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廉租房和經適房同批同價無差別出售,廉租房性質已轉變為經適房嗎?

本村第一索爾


這肯定是地方政府行為。

個人覺得貼主應該問清楚細節。

首先不管廉租房還是經適房,他們可能是政府同一批民生工程項目。他們受政府資金和政策影響,或租或售,都是政府行為。

廉租房或者是公租房租給租戶,幾年後,如果政府的資金壓力大,是可以對這個廉租房適當的成本回收,他們就可以把部分的廉租房出售,但必須前提都是滿足於這個租戶的需求。

如果廉租房蓋好後就一次性出售,那應該是跟這個經濟適用房是沒什麼區別。這種情況應該很多地方都有,但是呢,普遍上說已經發生了這種租賃關係的,這種廉租房一般不會,一般就是不會是說已經跟這個經濟適用房是一樣的性質。

經濟適用房是由政府組織房地產企業或集資建房單位建造的,以微利價出售給城鎮中低收入家庭使用,還是有產權的,但是廉租房和將來這個出售肯定還是得先出售給政府,產權還是歸政府。

現在只能說說,某些地方是採用了這個經濟適用房的這個標準來管理這個廉租房的出售問題。本質上說,兩者區別還是很大的,不能說已經同化。



素食丁克


這個要仔細看當地地方政府針對這個出售出臺的文件。一定要是你所在城市的,建議讀5遍以上。不明白的諮詢出臺文件的部門。

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在這個問題上,地方政府有100%的解釋權。每個城市都不一樣,定性就不一樣。像我所在的城市,廉租房不能買,保障房可以補齊地價變成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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