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環球時報》關於“瑞典遊客事件”的報道是否有不當之處,需要負責什麼責任嗎?

吃瓜老群眾1


出現一邊倒,並不是說不向著國家,而是看到國內太多這樣的戲精,倒地扶不起,到面對公共執法耍無賴撒潑太多,所以,人們噁心這樣的事情,尤其這樣的事情,還跑到國外去給中國人丟臉。


現在瑞典,檢方已經有調查結果出來了,而且瑞典警方還把中國外交部的,抗議作為上訴,讓瑞典高院來調查。要是高院的調查也支持那警察的行為呢,是不是要求聯合國來調查?如果說聯合國做出的決定,也不支持那三個無賴,那怎麼辦呢?那是不是我們要為了這三個人和全世界對立呢?

瑞典是一個麻煩的地方沒有錯,他有一個斯德哥爾摩音樂廳,每年牽動太多的心在這裡面。讓很多人糾結。但是我們也不應該,因為這些事情去妨礙正常的判斷。所謂橋歸橋,路歸路。用這種無賴事件去攻擊對方的合理性,這有一點耍胡賴的意思了。個人就是個人,外交部是外交部。這反應肯定是不同的。

一個人站得正,行得直,肯定能夠走遍全天下。媒體更應該用中國最正面的東西,去感動全世界,而不是用這一種無賴式的東西去征服全世界,征服不了。

補充:近日曾姓男子接受國內媒體採訪時表示:

我給他查了一下奧斯陸到斯德哥爾摩的火車,每天兩班,就兩班。


他只可能在上午5:56分,或者下午4:56分(週五才有這一班火車)乘車。而他自己說,他是在9月1日,週六,到達斯德哥爾摩的。那麼也就是說,他只可能上午11:04分到達。他說的晚上到達,那麼其中還有情況。

從火車站到這個酒店是多少路程呢,按照谷歌地圖的路徑規劃,8分鐘,我們考慮他有同行年紀大的人,12分鐘到達差不多了。

我說,我們能不要看到那麼渣嗎。曾姓男子一次次打那些支持他的人的臉。


對這事情,我個人也有個總結:

認理的前提下才有情可以講,和只需要講情,不跟你說理。這兩者之間不是東西方文化的差異,只是智慧和無知的較量。這話怎麼說。我們總認為東西方之間存在什麼差異,其實人和人之間能有多大差異。只是尊理為先的情況下,我們可以講情,這大家都能接受。但是隻講人情而違背理性,這是誰都無法接受的,在中國叫做爛好人。所以人和人之間的差異要說有的話,就是智慧和無知之間的較量。誠實的人,總需要有更理智和智慧才能勝。已經訂房的房客到早了,人家讓你休息,這是應份的。人家講這情,那是沒錯。但是不見得這事情就沒有邊界。當你突破這個邊界的時候,什麼都沒有了。這也很正常。人們很難理解這點。認為能講情,我們就講到底吧。所以那個夜班妹子對尺度的把握是很精準的。

那三個人同樣犯傻的是面對警察時,沒有給出人格應有的自尊。這又恰好是中國人普遍存在的問題。只是他們自己不知道罷了。什麼兜裡裝藥片的,頭上扎小辮的,臉上戴眼鏡的,以道德為名去綁架法制,或者替代法制。這下又走到邊界的外面了。酒桌上行的事情,在法制面前它不行。如果要通過獲得別人的憐憫才能成的事情,那麼一般來說它會突破某些界限了。警察誠實,但未必愚蠢,他們發現了你的問題。法律要是能給你講情,那天底下還有有好人活著。早死光了。人會說,沒這麼嚴重吧。是啊,中國智者都知道防微杜漸的道理。老外怎麼會不知道呢。所以一個社會的秩序是苛刻出來的,不是無賴出來的。在苛刻面前,每個人都會是一個站著的,大寫的人,而不會是爬地的人。人要學會站著,不是太容易。的確不是太容易。而一切的原因只不過是訂晚了一天房間罷了。這能是別人的錯嗎。只是說一錯再錯和錯上加錯的事情。


