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6 6.5世界环境日前夕省法院深入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现场调研

6.5世界环境日前夕省法院深入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现场调研

6.5环境日前夕,为进一步深入了解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及修复情况,为祁连山国家公园试点改革提供有力的司法保护,我院会同最高法院环资庭、甘肃林区中级法院、甘肃矿区人民法院、祁连山林区法院共同深入位于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域的肃南康乐草原进行实地调研。 最高人民法院环资庭专职党务干部、副局级审判员李明义、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钱芙贤、甘肃林区中级法院院长张天林、甘肃矿区人民法院院长姚胜利与各级法院相关部门同志组成的调研组,在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党委书记裴雯、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公安局局长白志强的陪同下参观了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展览馆,并深入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及实验区,实地查看了森林、草原生态保护和矿点关停退出情况。

调研组了解到,整治前在祁连山自然保护区开设的144个矿点已经全部关停并退出,保护区内兴建的工业、建筑业、旅游业等设施也已经全部清理退出,祁连山全域已经初步完成生态环境的整治恢复。目前,正在着力进行祁连山生态移民的安置及补偿等相关工作。由于各级政府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高度重视,在保护区内启动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保护区内人类活动明显减少,相关案件数量逐渐走低。同时,有关矿山、水电设施、旅游项目等行政清理退出后的系列后续工作尚未进行完毕,因此与矿业权、水电站等清理退出相关案件尚未进入诉讼阶段。

祁连山是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跨越我省整个河西地区,涵摄大气、河流、矿藏、森林、草场、冰川等多个环境要素,是整个河西走廊的“生命通道”,是丝绸之路经济带发展的重要依托。去年,甘肃祁连山自然生态保护区的生态环境问题被报道后,引发了广泛关注。甘肃高院党组紧紧围绕以祁连山自然保护区为重点的全省生态环境保护,针对我省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及全省环境资源保护审判工作的现状,深刻剖析我省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破坏典型案例的主要问题、原因及教训警示,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甘肃祁连山保护区生态环境审判工作为构建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

从充分认识全面加强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审判工作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保护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依法履行环境资源保护审判职能;打造环境资源保护审判工作的“甘肃模式”,加大祁连山保护区生态环境诉讼裁判力度;加强环境资源审判机构建设,建立健全环境资源案件专业化审判工作机制四个方面对加强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做了全面、深入、明确的规定。一年来,全省法院进一步更新环境资源司法理念,创新环境资源审判模式,规范环境资源审判程序,统一环境资源司法裁判尺度,确保环境资源法律正确、有效实施,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祁连山保护区生态建设,为构建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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