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有人說應該取締勞務派遣公司,對此你怎麼看?

用戶79679122287


贊成。我就在勞務派遣公司工作。這公司真是黑,吸血鬼。公司的營利全靠在員工上收取提成。比如,用人單位給員工工資是3000元,員工實際到手不到2000元!當然,這當中扣除了賣社保的費用,實際應是2300左右,這中間的差價自然是公司抽掉了。各位要問,不會不幹嗎?唉!家家有本難唸的經,人不是絕路也不會去這吸血鬼公司打工。


扛大刀的人


勞務派遣公司應該取締,嚴重剝削勞動者,偷稅漏稅,鑽法律空隙,腐蝕企業,同崗同酬就是個笑話。我是鞍山市鞍千礦一名大型車司機,也是勞務派遣的,沒有住房公積金,工資差距特別大,同樣崗位幹同樣的活,全民合同工每月6000多,勞務每月3000多點,福利待遇更別說了。勞務派遣公司每過2.3年就改名字,規避無固定期限合同。現在造成歲數大的全民合同工得過且過,幹活差不多就行,混到退休就好。而年輕力壯的勞務工本來有精力也有能力願意幹活,但是工資和勞動付出嚴重不對等,也就不願意幹了,也是混。別的行業也是如此。試問這樣的國企會好嗎?往小了說勞務派遣公司違規違法剝削勞動者,往大了說勞務派遣公司破壞國家發展,損害各個行業。所以勞務派遣公司應該取締。


馬特羅新夫斯基


說實話,提出取消勞務公司的第一人應該是我吧,我是中鈔油墨公司(也就是人民幣專用油墨的唯一一家油墨廠)的勞務工,在裡面幹了很多年了,在單位你不管通過什麼關係進去的只要不是正式工就統統劃到南匯的某勞務公司,具體在哪裡沒人知道。只知道勞務公司每個月都從我們工資裡拿走很多錢,具體拿了多少錢沒一個人知道,油墨公司從來不說勞務公司也不說,可以說他們相互之間的勾結只有他們雙方知道,我們和其他的工人同工不同酬都不說連平時的節日發的的福利東西都沒有,據說這些都被折成錢給勞務公司貪汙了,可氣的是勞務公司是啥樣的是什麼人在管理沒人知道,可以說他們的存在就是剝削階級,吸血蟲,沒有一點益處,就是按月扣我們的錢,直到你不幹了為止,要說他們分攤責任,有什麼責任,假如我們在單位犯事,單位還不一樣開除,你能起到什麼作用?所以堅決擁支持取消勞務公司!


魯潧


很多人員在用人單位,都是以勞務派遣制員工身份存在著,勞務派遣制員工工資待遇低,工作相對繁重,這也是勞務派遣人員對比正式員工,心裡不平衡的地方。幹著同樣的工作,卻享受著不同的待遇,拿著不同的薪酬。那麼,勞務公司因該取締嗎?

首先,勞務公司屬於剝削階層,將用人單位剝給勞務派遣員工的工資和相關的福利待遇,以抽成的方式,來賺取利潤。致使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極低,相關待遇也得不到很好的保障。

其次,勞務派遣人員管理由用人單位管理,薪資和相關待遇,由勞務公司支付。這本身就是一個不合理的現象,既然由用人單位管理人員,為什麼薪資酬勞卻由其他公司管理。這種現象可謂是多此一舉。

最後,很多勞務派遣人員,在用人單位工作能力強,業績非常突出。既沒有晉升的可能,也沒有轉為正式員工的機會,那麼前途何在呢?這會不會讓很多年輕的勞務派遣員工,失去對工作的熱愛,混日度年呢?

以上總結很值得人們思考,勞務公司為當今社會帶來的弊端。隨著時代的發展和體制的健全,相信勞務派遣公司,也會漸漸的退出歷史的舞臺。


好奇害死貓123496784


勞務派遣公司的存在,是勞動人事制度改革的衍生品,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勿能一棍子打死。

勞務派遣和西方引進的外包模式,為很多企業津津樂道。不僅能夠降低用工成本,而且還推進社會化服務。 然而,隨著時代的發展,勞務派遣公司的弊病亦日益突出,其結構性改革刻不容緩。

