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公司有同事三年兩次懷孕,請假和休假很久,總共上班沒超過半年,你怎麼看?

酷夏的風哥哥


我在國貿那邊工作的時候,研發部門有個女生懷孕後,由於歲數大,想著保胎。於是在懷孕後的第二個月就不來上班了,每隔兩週會給部門總監一張大夫開的請假條,然後就離開了。後來乾脆就請同事把請假條帶過來,自己乾脆進步出現了。研發總監找我商量此事,我說你跟對方電話溝通一下,看對方的想法,如果態度好,就停薪留職,給對方繼續繳納社保和公積金;如果態度不好,就勸離吧。

溝通後,該同事態度整體上不錯,協商後決定:公司給她繼續繳納社保,但是不再保留勞動合同,等她生完孩子再溝通。

你們公司同事三年兩次懷孕,請假和休假很久,總共上班沒超過半年,這個情況一定要跟員工和他的部門領導溝通一下。如果是客觀情況,那就要正常對待,不要做得太無情。如果是該員工確實有問題,那麼就應該動用一些手段了。

但是儘量不要做違法的事情,最好是善待員工。因為善待員工的是做給在職員工看的,如果公司做得非常過分,實際上節約了一小部分錢,但是失去了人心,讓很多同事寒心,也是很划不來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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