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巴中:個人買房減徵契稅受疫情影響企業可申請緩繳公積金

支持項目加快建設

順延項目開發期限

順延合同簽訂和價款繳納期限

推進地下車位(庫)去庫存

優化項目監管資金服務

落實金融支持政策

加大住房公積金支持力度

落實稅收優惠政策

優化房地產用地結構

活躍房地產交易市場

日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國家稅務總局巴中市稅務局等六部門聯合制定《巴中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防範和化解城鄉建設領域風險的十條措施》,《措施》自3月3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期間,國家、省、市出臺相關政策,應嚴格遵照執行。

項目開發期限順延期間不計違約責任

《措施》明確,我市疫情防控一級響應期間和一級響應結束後2個月內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的房地產開發項目,經企業申請,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可延期繳納,延期繳納時間自施工許可證核發之日起最長不超過6個月,並在竣工備案前結清。

因疫情影響造成延期動工、復工、竣工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對出讓合同約定的開、竣工時間扣除我市疫情防控一級響應期後再順延不超過2個月;順延期間不計違約責任。疫情影響造成已出讓土地延期交地的,由自然資源和規劃主管部門協商用地單位,參照項目開、竣工時間順延的方式順延交地時間。

受疫情影響企業可申請緩繳職工住房公積金

在稅收優惠政策方面,《措施》指出,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徵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稅率徵收契稅。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徵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徵收契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增值稅。個人買賣住房暫免徵收印花稅、土地增值稅。

《措施》明確,要加大住房公積金支持力度。針對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可按規定申請在2020年6月30日前緩繳職工住房公積金,緩繳期間繳存時間連續計算,不影響職工正常提取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對參加疫情防控的一線工作者,住院治療、醫學觀察或實施醫療隔離觀察的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以及因疫情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職工,在疫情防控應急響應期間不能正常歸還公積金貸款的,可電話申請經公積金中心核實後,不作逾期處理、不計罰息,應償還的貸款本息須在2020 年6 月30 日前償還。

支持未開發房地產用地調整用途

《措施》指出,在符合規劃的條件下,支持未開發房地產用地調整土地用途和規劃條件,轉換用於國家支持的疫情防控、新興產業等用途的項目開發建設。按照新用途或者新規劃條件開發建設的項目,應按程序重新辦理相關規劃、用地手續,重新核定相應的土地價款。在容積率、建築密度、綠地率和建築限高等規劃控制性條件不突破、不影響城市景觀和項目配套使用功能的前提下,支持用地單位根據市場狀況,對未動工項目(包含已動工的項目中未實施的棟號)的工程設計方案按規定程序批准同意後進行調整,並完善有關用地手續。(記者 張維 袁靜)

原標題:個人買房減徵契稅受疫情影響企業可申請緩繳公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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