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26 泰顺副县长李教被双开,忏悔称“随着职务提升思想逐渐滑坡”

据微信公众号“清廉浙江”消息,2019年1月,经中共温州市委批准,中共温州市纪委、温州市监委对泰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党组成员李教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李教违反政治纪律,干扰巡视巡察工作;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李教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失守纪律底线,以权谋私,搞权钱交易,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其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之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对党的事业和形象造成严重损害。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温州市委批准,中共温州市纪委、温州市监委决定给予李教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违纪违法所得,并将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审查调查期间,李教在其忏悔书中剖析,自已身为党员领导干部,随着职务提升、权力增大,思想逐渐滑坡,不知修心,不知进止,不知敬畏,得意忘形,私欲膨胀,扭曲政商关系,放松家属管制,对各种诱惑不加抵制,对各种围猎不加防范,以致走上了违纪违法犯罪的道路。李教对自己的行为感到万分愧疚,觉得辜负了组织的培养和教育,辜负了父母的养育之恩,表示将认罪服法,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李教简历:

李教,男,汉族,浙江泰顺人,1970年1月出生,1989年8月参加工作,199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1989年8月--1997年6月 泰顺县农业局工作

1997年6月--1998年5月 泰顺县雅阳镇镇长助理(下派)

1998年5月--2001年5月 泰顺县雅阳镇副镇长(下派)

2001年5月--2004年12月 泰顺县雅阳镇副镇长

2004年12月--2005年3月 泰顺县泗溪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候选人

2005年3月--2007年4月 泰顺县泗溪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其间2005年8月--2005年12月 挂职温州市委农办扶贫处副处长)

2007年4月--2007年9月 泰顺县泗溪镇党委书记、镇长

2007年9月--2008年4月 泰顺县泗溪镇党委书记

2008年4月--2010年2月 泰顺县罗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10年2月--2012年3月 泰顺县罗阳镇党委书记

2012年3月--2012年5月 泰顺县罗阳镇党委书记、罗阳中心城区都市型功能区党工委书记

2012年5月--2017年2月 泰顺县罗阳镇党委书记、罗阳中心城区都市型功能区党工委书记(享受副县级待遇)

2017年2月--2019年3月 泰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党组成员

2019年3月 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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