用发票?,公司从自然人的购进业务,能取得发票都算偷笑了,还想挑肥拣瘦?这是不可能的事。怎么说?容我慢慢道来。

我们知道,自然人不能自行开具发票,只能去税务机关代开发票,而且还是普通发票。按这样理解,如果某家公司因业务原因,确实需要与某个自然人有业务交易,该怎么办?如果该公司会计核算规范,相关支出多会以发票为主要凭据的,我们这里不讨论那些账都不做的情形。

类似的问题,我也回答过不少。提出这问题的,都只盯着增值税可抵扣这一层次来考虑,只知道什么进项税额可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完全忽视了总的价税合计这一点。不错,对于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是可以抵扣进项税额,不可回避的问题是,一般情况下作为销售方,能开专用发票的,税率基本至少为6%以上,不含税价格1万元,购买方购买时至少支出1.06万元,甚至113万元,可以抵扣0.06~0.13万元税额。

同等条件下,而如果销售方为自然人的话,只需要支付1.03万元,抵扣税额为零。这时还得经过计算比较哪种情形划算。怎么就能断定,从自然人处的购买业务不占优呢?所以说,不要自然人的发票,根本不成立。

退一步来讲,即使从自然人处购买税务上得不到便宜,那事前就不与之有业务往来,而不是说,已经发生交易了,再来讨论要不要自然人的普通发票的问题。另外,对于公司来说,如果是与自然人的交易,不要普通发票,也没有其他解决的途径,难道还想通过其他非正常手段索取专用发票?我想,按现行的税控管理,这种可能性不大。

总言之,公司与自然人交易,不要自然人的普通发票是个伪命题。

大概就是这样,我先闪了。


龙门账


我们可以确定地说,自然人在一般情况下不应持有普通发票。

我们所说的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发票是市场主体之间经济往来最直接、最原始的会计凭证。而市场主体则主要由公司企业、合作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业户等经济组织所组成。自然人并不是市场主体。

特殊情况下,自然人从事临时经营或服务,也可以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普通发票。

一般情况下,公司企业不愿意与自然人发生业务往来,主要是自然人在经济交往中的可信度和市场经济地位无法保证。

有关法律规定,自然人如果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进行注册登记,未履行登记手续的个人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自然人在注册登记后,才能取得合法的市场经济地位,同时还要接受市场监督部门、税务部门、环保卫生等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这就是公司企业不愿接受自然人发票的客观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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