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7 最高法權威發佈,補償不公平不允許強拆!

在拆遷中,最讓被拆遷人頭疼的莫過於強拆問題了,有的被拆遷人還沒有與拆遷方達成一致,但一紙強拆決定,被拆遷人的房屋就岌岌可危了。

其實,我們廣大被拆遷人不必擔心,最高人民法院早在2012年就發佈過《關於辦理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決定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這一司法解釋對於徵收司法強制執行進行了規範,實現了公共利益,保障徵收相對人的合法權益!

最高法權威發佈,補償不公平不允許強拆!

《規定》明確指出,徵收補償決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不準予執行強制拆除措施:

(一)明顯缺乏事實根據;

(二)明顯缺乏法律、法規依據;

(三)明顯不符合公平補償原則,嚴重損害被執行人合法權益,或者使被執行人基本生活、生產經營條件沒有保障;

(四)明顯違反行政目的,嚴重損害公共利益;

(五)嚴重違反法定程序或者正當程序;

(六)超越職權;

(七)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的其他不宜強制執行的情形。

不僅如此,今年,最高人民法院印發了關於認真學習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的通知,要求各級人民法院妥善審理鄉村振興戰略實施過程中的各類案件,其中,就包括涉及農村土地徵收徵用的案件。

鄉村振興,是黨中央、國務院鄉村振興戰略中的重要表述。但我國某些地方對鄉村振興戰略還認識不到位,把它當成攫取私利的機會,違法徵收土地、違法拆遷房屋的情況時有發生,農民不但沒有享受到享受到農村規劃發展的福利,反而在違法徵地拆遷中越來越窮,住的房子的越來越小。

最高法權威發佈,補償不公平不允許強拆!

最高人民法院在此時印發認真學習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的通知,就是實實在在為老百姓撐腰,此文一發,更多涉及農村土地徵收、房屋拆遷的案件將得到公平、公正的審理。

而且,就在上個月,最高人民法院召開新聞通氣會,發佈了8起人民法院徵收拆遷典型案例,重點督查全國徵收拆遷案件,督促行政主管部門依法行政,指引老百姓依法訴訟、依法維權,這從正面說明了最高院針對全國徵收拆遷案件的重視,種種舉措,將還廣大被拆遷老百姓一片藍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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