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08 融水县公安局拱洞派出所原副所长覃荣基为涉赌人员提供保护伞案一审宣判

融水县公安局拱洞派出所原副所长覃荣基为涉赌人员提供保护伞案一审宣判

庭审现场

2018年5月7日,柳州市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对融水县公安局拱洞派出所原副所长覃荣基受贿一案进行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覃荣基有期徒刑二年,处罚金十万,并对被告人覃荣基退出的赃款八万二千三百元人民币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经审查:2017年至2018年2月,覃荣基在担任融水县公安局拱洞派出所副所长期间,利用其主持拱洞派出所全面工作的职务便利,同意吴某、廖某等四人在其派出所管辖的范围内开设赌场进行营利活动,并为开设赌场行为提供保护,多次非法收受吴某、廖某送给的好处费8.23万元。

融水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覃荣基利用职务便利,充当涉赌人员的保护伞,多次非法收受多名涉赌人员的财物,为涉赌人员谋取利益,其行为已经构成受贿罪。因覃荣基在未被采取强制措施之前,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还主动交代了尚未被司法机关掌握的犯罪事实,且案发后退缴全部赃款,依法可从轻处罚。故依照我国现行法律相关条款规定,融水县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据悉,覃荣基利用职务便利为涉赌人员提供庇护、谋取利益一案,是融水县监察委成立后融水县法院审结的首起反腐案件。该案从立案、审理到最后宣判,充分显示了融水县法院大力反腐,对公职人员违法犯罪零容忍的态度和决心,案件的审结有效在当地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贾贞妮 韦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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