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重点!2020年省公安厅1号文件解读!

重点!2020年省公安厅1号文件解读!

重点!2020年省公安厅1号文件解读!

全面提升公安机关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浙江公安出台实施意见

加强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工作

2月27日,从浙江省公安厅获悉,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大抓基层、大抓基础”的重要指示和公安部《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工作的意见》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提升公安机关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省公安厅出台《浙江省公安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也是2014年以来,省公安厅出台的第四个加强和改进派出所工作的1号文件。

《意见》指出,公安派出所是县级公安机关直接领导的派出机构,是维护辖区稳定、守护一方平安、服务人民群众、推进基层治理的综合性战斗实体。派出所是全部公安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基础防控工作的主要承担者和建设者,是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要求公安派出所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牢记新时代公安机关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的重大使命,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构建现代警务模式,切实担负起多元化化解矛盾、全时空守护平安、零距离服务群众的职责任务,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

《意见》明确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工作目标任务,把创人民满意、保百姓平安作为派出所工作的第一目标,扎实推进派出所警务智能化、执法规范化、保障标准化、队伍正规化建设,切实增强实力、激发活力、提升战斗力,经过三到五年的不懈努力,实现符合新时代要求的派出所警务体制机制基本完善,公安基层治理水平全面提升。

《意见》要求全面把握基层基础工作新内涵,主动顺应信息化时代新要求,积极应对风险社会新挑战,把数据和信息作为最重要的战略性基础资源,把排查、化解、管控风险作为最重要的基础工作,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全面提升保一方平安的能力和水平。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局,建立健全与城乡基层治理体系相适应的新型社区警务机制,构建更加广泛的警务共同体,不断完善基层社会治理机制,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意见》对认真做好深化“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推动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综合机制建设、打造共建共治共享警务共同体、提高服务群众水平、优化警务运行机制、加强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增强民警综合能力、落实固本强基制度保障、加大基础设施和装备保障力度、提升队伍建设水平等重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此外,《意见》要求各级公安机关牢固树立大抓基层、大抓基础的鲜明导向,始终把派出所工作置于优先位置,建立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落实、警种部门协同配合的责任体系,做到职责明确、责任落实,履职尽责、失职追责。各警种部门要坚持机关围着基层转,切实履行自身基础业务建设的主体责任,为派出所提供强有力的保障服务和支撑,让派出所有更多的自主权。

《浙江省公安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工作的实施意见》解读

日前,《浙江省公安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平安时报》记者专访省公安厅治安监督管理总队相关负责人,就《意见》有关情况进行解读。

问:制定出台《意见》主要基于哪些方面考虑?

答:2019年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以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及公安机关站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大抓基层、大抓基础”重要指示的政治高度,就加强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工作作出了一系列决策部署。为深刻领会、认真落实一系列部署要求,进一步总结固化近年来各地经验做法,上升为制度和规范,更好地以排头兵的姿态,全面加强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工作,有必要制定出台符合浙江实际的具体实施意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全省派出所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在研究制定过程中,副省长、公安厅厅长王双全多次作出批示指示,副厅长金伯中主持起草修改,各地公安机关及基层所队和厅属警种部门提出了许多宝贵意见。

问:今年省公安厅1号文件的主要内容和精神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答:今年省公安厅1号文件在认真贯彻公安部总体要求的基础上,从我省实际出发,提出了加强新时代浙江公安派出所工作的15条要求。主要内容和精神可分为三部分。

第一部分明确了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工作的职责任务、目标任务和基层基础工作新内涵。即第1-3条,该部分重申了公安部关于派出所的职责定位、使命任务、主要目标。在此基础上,从“枫桥经验”诞生地这一特殊地位出发,明确提出全省公安派出所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构建现代警务模式,切实担负起多元化化解矛盾、全时空守护平安、零距离服务群众的职责任务。在工作目标方面,进一步重申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民意导向警务理念,把创人民满意、保百姓平安作为派出所工作的第一目标,做到警务围着民意转、民警围着百姓转。强调要准确把握基层基础工作新内涵,主动顺应信息化时代新要求,积极应对风险社会新挑战,把数据和信息作为最重要的战略性基础资源,把排查、化解、管控风险作为最重要的基础工作,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全面提升保一方平安的能力和水平。这些目标和要求,既充分反映了公安部精神,也突出体现了浙江公安走在前列的责任担当,具有一定的前瞻性。

第二部分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派出所工作的重点。即第4-14条,可概括为五个方面。一是按照三年为期、全面提升的总体要求,深化“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继续实施“百所示范、千所提升”工程,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确保我省创建活动始终走在全国前列。二是按照“最多跑一地”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多方力量联动、网上网下结合、处警调解同步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调处在现场、解决在始发、吸附在当地。进一步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四个平台”和全科网格管理服务体系,深入开展“智安小区”“智安单位”等系列平安创建活动,努力为我省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增添成色。三是着力构建以“两喊一不叫”为目标的和谐警民关系,深入实施公安“最多跑一次”改革和为民服务新五小工程,不断完善群众工作机制,提高服务群众水平。四是推广实施以“一个目标、三项重点、新五小工程”为基本内涵的枫桥警务模式,优化派出所警务机制改革,在全省统一构建以“两队一室”为基本架构的勤务运行机制,积极探索建立集多种资源与功能于一体的联勤警务站,打造基层社会治理的第一平台。五是全面落实固本强基制度保障,持续推进清廉警队建设,扎实开展岗位实战练兵活动,在全省树立一批派出所工作的标兵和能手,不断提升派出所队伍建设和保障水平。这些既是我省前期工作的亮点,也是下步努力的重点,必须一以贯之抓好推进和落实。

第三部分明确了工作责任体系。从我省工作实践看,必须把派出所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特别是要落实好县级公安机关的主体责任。为此,《意见》第15条明确要建立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落实、警种部门协同配合的责任体系,做到职责明确、责任落实,履职尽责、失职追责。各警种部门要坚持机关围着基层转,切实履行自身基础业务建设的主体责任,为派出所提供强有力的保障服务和支撑,让派出所有更多的自主权。下步,省公安厅还将制定《加强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进一步细化年度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具体措施。如今年全省要再确定100个“枫桥式公安派出所”重点培育单位,明年继续以省两办名义通报表扬30个全省“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全省“智安小区”2020年建成数要翻一番,总量达到8000个,2022年实现全覆盖;以“两队一室”为基本模式的派出所勤务运行机制今年要基本调整到位,每个县级公安机关要建成启用一个以上联勤警务站;社区民警占派出所警力比例要逐步达到40%;结合全警大练兵活动,每年有计划选树一批标兵和能手等等。我们相信,通过三到五年的努力,我省公安派出所工作一定能够率先实现公安部和省公安厅党委提出的工作目标,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END-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办案调查,一律通过上门或者请当事人到派出所等公安场所的方式面见当事人,绝不会通过电话或者网络直接调查处理,更不会要求当事人汇款、转账。与此不符的,公民可视为涉嫌诈骗行为,可直接拨打110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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