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20 屢教不改!河北一人被拘留

近日,獻縣交警大隊依法對二次酒駕的朱某實施罰款、拘留並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嚴厲處罰。

屢教不改!河北一人被拘留

7月10日,交警大隊開展查處酒駕、醉駕、毒駕以及涉牌涉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專項行動。當晚,民警在106國道218公里100米處設卡,對過往機動車以及駕駛人進行檢查。22時許,民警對駕駛冀J68***長安牌小型客車駕駛人朱某(獻縣陳莊鎮某村居民)進行酒精檢測時,其呼氣檢測結果22.2mg/100ml(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22.2毫克),屬於酒後駕駛機動車。

民警進一步網上查詢發現,朱某曾於2012年7月14日因酒後駕駛,被交警大隊罰款1000元、一次記滿12分、暫扣駕駛證六個月的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之規定,交警大隊對朱某作出罰款一千元,行政拘留三日,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

據瞭解,今年以來,獻縣交警大隊已查處三起二次酒駕交通違法行為,均進行了嚴厲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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