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4 段伟文:底线与结构化伦理嵌入——深度科技化时代的生命伦理审度

段伟文:底线与结构化伦理嵌入——深度科技化时代的生命伦理审度

作者 | 段伟文 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科学技术和社会研究中心研究员

转自 | 探索与争鸣

段伟文:底线与结构化伦理嵌入——深度科技化时代的生命伦理审度

20世纪以降,科学的世界图景由于量子力学、相对论和分子生物学的革命性突破而开启了对所有存在物的全尺度深描和精细化的操控,人类不再是所谓存在的看护者,科学亦不复仅仅是自然之镜,而嬗变为无远弗届地干预世界的技术化科学。近40年来,纳米、生命、信息、认知和智能等科技共同昭示了深度科技化时代的来临:人类试图在认清物质、生命乃至智能机制的同时,对世界和人自身进行调控、设计乃至制造。这是培根所主张的以自然法术彰显知识的力量进而寻求拯救的技术现代性的应有之义,也是海德格尔所揭示的遮蔽存在的现代技术或技术化科学的21世纪升级版。

尽管从哲学伦理学上人类似乎可以有一种非不能为而不为之的能力,即便反对核武器的“罗素爱因斯坦宣言”所疾呼的“记住人性、忘掉其他”言犹在耳,但近年发生的一些事件却不无吊诡地表明,人类文明深度科技化的奥德赛之旅才拉开序幕,而其展开必将伴随着一系列无法避免的价值冲突与难以化解的伦理困境。

生命制造的幻象与行动

段伟文:底线与结构化伦理嵌入——深度科技化时代的生命伦理审度

从冷峻描述的维度来看,人类文明既基于经验又基于幻象,而且大的文明走向更多地基于幻象,神话、哲学、宗教、政治、科技则是体系化的幻象的提供者。严肃地讲,在各种体系化的幻象的深层结构中,往往蕴含着对幻象背后的欲望的反观与疑虑,而产生这种反观与疑虑的心理根源则在于人们对其行动的犹疑不决,更确切地说是对其行动的未知后果的迷惑与迷茫——潘多拉魔盒实质上源于人类的心魔,即人们与生俱来的不自信。生命制造原本属于自然造化或造物主的事业,后又成为炼金术士和魔法师秘而不宣的妄想加盲目试错,而真正促使雪莱夫人在200年前创作《弗兰肯斯坦》的则是现代科学或技术化科学这一可以使幻象变成现实的现代幻术。

技术化科学在本质上是人类有效且有限的知识与行动体系,其存在论—认识论预设是:“制造即认识边界”。一般而言,近代自然哲学与实验哲学的结合使人们开始将对存在的关注叠加到对过程的关注之中,由追问“世界是什么”拓展到探寻“世界如何产生”,这使得人们对世界的认识深化为对世界内在运行机制的认识,而对所认识的机制的检验就是制造。从达尔文的进化论到DNA双螺旋结构的发现,从基因重组技术到可精准编辑基因的CRISPR-Cas9技术,纵贯其中而直指未来的是重新设计乃至最终制造生命。批评者固然可以斥之为“扮演上帝”,也可呼吁拒斥“完美设计”,但真正的问题在于,生命科学技术将人们所惧怕的“美丽新世界”的幻象变成了现实,因而成为人们在内心深信不疑的幻术。恰如齐泽克所言,技术如同一种精神催化剂,使得既有的事物得以增强和放大,而一旦幻想的对象直接出现在现实中,现实就变得与此前不再相同。

如今,技术化科学的“制造即认识边界”的逻辑在生命科技层面已经成为既成事实。尽管科学共同体似乎对此突如其来的伦理核弹震惊不已,但实质上却令科学家从根本上强化了他们一直以来的信念:如果我们对自然界的因果关系等过程与机制有所认识,就能据此再造世界与生命,甚至将世界和生命转化为人类可以自由调控和不断重新设计与再造的对象。其实,科学家们早就看到了这种可能性。在2015年华盛顿会议上,生命科学家和深度介入基因技术相关研究的伦理学家既没有完全禁止生殖系基因编辑,也没有暂停相关研究,而其理由是不愿意放弃最终可以编辑胚胎基因的潜在可能性和无限的创新前景。