大舟財經觀


在瑞典警察粗暴對待中國遊客這件事上,我的看法也隨著中國大使館的正面回應發生了變化。

一開始我的看法也和很多網友一樣,抨擊曾先生一家不文明的事件處理方式,覺得他們在國外就應該遵守當地的習慣和規矩,警察在和平調解無效的情況下將這一家人轉移到“公共釋放點”然後離開無可厚非。當然我現在對曾先生的看法還是和原來一樣,他們的行為無疑是給中國遊客的形象抹黑,把中國文化最底層的渣滓翻騰出來秀給了全世界。這樣的行為在中國已經是不多見了,他們卻把它順帶著市井小民的貪便宜,欺騙,撒潑等等劣根性完完整整的展現在了網絡上,堪稱教科書一般。

但是,我的看法改變卻是在中國駐瑞典大使館發出聲明之後。大使館的聲明中寫道,中國遊客的做法有不對之處,但並沒有違反瑞典法律之處,這是小是非;瑞典警察處理方式在把中國遊客一家帶離事發地後就一走了之,他們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權利在異國他鄉沒有得到保障,這是大問題。這也是大使館頻頻問責瑞典警方的原因。眾所周知,所有國家的警察在處理事件時都有一項原則,就是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權利得到保留和尊重。在這個事情上,瑞典警方的錯誤很顯然。曾先生一家的錯誤導致了瑞典警察對他們的合法權利進行了剝奪。我不討論在這種情況下瑞典警方應該怎麼處理,這不是我的工作範圍所以無從得知,但在前不久土耳其公民遭瑞典警察遺棄同一地點死亡後,瑞典警察還繼續這樣的工作方式就是在得知事情後果的前提下故意將當事人曾先生一家的生命安全置於危險之地。本國公民的基本人身權利和生命都得不到保護的情況下,中國大使館的出面就理所當然,也是必須的。

當然,無論是網友對曾先生一家的抨擊,還是中國大使館對瑞典警方的問責,都反映了一個好的方向。我們對不文明行為的容忍度越來越低,曝光率也越來越高,這是好事,既然有渣滓,我們就把渣滓都翻起來過濾掉,水只會越來越清。中國大使館對於中國公民在外事務反應迅速,保證在外遊客的權利,樹立中國政府有禮有節,據理力爭的良好形象。


兒子我TM


支持環環,良心媒體。

看著警察拖拽著抽搐發病的老父親扔出酒店門外,哪個兒子能做到冷靜?好聲協商大堂椅子上坐著休息,並低聲下氣的請求付費給老人坐椅子休息,卻遭到歧視凌辱。

對於同胞委屈落淚、撕心裂肺無助吶喊,怎能持殭屍態度?

何為聲淚俱下?在異國他鄉在三更半夜在被歧視無處說理在被強力趕出酒店門外的崩潰時刻,除了委屈流淚無助吶喊,別無選擇,難道選擇抵抗警察?

在此事件上,曾先生的素質極高,

1、攜老人國外遊是中華民族的善孝;

2、在異國他鄉寒冷的三更半夜在附近有難民醉漢的危境中救助中國同胞留學生是中華民族的優良品德;

3、在異國他鄉在三更半夜在被歧視無處說理在被強力趕出酒店門外的崩潰時刻,能做的只剩下委屈流淚無助吶喊,別無選擇。沒爆粗口更沒暴力抵抗。體現了基本素質。

而瑞典歧視中國遊客、阻撓中國人救助同胞、警察的粗暴劣跡激起有良知的中國人的憤怒!


支持曾先生及其家人。


朱剛


今天看了CCTV英文欄目《對話》對該事件的討論,有些感想。

在新聞系工作了十幾年,教了多年《新聞採訪與寫作》,這一事件是個很好的案例,涉及新聞採寫各環節的多個方面。

這次事件《環球時報》(以下簡稱《環球》)率先報道,並被多家媒體轉載,在網民中引起強烈反響,緊接著外部及駐瑞大使也發聲,然而,兩天後,輿論開始“反轉”。隨著視頻的出現,以及瑞典媒體的澄清報道,輿論開始質中國媒體報道的客觀性,網民出現分化,甚至對立的觀點。

這一事件的發酵中,《環球》作為主要信源,扮演了重要角色,然而,其報道不當,誤導了輿論。具體表現在以下方面:

