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如果在企業裡出現類似孫楊領獎服的情況,應該如何處理?

梧桐鳳聲清


如果企業出現類似孫楊這樣的情況,那麼他早就被開除了,參考寧澤濤。

從一個商業的角度看,孫楊的這種行為是非常不道德的。其實安踏已經正式跟國家隊簽下的大合同,全盤贊助中國隊的衣服跟其他裝備。孫楊作為國家游泳隊的隊長,更應該起到自律的作用,首先,作為國家隊的隊長,他已經是游泳隊的門面。穿361°的衣服上領獎臺,這是違背商業規律的事情。這也難怪,安踏為什麼會怒氣大發。安踏作為這幾年國內發展的比較好的運動品牌之一,可以說現在在盈利方面絕對的稱得上是國內頭號贏家。但是孫楊的這一出直接搞的安踏很難做人。


在孫楊領獎服事情出現之後,有非常多的媒體表達了自己不同的聲音。從某些角度來說,孫楊的做法絕對讓361在這一件事情當中受益,我們可以看到,自從孫楊穿上361°的衣服上了領獎臺之後,這幾天361°的股票開盤價一直上升,對於361°來說,他們是這件事情的最大受益者。


然而孫楊在這起事件當中並沒有受到太大的影響,最主要的還是因為她作為一個超級游泳運動員對國家貢獻比較大,所以很多人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但事實上,作為一個運動員應該懂得接受規律的束縛,作為國家隊的一員,他代表的是這一個國家站上領獎臺,在這一個世界當中,名氣比孫楊大的有很多。但是他們都遵守了自己該遵守的事情。


小賢看體育


不管那些說契約精神的人怎麼說,我都支持孫楊。

雖然安踏花了大把錢支持了這個運動的正常發展,也讓那些沒有精力能力的人有出人頭地的機會,但是,你只是利用這些人來給你打廣告,並不是說你純粹是為了支持某項運動的推廣和發展。所以那些能力一般或者冷門的運動的運動員在結束運動生涯後,誰向他們負責。他們為國家爭取榮譽而落下一身毛病,曾經的舉重冠軍找不到工作去澡堂拖地板,誰同情過他們。所以我認為他們在有能力的時候靠自己本事拉個廣告賺點錢這是天經地義的,要不然每個運動員退役了你補償個幾十萬,那還出現這種情況我也譴責這個運動員。

再來說企業裡面,難道每個員工都完全按領導說話辦事,你們覺得這個企業能有多遠,難道企業要的是聽他的員工而不是業績?

再說企業裡也不是隻有一個生產流程車間,那你們說人家研發銷售這種部門要個光聽話的人能幹什麼?人家給公司拉來客戶然後領導說這個客戶跟同行有合同,我們也合作會破壞我們公司的名聲,所以我們不能跟他合作,你沒有請示我所以還要處分你,如果你是老闆你怎麼想?如果我是老闆的話那我就先打死你再說。


無知的文子


如果我公司出現這個問題,我處理起來就很簡單的。

第一,因為我公司跟贊助商簽了合約,公司員工問題,導致合約沒有完全履行。我會根據合約內容,讓專門評估機構評估出來,對方公司的損失多大,然後向與對方公司就違約款進行協議。並且一起商討如何補救,或是我們額外提供服務。

第二,我一定會聲明,這是我公司的責任。既然我的員工有問題,那就是我公司的問題,畢竟不是我員工籤的合同。員工沒有達成預期效果,是我公司管理不當造成的。我會公開向贊助商道歉。

第三,我會在制度和管理上進行調整,避免下一次再次發生這種事情。並且將本次造成後果對公司內部通報。同時,在此類事件上做一個監管措施,由專人負責。

第四,作為當事人,目前還在為公司做貢獻。我暫時不會對他進行處罰。以免他會造成更大的損失。但,等他回到公司後,我會組織專門調查小組,對他的情況進行調查。做到有理有據的處罰。

第五,我不會抹殺他的任何功勞,付出了,就要有回報,業績好,就要給相應的高回報。但,絕不能姑息他犯下的錯誤。功就是功,過就是過。不能功過相抵。

第六,雖然犯裡錯,但也不能一棍子打死。公司已經在他的身上付出那麼多,將他培養成為銷售冠軍,如果他態度明確,並且保證不在犯下類似錯誤,我還會重用他。但,如果出現第二次類似情況,那就絕不姑息。我相信,他經歷了上次錯誤,必然會反思自己,不會輕易再犯第二次。我更相信,如果他繼續犯錯,被我們開除了,沒有第二家公司敢接收他。


白志雅


到底是亞運會還是服裝秀?亞運會特麼不以運動、冠軍為重,還在扯雞毛運動服。既然是亞運會還是在國外,孫楊去比賽(記住是比賽,不是服裝秀)自然是代表中國,不管361還是安踏都是中國的運動品牌,難道不應該更以大局為重麼?還窩裡橫,怎麼國家體育局不敢去找啦?然後從運動員下手?就問安踏你何德何能直接懟孫楊?還是孫楊找你簽過合約還是怎滴?有能耐的找主(你和誰籤找誰)去。