“制造即认识边界”本身决定了生命制造的局限性。鉴于世界与生命的构造及过程的复杂性,人们只能通过溯因法、反事实条件、统计分析等探寻各种可能的因果关系和运行机制,建立在此基础上的生命制造只能是一种目标导向的试错活动。尽管生命科学所运用的设施已经非常精细准确,但它迄今依然是实验科学;即便生命制造在不断拓展人的认识边界甚至最终能增进人类福祉,每每不得不以对生命的伤害为代价。

生命制造是一种后果开放和影响深远的行动。与有一个明确的开端和可预见的结果的传统的制造不同,基于技术化科学的生命制造同时也是一种发动一系列未知过程的行动。如果说自然和生命是一个过程,那么生命制造的意义不仅在于其制成品,而是以行动切入自然和生命开启了可能触发无数事件链条的过程。

走向结构化生命伦理嵌入

段伟文:底线与结构化伦理嵌入——深度科技化时代的生命伦理审度

从历史哲学和政治哲学的维度来看,作为行动的生命制造在本质上无疑是充满不确定性风险的。面对这种不确定性,当前国际基因编辑研究中显现出的具有功利主义色彩和风险偏好的价值取向:通过有效益的行动趋利避害,开创可控制的未来。仅从相关伦理共识的文件的总体内容来看,似乎充分考量了多种价值因素。例如,由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和中国等国伦理学家组成的委员会起草的报告《人类基因编辑:科学、伦理学和治理》提出,在人类基因编辑的研究与临床应用中应该遵循:追求福祉、透明、应尽治疗、负责任的科学、尊重人、公平和跨国合作等治理原则。

但真正涉及到生殖细胞的基因治疗的伦理问题,主要的考虑还是基因编辑技术可能存在的脱靶效应和切割效应等具体的技术风险。而这本长达261页的报告中所传达的最关键的信息则是以生殖为目的的基因编辑技术在伦理上是可以接受的:在严格的监管和风险评估下,基因编辑技术可用于对人类卵子、精子或胚胎的编辑,但仅限于父母双方均患有严重遗传疾病、想要健康的孩子却别无选择时。此外还强调必须在满足10条规范标准的条件下,生殖细胞的基因编辑才被允许。毋庸置疑,相对于欧洲和中国等对以生殖为目的的基因编辑的禁止性规定而言,这一报告所划出的无疑是一条开放性的伦理底线。

相对于基因编辑所带来诸如改变未来世代及人类基因池等不确定性风险而言,不论是利害权衡还是开放性的伦理底线,理应是难以应对的。但在生命科学家看来,采取这一伦理立场的合理性有四。

其一,一项研究如果不能绝对禁止,要使得其在伦理上可接受,就只能通过精细的利害权衡,并为其设定阶段性的禁区。


其二,对于那些未知的无知,不能停留在猜测的基础上,而应该将它们转化为可以计算的风险,即便是一般伦理学家所主张的预防性原则所考虑的最坏的情形,也应该通过计算将风险降至最小。


其三,不论是科学探究还是生命进化本身一直是偏好风险的,往往采用主动性原则,即通过对人类风险承受能力和发展潜力的权衡寻求最大的可承受风险。其四,可以免于在抽象的价值观上纠缠不清。

在实践层面,针对生命科技的伦理规制和治理有赖于结构化的生命伦理嵌入:一方面,通过专门的生命伦理学家进驻实验室,使得科学家所遇到和发现的伦理问题得到及时的辨析与应对;另一方面,促使与具体的研究项目相关的科学家、管理者和生命伦理学家在科学研究与创新的全过程中保持透明和开放。

简言之,结构化的伦理嵌入正在改变基因技术等生命科技研究本身,使其从科学研究转化为复合性的“科学-伦理”探究,伦理考量由此成为研究的内在环节和渗透性的微观过程。根据既有的经验,结构化伦理介入的推行必须克服一系列的困难。例如,为了克服由不同地区的伦理标准差异诱发的伦理倾销和医疗旅游,必须从地域性治理与监管走向全球性的治理与监管。

从整个社会或包括未来世代在内的人类命运共同体层面看,将对技术风险的理性计算作为主导性的伦理策略实际上是一种生命政治抉择——人类将其健康与生命的未来托付给生命科技的进步乃至革命。

在此生命政治抉择下,整个社会无疑要面对层出不穷的社会伦理问题,如同性恋家庭能否实现同性人工生殖,故其现有的伦理报告中普遍承诺的广泛而深入的公众参与和公开辩论必须落到实处。更为重要的是,如果这一抉择选择了风险偏好,就必须构建起更全面的风险预警机制,否则我们就只能祈祷自然与生命的稳定性和永远的好运气了。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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