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5 醉酒男子拳打出警民警 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公安部門三令五申,嚴打辱警襲警行為,為民警執法執勤活動撐腰壯膽。然而,沙市區一男子在醉酒後我行我素,辱罵並拳打出警民警,被依法刑事拘留。

6月4日下午4時許,荊州市公安局沙市區分局巡警大隊紅星路警務站接到報警,稱蛇入山市場一小賣部旁有人打架,值班民警立即出警趕到事發地處置警情。

經初步調查,楊某(男43歲,四川人)酒後與一小賣部攤主發生肢體衝突。現場處警民警在例行詢問過程中,楊某不但不予配合,反而辱罵民警。在民警對其進行口頭警告後,楊某仍繼續辱罵,並用拳頭擊打民警頭部,被民警當場控制,並依法傳喚。

6月5日,沙市區公安分局中山路派出所經調查,查明楊某以暴力方式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其行為涉嫌妨害公務罪,犯罪嫌疑人楊某對自己酒後妨害民警執行公務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並當面向民警致歉表示悔恨。現楊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據瞭解,在2018年全市公安機關深化執法規範化建設推進會上,荊州市副市長、公安局長黃庭松特別強調,要為民警執法執勤活動撐腰壯膽,對妨害民警執行公務、誣告陷害民警,特別是襲警、辱警行為,要敢於亮劍、堅決說不,依法打擊、毫不手軟,絕不讓民警流汗流血又流淚,全力保障民警正當執法權益和人身財產安全,努力營造良好執法環境。(趙遠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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