一些事業單位或者政~府部門的勞派遣人員,因為飄離於規章制度之間,疏於監督管理,所以屢屢出現“臨時工”違規違法的行為。

還有勞務派遣人員的薪酬待遇,遠遠低於同類員工,大大挫傷了“臨時工”的積極性,並因此產生新的社會不公。

而外包雖能實行“一條龍服務”,但是監督管理往往缺位,導致服務質量有所下降。這在裝潢公司尤為突出,甚至出現層層轉包,最終消費者深受其害。

勞務派遣和外包,如果長此以往將拖累社會的健康發展;是時候著手解決,使其規範起來並造福社會。


陸燕青


勞務派遣,現在已經異化。

一是真正的勞務派遣,由勞務派遣公司給用人單位提供勞務人員。

二是借道勞務派遣,把自己己籤合同的員工強制性改為勞務派遣,擺脫自身責任。這不符合勞務派遣精神。

三是借道勞務派遣,實施利益輸送。

如果忽略對勞務派遣的監管,就給用工單位提供了違法空間,給用人單位提供了貪腐溫庁床。


E挑燈看劍


現在的勞務公司必須取締,否則取締原有的用工制度,都改成派遣,兩條腿走路不行!鑽空子打擦邊球,腐敗叢生。全國只有一家勞務公司,由國家勞動部管理,各省市設分公司,所有年滿18歲的公民進入勞務公司,由勞務公司發放最低生活保障,負責教育培訓,生老病死。企業用人,到公司招人,確定期限,然後每月繳納統一標準費用,不在繳納其他費用,生老病死,工傷,生育一概不管,一切由公司負責。員工被招聘後根據不同企業,不同標準發放工資。根據用人單位反饋考核表現,獎勵,扣減待遇。自主創業的仍然發放生活保障,負責生老病死,但要自行繳納一定統籌。


天河224000413


廣大群眾都要求政府徹底取締既黑又惡更腐敗的勞務剝皮無賴公司有一天不取諦中國就有一天腐敗百姓永遠不平等剝皮公司毫無人性不講人權比過去劉文彩有過之無不及如果不徹底取締影響大國形象影響中國在國際上的話語權社會主義應該人人平等


李宇3215


是應該取締勞務派遣公司!這公司從中抽頭,比剝削家還要剝削!壓低派遣人員的工資待遇!派遣人員得不到一定的待遇!造成工人受壓無保障!工資收入不高,造成工作無力!做工的人養活了一批不勞而獲的人!變本加利的抽取勞動者的血汗錢!剝削一批又一批的派遣人員的錢!今後要一個企業一個待遇的招工!現在還有的商家都利用外包的型式從中得利!所有的商場老總都利用從中得利得好處!樣樣事都外包,公司的賺錢就是省費用,壓低外包價,還有從中得利!造成員工工資低下!活越幹越多!錢越拿越少!做工的人受剝削都找不到主!所以現在人對工作越來越乏味!取帝了派遣公司少一道剝削制度!


用戶50873537831樂平


從改革開放過後,農民大軍挺進城市,為國家的基礎建設,城市住宅建設立下了汗馬功勞,到頭來~工錢拿不到,甚至卑微的以生命相威脅……卻以擾亂公共秩序罪被城市警察帶走,拘留。

同期,打工仔進入城市務工,很大一部分人都得通過勞務中介公司實現自己的夢,不過首先有一條,找工作?可以,中介費拿來,要麼三五幾百,要麼第一月工資的10~20%。

後來,經過社會發展模式的改變和各級政府的努力,“非法”中介機構被取締,取而代之的是“合法”的勞務派遣公司。

看到沒有?

這幾個過程都有一個共同點,即針對基層勞苦大眾。也就是欺負弱者!

既然有欺負弱者現象,那我們的政府和相關部門在哪裡呢?他們又做了什麼?

法律明文規定~

所有的相應勞動者應該同工同酬,正式工和派遣工報酬一樣麼?

所有的用工單位應當按時以貨幣的形式支付勞動者報酬,一拖就是幾個月甚至幾年,這個按時有點久!

再說說,我目前供職的富士康科技集團。

前幾天,有個同事離職,臨走的時候用最惡毒的話詛咒了富士康和派遣公司的某些人,他說:派遣公司承諾做滿兩個月,工資以外支付“全勤獎返費”5000,如今全都不理不問,全在推託!報警,警察說,找勞動局。找勞動局,勞動局說合同上沒有返費一條。找富士康,人力資源部門說公司堅決反對和杜絕此類事情發生,管不了。

問題是,這個“返費”是因為富士康找派遣公司派遣務工人員來上班,雖然合同與派遣公司簽訂,但事實上,派遣工人與富士康也有事實上的勞資關係,怎麼可以說“沒有一點關係?”……至少,那個返費要麼來自富士康人力資源部門,要麼來自員工的工資!

該賺的沒意見。不該賺的都要吞掉,那就是榨取,就是強勢剝削!

既然員工為富士康效力,為什麼富士康就不能為員工撐腰,整頓與其合作的勞務派遣公司?!

政府,派遣公司,實業公司都是鑽法律空子,都是如此的薄情寡義,還值得哪個員工為其賣命?!

每一個朝代,底層人民都是慘絕人寰的,希望我們偉大的社會主義祖國能夠重視基層民眾的切身利益!不要重蹈覆轍,而應該接納意見,及時發現,重視投訴,快速解決!

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或許處理事件的等待期,就會改變一個弱者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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