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28 古代最輕的刑罰,刖刑的受刑者只需要被砍掉腳趾頭就行

夏商周,古春秋,隨著朝代更迭,法律逐漸完善,刑罰也更加殘酷。從夏朝就開始顯現出雛形的殘酷刑罰刖刑,也隨著時代的交替逐漸得到完善,並且成為主要的刑罰之一。自從夏朝建立開始,刖刑就堂而皇之地出現在世人的面前。

古代最輕的刑罰,刖刑的受刑者只需要被砍掉腳趾頭就行

流傳至今刖刑有三種說法,第一種說法是指削去膝蓋的骨頭,這種刑罰的施刑過程與臏刑可不相同。一種是剔除骨頭,一種是挖掉膝蓋骨,雖然施刑方式不同,但導致的結果卻是一樣的,都是使犯人不能夠正常站立行走。

第二種說法是指斬去犯人的一隻腳或者斬去雙腳。刖刑的第二種說法類似於現在的斷足,也就是廢掉腳的作用,讓犯人無法用腳掌支撐身體進行活動。

第三種則是指斬去犯人的腳趾,刖刑的這一說法,相比於以上兩種,受刑範圍最為小,卻是最為疼痛的。我們都知道手指與腳趾相同,手刺一下就會疼痛難忍,斬腳趾之痛就可想而知了。

古代最輕的刑罰,刖刑的受刑者只需要被砍掉腳趾頭就行

相較於刖刑的這三種說法,刖刑的存在,就為了一個目的,那就是“限制受刑者的人身自由”,受過刖刑的犯人身體活動都會受到“限制”。

要說歷史上有名的被施以刖刑的古人,當屬和氏璧的發現者卞和。卞和在荊山偶得絕世璞玉和氏璧,卞和知此玉在他手中將會埋沒,於是便將此寶物獻給當時的楚厲王。本是寶玉的和氏璧卻被宮中玉石匠認作廢石頭,楚厲王一氣之下便命人砍掉了卞和的左腳,這是卞和第一次被施以刖刑,為啥說是第一次?因為卞和有著不獻寶玉絕不罷休的精神。

時至楚武王登基,卞和又拿著和氏璧去獻給楚武王,緊接著又是玉石匠鑑定,鑑定結果與上一次一樣,於是卞和又一次的被施以刖刑,被楚武王砍掉了右腳。

古代最輕的刑罰,刖刑的受刑者只需要被砍掉腳趾頭就行

後值楚文王登基,卞和再也沒有勇氣去當面獻玉。經歷過兩次獻玉失敗,並且痛失雙腳的卞和,抱著和氏璧在楚山腳下哭了三天三夜,終於引來了文王的重視,價值連城的寶玉終於得到了賞識。

刖刑,作為一種古老的刑罰,在古代官方所給出的刑罰中,先後出現在夏、周和春秋戰國時期,後隨著朝代的更替、刑罰的不斷完善,刖刑慢慢的淡出官方刑罰舞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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