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反映】在云岩区友谊路120号前的马路上,一辆车号牌为贵A·N2158的银灰色宝马车在斑马线上已经停了3天,影响行人过马路,希望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部门回复】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云岩区分局:执勤民警已赴现场核实处置,现场对驾驶人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并对其予以警告。
<center>/<center>近日,市民张先生向贵阳市网络问政平台反映称,在云岩区友谊路120号前的马路上,一辆车号牌为贵A·N2158的银灰色宝马车连续3天占用斑马线停放,影响行人过马路,希望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center>/<center>2月29日,记者致电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云岩区分局,该局综合科民警胡其虎告诉记者,通过调取监控核实,确认私家车贵A·N2158车辆在2月27日晚20时48分至2月29日15时57分期间,一直占用斑马线停放,并派民警陈俊赶赴现场进行核实处置。
<center> /<center>机动车占用斑马线停放该接受怎样的处罚?胡其虎告诉记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且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违法代码10393),当处以警告或罚款150元的处罚。
针对贵A·N2158车辆占用斑马线停放的处置情况,胡其虎告诉记者:“疫情期间,我局在实际工作中坚持以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工作方式进行交通管理。考虑到当前正是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道路上车流、人流较少,为做好驾驶人警示,民警现场对驾驶人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并对其予以警告。”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刘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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