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孫楊該怎麼樣才能挽救他的職業生涯?

佛經緣


晚了,救不了了!砸一個瓶子的成本,看似有點大,其實孫楊明白如果血樣拿走了,更麻煩!不要忘了,砸瓶子之前孫楊打了好幾個電話,隊醫也在現場,肯定不是衝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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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難了!雖然孫楊看似還有一線生機,但是在之前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翻盤的案例只有7%,更重要的是國際反興奮劑機構提供了孫楊毀壞樣本的直接證據,而孫楊並沒有能做出合理的解釋。雖然孫楊極力在強調檢測人員身份成疑,但是顯然仲裁法庭對於這樣的解釋沒有采納。況且仲裁法庭的仲裁員都是資深的法學專業,如果沒有確鑿證據,不會做出如此嚴重的判罰。即使孫楊上訴,恐怕翻盤的希望也微乎其微,除非能有做出毀壞樣劑的合理解釋。

孫楊的職業生涯將遭遇毀滅性打擊;

雖然大家都不願看到這樣的結果,但是還要面對現實。八年禁賽,無疑給孫楊的職業生涯打入死牢。不僅如此,孫楊也許還要面對高額代言索賠。2019年美國的ESPN統計出球員收入榜上,孫楊位列全球第43位,測算孫楊的商業代言費為246萬美元(約1700萬元人民幣)。確實孫楊涉及的代言非常多,比如361度、貝因美、榮耀手機、吉利汽車、意大利頂級腕錶品牌沛納海等國內外知名品牌的代言人。如果禁賽不可逆轉,孫楊的商業價值將遭遇滑鐵盧似下滑,甚至一些國外品牌還會追究孫楊的違約責任。所以孫楊真的輸不起,不僅是賽場內的,賽場外的經濟損失更是無法挽回。

放手一搏,做最後努力;

如今的孫楊已經沒有退路,據悉在得知國際體育仲裁法庭的判決結果後,孫楊已經第一時間聯繫上訴事宜。目前只有全力一搏,如果孫悅真的以暴力方式破壞藥檢,那麼被處罰也沒有什麼可說的,畢竟都是自己做的事,就該承擔後果。我認為,檢驗人員身份不明,孫楊拒絕檢驗沒有錯,但是如果真的是以暴力方式破壞讓人抓住把柄,那麼就是孫楊該付出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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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孫楊請儘快脫離母親的包辦式教育思維,她的保姆式思維自斷孫楊的前程和後路。

這兩天孫楊的母親是最難過的。孫楊是母親的心頭肉,即使這個母親在怎麼堅強,但是一旦自己的兒子受到損失,也會變得異常的柔弱!孫楊的母親在今天接受採訪的時候,回答記者說的話讓人很有感觸,“不敢多說話”!

但是這麼多年來回首我們看一看孫楊所走過的路,他的母親是經紀人兼保姆,所有的一切都包辦,所以一切導致孫楊處理問題的時候,那麼任性,那麼暴躁,那麼沒有全面的顧全大局的思想,而導致於出現了偏頗的處理過程,無獨有偶。

難道這裡邊,母親沒有一點責任嗎?這麼多年一路走來,和教練鬧掰,無證駕駛,耍大牌,怒慫記者等等一系列的事件,都看得出來,楊氏慣壞她的熊孩子,可當他第二次重新又獲得了大量冠軍的時候,大家似乎被光環蓋住了他的弱點和缺點,然而性格決定命運,當他再次走向失敗,大家恍然大悟,其母親才從在孩子中間起到了一個怎樣的成長作用?

孫楊母親接受電話採訪,質疑假消息太多,不敢多說話。

但是此時孫楊的母親住嘴了,為什麼?這就是因為想要保護孫楊!這種思維來的太晚了。

現在的網絡太發達,很多信心都可能被過度的解讀,而孫楊現在處於風口浪尖,所以最好的保護方式就是不要多說話,即使有真相,有委屈也要憋著,因為作為孫楊最親近的人很容易被喜歡搞事情的人發掘出問題來!

一切都已經晚了。因為木已成舟,一個孩子成長成什麼樣子,會不會處理問題?有沒有處理問題的理性和智慧?這好像不是一天兩天能教得出來的,而是母親長期潛移默化帶動出來的,面對現在出現的問題,光環之後的思考,孫楊的母親是不是該好好想一想了?

所以說現在的孫母即使心直口快,想要發洩不滿為了自己的兒子也不能隨意發洩,更不能當著媒體的面發洩!所以說孫楊母親楊明承受了更多的委屈,更有的是,孫楊的母親承受的痛苦要比孫楊還多!

希望明天的孫楊能夠自立長大,具有再多的冠軍光環,你沒有獨立,沒有長大,而一直是被母親照顧下的巨嬰,這有什麼意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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噴子們都說孫楊是沒有錯,判罰是因為砸瓶。好吧,問題來了,瓶子是孫楊他媽打破的,那麼就應該讓孫楊他媽去打官司,和孫楊有毛關係?就相當於一群人在和法官吵架,然後一個人拔刀捅死了法官,你不能判那群人個個都是死罪吧,你得找那個拔刀捅法官的人算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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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端正態度,吸取教訓,上訴內容別糾纏另外二人有證沒證,在部分中國人看來,建築工人不配做檢查官助手,但這種歧視也許仲裁官會反感。孫楊應檢討砸盤行為系一時衝動,爭取減少禁賽年限這才是上策。假如禁賽2~3年,堅持訓練,下屆奧運會孫楊還是可以再創佳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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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認為,孫楊被禁賽8年的事件結果目前還不好定論,孫楊本人在自媒體上表示對此事也很有信心,已上訴。



無論事態的發展結果如何,只能說他的職業生涯有一定的變數,但不意味著到無法挽救的地步!

