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4 「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进行时」关于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第六十二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的公示

「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进行时」关于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第六十二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的公示

关于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

第六十二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三项制度和整改资料台账规范格式的通知》(新环督察办〔2018〕14号)文件要求,现对自治州承担的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第六十二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整改任务:巴州政府对罗布泊野骆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开矿行为整治不力,直至督察进驻前才正式提出停产要求。由于长期开采,加之大部分企业未开展生态恢复,造成地表破坏,水源减少,大量废渣乱堆乱放,保护区功能受到影响。

整改目标:取缔、退出22处违法违规开采点位,并完成生态恢复工作。

整改措施:

1.经核实,罗布泊野骆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巴州辖区内有铁矿、有色金属、石材等违法违规开采点位22处,其中拥有8个采矿权(核心区1个、缓冲区2个、实验区5个)、5个探矿权(核心区4个、缓冲区1个)、8个无证非法砂石料场、1个无证非法砂金盗采区。截至2018年1月10日,20处开采点位均已退出并完成恢复治理,2处开采点位已退出正在恢复治理。

2.2处开采点位(淤泥河南铁矿和喀腊大湾铁矿)正按照“一矿一方案”进行恢复治理。下一步,将及时督促矿权人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义务,加快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进度,确保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恢复治理工作。

3.组织若羌县党委、政府和相关单位,主动作为、不惜代价、不计成本,强势推进,加大清查力度。目前,若羌县政府已安排2000万元财政专项资金,全力推进保护区矿山企业退出和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一是做好人员撤离;二是拆除所有的生产生活设施并恢复地貌原状;三是按照“一矿一方案”完成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目前整改任务已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7年10月30日起各矿山(矿点)开始全面进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2018年1月10日,20处开采点位均已退出并完成恢复治理,另外2处开采点位已退出并进行恢复治理。

二、2处开采点位(淤泥河南铁矿和喀腊大湾铁矿)按照“一矿一方案”进行恢复治理,2018年4月30日完成了恢复治理工作。

三、若羌县政府已安排2000万元财政专项资金,所有矿山人员已撤离,所有生产设备和设施已拆除,按照“一矿一方案”要求,22个矿山(矿点)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已于2018年4月30日全部完成。4月30日至5月2日若羌县进行了自验,并将验收情况在若羌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oulan.gov.cn/)进行了公示;5月20日-24日进行了州级验收,予以验收通过。

整改取得的效果:通过采取回填采坑、废料堆削方、封填平硐、竖井口、拆除生产生活设施等措施,矿山地质环境得到了恢复,已与周边地形地貌相协调。整改工作累计投入资金1382万元,拆除矿山地表附着物5.7万平方米,填埋矿坑160.52万立方米,恢复治理面积3.25平方千米。

现将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七日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并署联系方式,向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受理部门: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996-2255300 2108809 13709962168

联系地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53号巴州环保局二楼信访室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2日

「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进行时」关于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第六十二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的公示

「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进行时」关于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第六十二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的公示若羌县零距离来稿请投:[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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