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1 「執行攻堅」固原中院實現執行案件辦理方式“轉型升級”力促基本解決執行難

「執行攻堅」固原中院實現執行案件辦理方式“轉型升級”力促基本解決執行難

自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開展以來,固原中院針對固原執行工作實際,對照基本解決執行難“四個基本”“三升四降”等各項指標要求,建立新機制,運用新手段,實現執行案件辦理方式“升級轉型”,為全市法院執行工作定標杆、作表率,力促全市法院高標準、高質量完成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任務。

「执行攻坚」固原中院实现执行案件办理方式“转型升级”力促基本解决执行难

建立執行“終本”案件規範管理機制。始終堅持“以執結為原則,以終本為例外”的工作要求,要求執行人員竭盡所能查找可供執行的財產,慎重採取“終結本次程序”措施。對確無財產可供執行的,確保終結本次程序案件送達材料齊全,“五查”材料充分,終結本次程序理由說明清楚。對終本案件中未向當事人送達執行通知、報告財產令、限制消費令、執行裁定書等不規範行為進行通報,對未完成“五查”就採取終結本次程序的給予記過處分。

建立執行信訪案件科學化解機制。建立健全執行信訪案件辦理機制,設立執行信訪接待辦公室,安排一名執行局副局長專門負責執行信訪案件辦理。堅持有財產可供執行的窮盡措施進行辦理,無財產可供執行的依法終結本次執行程序,並納入涉訴信訪終結程序。在化解具體信訪案件過程中,固原中院堅持因案施策、對症下藥,做到原則性與靈活性相結合,對符合條件的,及時提供司法救助,最大限度滿足信訪群眾需求,得到了信訪群眾的普遍好評,連續3年執行信訪案件辦結率100%。

充分運用信息化手段辦理執行案件。推動執行指揮中心實體化運作,規範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統應用,實現執行案件統一管理、統一指揮、統一協調;充分發揮中級法院上下聯通作用,實現“查人找物”信息化,案件管理數據化,隊伍管理集約化,有效提升了執行案件辦理效率。運用“一案一賬戶”系統,避免執行人員直接接觸執行案款,促使執行案款移交規範、及時,充分保障執行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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