一、信源單一

《環球》的最初報道,未進行全面核實,僅單方聽信曾姓遊客,整篇報道中只採訪了曾先生和外交部,二者持相同立場,忽略了另一方——旅店和警方——的聲音。

這顯然違背了新聞的平衡報道原因,導致了部分說法失實,如到達時間、帶離市區的行程等。因為缺乏警方的對證,整個事件因為遊客的主觀立場而被歪曲,如市區教堂邊上稱為幾十公里外的 荒郊墳地。

二、主題先行、預設立場

看看標題《外交部突發安全提醒原因氣炸!瑞典警察竟將中國老夫婦半夜扔墳場》,主觀定性,極盡情緒化,違背客觀報道。

配發的社論中激烈指責瑞典警方“冷血”“殘忍”、“不僅是世界警察中的敗類,也是人中的渣滓”,批評瑞方以往攻擊北京“侵犯人權”,但縱容本國警察對“對人道主義精神粗暴踐踏”, 威脅“如果拒絕回應曾先生和中國輿論的合理要求----這分孽行早晚要以其他方式償還的----將為此付出代價”。

這樣的語氣,有殺雞用了宰牛刀之嫌。

三、將民事糾紛上升為外交衝突,煽動民意

在信息不明時急於定性,犯了媒體報道的忌諱的基礎上,脫離事件本身,將變通的民事糾紛上升為兩國外交衝突。

這一行為煽動了民意,引發了輿論軒然,不利於弄清真相,化解矛盾,似乎不怕事大。

四、混淆了“人情”與“本份”、“人道”與“規則”

報道中一再強調對方“無禮”、“粗暴”,“”缺乏人道關懷”,但對遊客違反規定滯留大廳、與警方溝通失敗後假摔、高喊“殺人”等過激行為,解釋為“失去理智”下的舉動.

這帶有明顯的偏向性,放大了人情、人道,而忽視了 本份、守則的重要性,無助於了了解事情的真相與起因。

這一事件有文化差異、語言溝通障礙的因素,但是遊客不顧環境差異、做出不合規、不理智的舉動,會使誤會加深

官媒報道應該客觀還原事件經過,公允評判,而不是一味袒護。現在看,旅店和警方都是按規則辦,是否有更好的方法值得商榷,但是認為遊客理應得到優待,顯然強人所難。

五、知真相後不知悔改,仍然為自已辯護

輿論反轉後,《環球》仍不反省,繼續為自己辯護,繼續製造矛盾。

後續報道中,將瑞典警方回應中的“此案已經完結,未對案件進行特殊調查”,解讀為“不會對案件進行調查。”

顯然,《環球》對爭議性的事件缺乏應有審慎態度,預設了立場,違背了新聞報道規範。同時,也可看出,在網絡時代,報道者低估了網民的判斷力和輿論環境的複雜性,沒有想到報道失實的不良後果。


方立在加州


我認為,環球的這篇報道其目的主要是哄抬輿論,吸引眼球,投民粹口味的喜好,而不在於客觀評判事實,教育民眾。

何以見得?環球時報在報道時偏聽一家之言。內容雖然正確,但由於採訪角度單一,所以不夠客觀。再加上在報道前,記者已經站好立場,導致報道時的角度有所偏差。

在環球第一篇報道出來後,國人如驚弓之鳥,開始在網絡上討伐瑞典排華,致使這一家三口深夜在外流浪。但第二天,涉事三人的視頻流出,在地上呼天搶地的醜態一下子扭轉了輿論方向,也給環球重重打了一巴掌。

環球並不甘心,隨後找到駐瑞士的桂大使發聲。但大使沒有做好助攻,採訪中通篇只是“護短”,疾呼瑞典這樣對待沒地方住的旅客是不道德。雖然我們的官員發聲,但民眾們並沒有買賬。

最後,直到更多細節浮出水面,人各自才有了評判。

這件事中,我們可能對遊客行為評判不一,但對環球時報卻幾乎意見一致:他們這樣的搶熱點,煽動輿論的做法,讓本來就不熱絡的中國和瑞典關係雪上加霜,甚至可能影響到兩國人民的情感。

