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A被B殺死,B將被判死刑,但A留下遺言希望B活著,法律該怎樣對待A的遺言?

靈感獵人-年輕的心


法海一粟認為,A的遺言對於法院的定罪沒有影響;對於量刑,沒有實質性影響。

1、本案宣告刑為死刑。根據題目所給出的事實,B因為殺死了A,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並且,法院將對B作出死刑的判決。從這個意義上來看,對於B的定罪與量刑,其結果已經確定。

2、A的遺言,可以看成是受害人對於被告人的諒解。以江蘇為例,結合最高法院關於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法發[2017]7號,法院的量刑的步驟分為三步:

(1)根據基本犯罪構成事實在相應的法定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根據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數額、犯罪次數、犯罪後果等犯罪事實,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3)根據量刑情節調節基準刑,並綜合考慮全案情況,依法確定宣告刑。

具體到個案,如果被害人諒解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20%以下;犯罪較重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10%以下;但黑惡勢力犯罪的除外。因此,法海一粟認為,結合本案具體情況,如果本案只是一般的殺人案件,其中沒有其他特別情節,那麼,對於B的罪行,法院最終判決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可能性較大。因此,現在提倡“少殺和慎殺”,不是必須判決死刑立即執行的,一般都可以判決死刑緩期二期執行。

法海一粟:運籌帷幄之中,決戰法庭之上。


法海一粟


說了一圈,想來思去,問題所描述的都是“受囑託殺人”。

為啥?殺人這項行為發生在一瞬間,A如何提早知情並寫下遺書,希望謀殺自己的人能好好活著呢?我們換一種說法,即便A早就知道B要殺他,並且A因為種種原因希望B能夠活下去,他為什麼又要等著B來殺他,為什麼不採取必要手段保護自己的人身安全呢?自己若是不死,B自然也不會被判死刑,自然就不會牽扯出“我希望他活著”的遺言了啊!

同樣的,若是殺人現場A受致命傷的情況下,他怎麼可能強撐著身體,掙扎著說出要兇手活下去的言辭呢?是電視裡那種,一劍封喉還能唸完臺詞的橋段嗎?

好,不論如何,我們針對兩種情況一一作答。

B在受囑託的情況下將A殺死

即B是基於A的請求,協助或勸勸幫助A自殺。

《刑法》規定

犯故意殺人罪,情節較輕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據司法實踐,其中的第(3)(4)兩款,符合案件描述事實,即:

(3)受囑託殺人,即基於被害人的請求、自願而幫助其自殺;

(4)幫助他人自殺;

A與B事先不認識,而被害人在彌留之際選擇原諒兇手

雖然這種結果在我看來很奇葩,希望兇手判無期?不知道表現良好會減刑嗎,這麼佛系?

不論怎麼說——A的死與B的行為有必然因果關係,B故意殺人罪既成事實,不論A留過什麼遺言,對於法院判決都不會有絲毫影響。

犯故意殺人罪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屬於情節嚴重的,應當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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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時空科技


十分感動,然後拒絕。就是法律對待A遺言的態度。

題設沒有過多的交代,但是我們知道,一個人被殺之後還希望殺人者能夠好好活著,一定是另有隱情的。答主苦思冥想覺得可能基於兩個原因:

  • B和A之間有深厚的關係,儘管被B所殺,A也沒有恨過B;


  • A因為各種原因,請求B幫忙殺了自己,好讓自己解脫。

不能影響定罪

我們判斷一個人是否犯罪,首先要看他侵犯的法益是什麼?造成的社會危害有沒有達到犯罪的程度?很顯然,B故意殺害了A,侵犯了A的生命權,人命關天,社會危害達到犯罪程度。如果是A請求B殺了自己,也不可能影響定罪,因為生命不在被害人承諾的範圍之內。B如果是幫A剁掉一根手指,A可以不計較,B可以不犯罪,但是B現在幫A剝奪生命,就不行。所以,故意殺人罪是一定成立的。

很難影響到量刑

我國《刑法》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雖然罪名沒有爭議,但是法官對於量刑有裁量權。

犯罪地點、手段、對象、動機、性質,都有可能影響量刑。如果被害人A本身就有對不起B的地方,比如經常對B家庭暴力啊、虐待啊,那A的量刑可能可以從寬。

但是如果單單憑藉被害人A的遺言,就很難對量刑產生影響了。

總而言之,定罪和量刑是要分開來看的,雖然有很多因素可以影響量刑,但是被害人的遺言影響力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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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力麻麻


題主的這個問題,一沒有交待A和B的關係,二沒有交待B為何要殺死A,三沒有說明A為什麼會希望B活著。這些問題交待不清楚,答題人是很難準確判斷的。

從法律的角度看,A的遺言是不具法律效力的。A己經被B殺害死亡,A希望B活著的遺言,除B以外,誰可證明?A又是在什麼情況下,說他不希望B死的話。如若無人證明,只是B單方陳述,法庭根本不與採信。司法實踐中,人民法院審理刑事案件,是以事實為依據,依法律為準繩來定罪量刑的。及罪刑法定、罪責刑相適應的原則。也就是說,犯罪嫌疑人刑罰的輕重,應當與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擔的刑事責任相適應。本案中,B殺死了A,B自然要承擔殺人的刑事責任。


李梅6613


A被B殺死,B將被判死刑,但A留下遺言希望B活著,法律該怎樣對得A的遺言?

縱觀整個案情,如沒有法律規定的酌情從輕減輕情節,維持死刑判決是必然的。

所謂“從輕”,是指法定最高刑以下量刑;“減輕”,法律規定啟始刑以下量刑。

被害者留下的遺言,對法院的終極判決不產生任何影響。判決的產生完全取決於事實依據,法律準繩。道德層面的東西不屬於法律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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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Cd6666和天下


判刑要從犯罪行為和犯罪意圖上量刑。B的犯罪行為是謀殺,犯罪意圖是故意,那就是故意殺人罪。A的遺言可以看作是受害人的諒解,可能有助於減刑。死緩或者是有期徒刑吧,還要看其他情節。


倒下了就歇會兒


法律上來講,對遺言沒有法律效應的部分不予執行,如果遺言說把自己的遺產繼承給誰這是有效的,而其他的無效遺言不會作為法律依據。不然都按照死者為大的原則,那遺言如果是希望某個仇人死又怎麼樣講。如果B殺死A是為了A好或者是A的主觀意願,法律會輕判B,遺言可作為B殺A的動機判定輔助證據。


Jackintown


我闡述一下個人觀點:法律不是針對當事雙方的約束文件,法律具有普遍統一的行為規範性質,所以,針對問答中A和B雖然需要法律判斷各自的行為,但是判決結果是針對大眾的,所以A無權要求法律例外,但是,法官可以根據雙方的情況,依據法律規定的上下限進行量刑。


外行球迷


他的遺言本身應該並不會被法院採納,而且對於殺人事件,遺言往往是b轉述的,本身法律效力就比較弱。但是結合其他的證據,比如a因為自身原因,生活質量受到極大的影響,有可能會影響公訴機關對b殺人動機的判斷,從而使得b獲得緩刑的機會。但是a的遺言應該並不能成為直接的證據。


Mr張62625914


有種可能,A被B殺死了,A患有非常痛苦病,B不忍受A受到病魔的疼痛。讓A痛快死去。周圍朋友鄰居都知道B多年無微不至照顧A,朋友鄰居聯名請求法官輕判。最終B判處3年,緩刑3年。沒記錯有過這樣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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