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1 你试驾“二手车”可以,但车牌别被“二手车”遮住啊

扬子晚报网6月21日讯 (通讯员 陈宇 张刚 记者 高峰)6月20日上午10时26分许,泗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一中队城东警务组民警巡逻时,发现一辆悬挂着红色牌照的小型普通轿车,车牌被“二手车”宣传广告遮住了,驾驶员徐某当场被处以扣留驾驶证记12分、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你试驾“二手车”可以,但车牌别被“二手车”遮住啊

当日上午10时26分许,泗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一中队城东警务组民警张海涛带队巡逻,当他们巡逻至众兴镇淮海路与市民东道交叉路口处时,远远地发现一辆悬挂红色牌照的小型普通轿车驶来。民警当即让驾驶员徐某停车靠边接受检查。经询问,徐某驾驶的牌号为苏N872Wx普通轿车是一辆二手车市场的车。

原来徐某和朋友到一家二手车市场想买辆二手车,二手车市场老板告诉他,如果想试试车子性能,就在公司大院试车,千万不能将车开到路上行驶。起初,徐某也在院子里开了几圈,可是他觉得院子太小根本不过瘾,于是和朋友一商议,抱着侥幸心理就把车开了出去,结果没开多久,就被巡逻的民警查获。依据相关法规,民警对徐某处以当场扣留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泗阳交警友情提醒广大驾驶员及车主,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为躲避交通监控、逃避交通责任或其他任何原因,而故意污损、遮挡号牌、不挂号牌违法上路,严重干扰了道路交通秩序,给其他道路交通参与者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 编辑:王育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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