孫楊代表中國參賽,也可以視為-為國爭光。安踏在節骨眼上搞事情(這裡指比賽還剛開始,孫楊後面還有比賽),如果因為安踏搞事情而影響到孫楊發揮,最後沒有奪冠。那時我到想問問到底是誰視國家利益而不顧。還安踏,虧你運營這麼多年了,孰輕孰重都分不清。像這種情況下,我要是孫楊:你不顧及我的感受也罷,那為啥要我也顧及你呢?還有孫楊作為一名國際級健將,這裡面的道道我相信比在座的各位更清楚、更瞭解。(前面也發生過類似的事件了,我相信孫楊也看到了)那為啥作為一名運動員知道這樣的行為對自己是不利的,可他卻還是冒險做了呢!這裡面才是值得大家深思和值得大家等待孫楊給出合理的解釋(這個解釋也有可能石沉大海,除非孫楊退役,他要真退役就更沒有必要去揭穿了)到這我相信有一部分人會說,這裡面利很大才導致孫楊冒險走這一步。是,不錯這裡面確實有利可途。麻煩用大腦想想,孫楊的名不是隨便游出來的,更不是馬路上撿的,而是他經歷很多傷痛和努力換來的。在多大的利益面前,孫楊會不顧自己的職業生涯,冒這個險?試問到底是名重要還是利重要?我相信在孫楊心裡早就有答案了!

安踏這次不妥在,太已自我為中心,硬要上綱上線,不以大局為重。其實完全可以等待比賽結束後,私下解決問題。該追責追責,違反了合約,該怎樣就怎樣。該通報通報,一碼歸一碼。這才是一個大企業應該擁有的胸懷和處理的方式。以上都是個人觀點,歡迎異見!!!


曉盛


企業和個人是僱傭關係,個人放棄自由讓渡給企業以換取好處,用盧梭的話說,我為人人,人人為我。如果個人和企業產生了利益衝突,無非企業開除個人,個人轉換企業。壓榨過度的企業是不可持續的,人不是奴隸的狀況下,總會選擇用腳投票。


用戶6881995692


孫揚為什麼敢抗旨不尊?是他沒有把組織放在眼裡,組織上不能對他怎麼樣。原因是他有資本,他能為國爭光,也能為贊助商增效。這說明管理工作跟不上,不要怪別人。這不是孫揚一個人的問題,是體制機制問題。姚明的蘭協這方面的工作處理的有章法些。在市場化運作上把握好主導權與商務的關係。明確商務兼有服務社會的義務,防止商務支配政務的現象出現。


二黑子02


孫楊本來奪冠值得慶賀,民族英雄,結果他每次都弄的這麼被動。不是一次兩次了,與恩師決裂開打,無視規矩停訓練追空姐女友,開車肇事,無證駕駛,一路走來負面新聞不斷,原諒一次可以,屢教不改,要不情商有問題,要不人有問題,永遠長不大,也難怪官媒痛斥,為什麼不向姚明學學呢,本來是個英雄,卻讓人愛不起來,馬上巔峰期就要過了,一手好牌打的稀巴爛,可惜。


擼擼勿為


以後體育各個領域的頂尖選手都會效仿孫楊的,這樣下去,對他來說又沒損失什麼,說不定背後還撈了一大筆錢,比現在的贊助費高几十倍也說不定,兵兵球,羽毛球,跳水,等等比他優秀的多的去了,為什麼別的運動員可以遵守規則而他不可以太自私了



懵懵懂懂sdfa


我看到很多人都在說361是游泳隊的贊助商,孫楊穿361的服裝領獎沒問題,但是你要知道孫楊和361的合約中根本不可能會有說當孫楊代表國家比賽,領獎的時候要穿361的服裝,你們要搞清楚,游泳隊只是國家隊裡面一環,是代表不了整個國家隊的,當孫楊站在領獎臺的時候他代表的是國家,這方面的權力體育總局根本不可能下放給游泳隊,要不排球 乒乓球都有自己的贊助商。他們不也可以不穿國家隊隊服了嗎?支持孫楊的根本不明白,我們根本就沒有幫安踏說話,我們是在為社會的一個規則和制度在說。要是都像孫楊這樣,那麼像高鐵霸座男的事情還會少嗎?為什麼高鐵霸座男無視規則規定按座位坐的時候,那麼多人口誅筆伐,當同樣的事情發生在一個運動冠軍身上的時候卻有不同發酵。緊緊是因為他是冠軍?


入睡未入夢253086791


立即開除,不遵守規矩的人員,難道不懂得要穿統一的領獎服嗎,得金牌了成牛人了,要乍就乍得了,那還有沒有紀律、制度,他違紀次數還少嗎,骨子裡就是個搗蛋鬼,喜歡惹事的人。不要認為拿了金牌就沒紀律限制了,那就大錯特錯了。我們尊重拿金牌的人,但我們同樣鄙視不懂規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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