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九江公安局發佈的文明養狗 《倡議書》


九江公安局發佈的文明養狗             《倡議書》

九江市公安局發佈了針對九江市區養狗人士們的倡議書 :要求養狗人士不要攜帶犬隻(導盲犬除外)進入國家機關、醫院、學校、車站、商場、體育館等重要場所和人員相對密集的道路、公園、廣場、景區景點、公交車等公共場所及政府確定的其他禁養區(犬隻參加必要的免疫、檢疫活動除外)。

遛犬時使用牽引鏈(繩),並注意避讓老年人、殘疾人、孕婦和兒童。攜犬外出請隨身攜帶小鏟、塑料袋、衛生紙等,及時清理犬隻排洩物。

約束好您的犬隻,休息時段避免影響他人正常生活,如遇周邊鄰居強烈反對,要自覺放棄飼養,共同維護良好的生活環境

要自覺為愛犬戴上嘴套,防止犬吠影響他人休息。發生犬隻傷人等事件,請第一時間幫助受害者進行診療,並承擔相應責任

及時到社區辦理犬隻登記,定期注射犬隻疫苗。

飼養人對病犬、傷犬、死犬應當妥善處置,不得隨意遺棄。

養犬行為是個人素質和社會責任的綜合體現,反映了市民的文明素質和城市文明程度。廣大養狗市民朋友們,做一個文明、自律的養犬人,為共建美好文明九江城而共同努力!(以上信息來源於九江公安官網)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