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1 中山交警:今起集中整治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違法!

4月1日,市公安交警支隊發佈消息:電動自行車新強制性國家標準(簡稱“新國標”)《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將於4月15日起實施。今天起,市公安交警部門啟動摩托車、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集中整治行動,希望廣大市民遵守道路交通法規,安全文明出行。

“新國標”4月15日開始實施

《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將於4月15日開始實施,1999年發佈的《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當天起作廢。

新國標規定,電動自行車最高設計車速為25公里/小時,整車質量(含電池)不超過55公斤,電壓不超過48伏,電動機連續輸出功率為400瓦,且必須具備腳踏騎行功能。

3月20日,市場監管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聯合出臺《關於加強電動自行車國家標準實施監督的意見》,對電動自行車生產管理、銷售監管、登記使用管理,妥善解決在用不符合新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建立長效監管機制等多方面作出了具體要求。

4月1日,市公安交警支隊表示,將按上級公安機關的具體部署開展相關工作。

今起整治摩托車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

3月28日,省公安廳聯合省工信廳、省市場監管局召開摩托車、電動自行車專項整治會議暨清明節交通安保視頻調度會,分析了全省摩托車、電動自行車交通安全形勢及清明假期道路交通安全形勢,同時對全省集中整治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道路交通安全專項行動、清明交通安保工作進行動員部署署。

按照部署,4月1日起,市公安交警部門將在全市範圍內開展為期半年的集中整治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道路交通安全專項行動,重點整治摩托車無牌無證、駕乘人員不戴安全頭盔及摩托車、電動自行車超員、酒駕、不按規定車道行駛、闖紅燈、逆向行駛等嚴重交通違法。交警部門同時還將與工信、市場監管、交通、住建、郵政等部門建立長效監管機制,開展聯合執法,嚴查電動自行車違規生產、銷售、上路等相關違法行為。

典型案例:超標電動車駕駛人醉駕被查

去年12月8日晚,四川省梓潼縣男子胡某醉酒駕駛無號牌電動車在中山黃圃鎮新明南路與一輛小轎車發生碰撞,事故造成胡某受傷。

在案件處理過程中,黃圃公安分局交警大隊值班民警發現胡某涉酒駕車。現場呼氣酒精測試結果顯示胡某酒精含量為197mg/100ml,民警隨後將胡某帶往醫院抽血備檢。同年12月13日,司法鑑定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顯示胡某血液酒精含量達187.1mg/100ml,確認胡某醉酒駕車。而質監部門出具的檢驗報告證實胡某所駕電動車超出電動自行車國家標準,確認屬於兩輪輕便摩托車。

中山交警:今起集中整治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違法!

據胡某交代,事發當晚19時30分許,他和廠裡的同事一起到黃圃某飯店吃飯,期間自己喝了二兩白酒。當晚22許,他駕駛電動車回家,未料途中發生交通事故。

由於胡某未申領摩托車駕駛證,今年1月7日,黃圃交警大隊依法對胡某作出了行政拘留15日的處罰。

中山交警:今起集中整治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違法!

行政拘留期滿後,因醉酒駕車胡某後被刑事拘留。目前,胡某已被取保候審,黃圃交警大隊正整理相關資料將胡某涉嫌危險駕駛罪一案移交檢察機關提起公訴。

(劉洪希 黃芷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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