在外國和我們自己來看,環球時報是一個有官方背景的媒體,其發聲,很大程度上代表了國家的聲音,是外交上的一個重要參考指標。但環球卻不珍惜這樣的媒體地位,作為媒體,非常不專業,甚至惡劣。


小溪解局


這個問題本來就是腦殘的人提出來,難怪回答的大部分都是腦殘。我只想知道瑞典什麼時候能回應我大使館提出的要求,公開酒店大堂、馬路、警車內等完整的視頻,什麼時候拿出“無違法行為的不文明遊客應被棄置xx墓地”的法律法規。不要跟我說什麼地方習慣,也不要說什麼給不給面子,就只講證據,只講法律!真的只有曾姓一家有錯,瑞典警方無錯,堂堂中國也沒啥不敢道歉的,可是如果始終不敢面對,不敢回應,拿不出法律法規,你瑞典敢承認你就是個傲慢自大無理的非人權國家嗎?畢竟中國不是土耳其!


你們都把名字取光啦


環球確有不當之處。

環球不斷更改信息。先是說酒店不允許曾家休息,後改為酒店允許,因曾先生帶回女學生後才報警驅離。

還有,報道說警察把曾家扔墳場,沒有說在墓地外還是墓地裡,也沒說附近的交通狀況。事實上,曾家並沒有被放在墓地裡。

還有,根據方舟子的揭露,環球使用的酒店圖片有不實之處。

環球還說,曾家因受屈,事件發生後返回北京。然而,桂大使接受當地報紙採訪時說,曾家離開瑞典後進行下一段旅程。

從整件事情看,環球作為有名氣的媒體,出現那麼多細節錯誤,有失媒體的客觀公正基本素養,對社會造成誤導,耗費了寶貴的社會資源,環球應自檢其媒體品行,並受到社會檢視。


新月南風


什麼是執法?本人理解:執法,亦稱法律執行,是指國家行政機關依照法定職權和法定程序,行使行政管理職權、履行職責、貫徹和實施法律的活動。這件事發生在瑞士典,我想對執法的解釋在法理上應該是相通的,另則執法行動的先前條件,應該有違法的事實要件存在,如果沒有違法事實要件的客體存在,就不應稱之為執法。瑞典警方公稱,中國公民的行為沒有違反該國法律,既然中國公民沒有違法,那警方的接警處置就沒有執法的屬性和前提條件,充其量只能算是調解糾紛或不做粗暴的越庖代俎之事!


52027393150


堅決支持我駐外使領館維護本國公民或僑民合法權益的行動。這也是”駐外使領館”題中應有之義。國人在外,或有不當行為、不文明表現,但他們的合法權益必須受到保護。不然的話,和當年“東亞病夫“時代有什麼分別?遊客或僑民在外,常常是人生地不熟或處於弱勢、舉目無親的境地,駐外使領館就是他們的孃家人。西方國家不少人仍在骨子裡歧視華人,國人對此應有清醒的認識。瑞典事件,曾家人不當行為是表像(也是導火線),而瑞典警察的種族歧視行為才是本質。


ChockWong


以本人十多年來一直訂閱《環球時報》的真實體會,該報的社評版和熱點專題報道始終是我最感興趣的。與目前許多其他官媒謹慎、自持的風格有別,環球時報以其敏感的觸角、獨特的視野、富於雄辯的語言邏輯、直擊要害的評論風格,令我喜歡看並印象深刻。我絲毫不懷疑該報塑造中國形象、維護中國利益、為中國公民權益發聲的辦報立場。對那些一時信息混雜難辨真偽的問題,只要與該報觀點稍加"對錶",即可披沙揀金真偽立現。這次有關瑞典警察粗暴對待中國遊客事件,《環球時報》及其網站從一開始就亮明觀點,顯示其主持正義引導輿論的鮮明立場。隨著爭論升級為外交事件後,該報始終與中國駐瑞使館保持同一立場,連續跟蹤報道。境外媒體、某些居心叵測的網絡大V以及看法偏執的人士對該報及其網站恨之入骨,極盡汙衊醜化之能事,在我看來非常合乎邏輯,更彰顯了《環球時報》的獨特地位及影響力。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