首先,孫楊在對事件做進一步的爭取!

以下是孫楊在2月28日自媒體上的表態,用了N個“堅信”和“感謝”!

第二,回顧一下他的冠軍生涯業績


每一位能成為世界冠軍的優秀運動員,他一路走來除了有驕人的運動技能之外,都一定有自己克服困難的頑強毅力和不服輸的拼搏精神!相信孫楊也具備這樣的精神和能力!

孫楊是奧運冠軍、世界泳壇名將!也是世界泳壇唯一一位200米自由泳、400米自由泳、1500米自由泳冠軍世錦賽大滿貫冠軍的得主,也是唯一一位400米自由泳四連冠,800糜自由泳三連冠,男子自由泳單項金牌數世界第一的冠軍!



曾帶著感冒併發症狀頑強拼搏,奧運會4場3冠,戰勝最大對手僅5秒差距!

第三 職業生涯的發展不只有一條路

孫楊被禁賽的事件如果是最終結果,那麼對於一位不到30歲的世界冠軍來說,的確是職業生涯的一個損失,但是也不能說就只有一生嘆息,孫楊的職業生涯道路還很漫長,尤其在國家的體育事業方面還有其他方面可以作為的選擇!




8年對於一位世界冠軍來講是漫長珍貴的,但是從職業生涯的角度,體育事業運動員是核心,但也不只有運動員,還有教練、運營、管理等其他諸多方面的工作選擇,條條大路通羅馬,每個崗位都需要人才!


從其他行業人士的生涯紀實來看,不少精英人士都經歷過職業生涯中的挫折,並且經過不斷調整而重整旗鼓,再創新的輝煌!

希望孫楊也能夠面對變化與挑戰,度過難關,開創新的前程!


王雲Sunny


孫楊被禁賽八年,無疑是近段時間國際、國內最火爆的體育事件。目前,孫楊還有一線希望,但可能性真的不是特別高。主要原因是瑞士聯邦最高法院受理仲裁上訴案件,只對程序是否合規進行審查,而孫楊和WADA都簽署認可CAS仲裁程序的協議,儘管孫楊方面稱還有證據,但那些證據能起多大作用,估計很難。

關於案件本身,其實爭議點也挺多的。雙方爭議焦點是檢測官及助手是否都需要有完整手續:孫楊方面認為三人都需要完整授權,理由是《指南》中規定的;WADA認為只要有一人授權即可,《指南》不是強制性規定,為此WADA還請自己的專家也就是《規則》的起草著來進行解釋。其實,對於這點我認為是程序最大的問題,法律的解釋應該是事前的解釋,而不是事後你說怎樣就怎樣,否則就亂套了。比如說我們國內的司法解釋,只對解釋生效後的行為有效,除非它有利於行為人。WADA的行為,無疑就是說規則我說了算,我說是就是。另一方面,WADA同時公佈了《規則》和《指南》,《規則》是法律,《指南》更像是具體實施辦法,自己發佈的東西自己說不具有意義、也不可能實行,也是打自己的臉。從法律角度看,作為運動員,我有理由相信WADA的《指南》是一種權威性的文件,也是WADA希望的檢測規則,那麼我這樣要求檢測人員也是對WADA的一種督促,希望它能更科學的開展檢測工作。

話又回到孫楊方面,他的團隊很不專業。翻譯問題凸顯出孫楊和他的團隊對聽證會準備不充分,很難想象面對生死攸關的時候居然如此大意,也許是過於自信吧。孫楊的母親在聽證會上完全被牽著鼻子,一方面說明孫楊目前準備不足,也是非專業人士的正常反應;另一方面也反應出中外庭審的差異,我們國內更加註重證據本身的論證,代理人是不允許提出帶有誘導性問題,而聽證會上的律師一直誘導孫楊的團隊。

CAS本身可能也是有問題的,比如判決書中沒有提到孫楊團隊提出的證據,沒有允許武兵出庭等等,一定程度上妨礙了司法的公正性。仲裁庭畢竟不是法院,更何況是國際仲裁庭,法律之爭有時候不那麼重要,更重要的是秩序之爭。孫楊的案子很難贏的一點在於,CAS不可能為了孫楊去損害WADA的權威,他們不得不維護以WADA為首的世界反興奮劑秩序,即便WADA有錯他也辦法。

最後,我要說的是,公平他不是絕對的,體育領域也不例外。就拿興奮劑來講,歐美國家可以有很多運動員申請藥物豁免,但我們的運動員不可能通過,因為我們沒有話語權。即便是在我們的強勢項目上,兵乓球、羽毛球、跳水都屢屢被針對,改規則、壓分,更何況是我們的弱項游泳呢。加上東西方價值觀、立場不同,我們一旦出問題會被無限放大。面對這種情況,我想我們的運動員需要更加謹慎,不能給別人可乘之機。


順也競技


沒有其他途徑,只能走法律程序向國際體育仲裁委及國際泳聯進行合理的訴求申訴。常言道: 身正不怕影子斜,真的假不了,假的永遠真不了。國際體育仲裁的裁決具有一定的權威性,做出這樣的裁決也是有一定的依據和理由,申訴翻案有一定的難度,可以說希望不大。


大冷459


不管孫楊能否挽救自己的職業生涯。至少要在中國起訴那個姓楊的女人,她不會有外國國籍吧?就拿仲裁結果說事吧,說飛檢沒完成。沒有完成是不是主檢官同意的雙方簽字認可的?還是孫楊逼你們沒完成的?不帶走血樣是不是主檢官簽字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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