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跳槽时老公司非要你留够一个月,但新公司要求一周内入职如何解决?


解决这个问题不难,别被双方的要求限制住了,而是要左右逢源,主动提出一个解决方案,与双方分别协商。

多大的生意都是可以谈成的,别说这几周的时间了,除非你重要到惊动中央,日期不能更改;或者火箭马上就要发射,需要争分夺秒……恐怕你不会重要到这个程度吧?很多所谓的"非要",其实只是满足了领导的存在感和权力欲,你不在老公司留够一个月,这个公司肯定不会垮,甚至丝毫不会受到影响,所以所谓的"非要"其实是可以谈的。

另一方面,新公司让你一周内入职,从招聘方的角度来说是可以理解的。因为招聘方需要你越快越好,能早一点出成绩,早点体现价值,尤其是社招的人,希望能够即插即用,省去中间磨合过程。但是有一点我们一定要注意,就是有些公司那么快的让你入职,无非是想尽快用你这个廉价劳动力,临时顶替一段时间,等事情解决了,可能你就不那么重要了。这种情况,往往折射了这家新公司背后管理的问题。

越是那种让你尽快入职的,可能越是要救急,并不表示你很重要,千万不要把救急和重要划等号。甚至有些急着让你去,只是一种招人抢人的策略,等你进去之后,发现并不是那么急。这一点需要你自己去把握的。

了解了双方的心理,你就可以有针对性让双方各退一步,往中间靠拢,比如半个月的时间,一般就可以得到妥善解决。针对老公司,你可以私底下找领导谈,希望自己能够早一点走,有什么需要后续可以随时联系。做这件事主要是为了打消领导的顾虑。跟领导谈的过程中,一定要把去新公司的时间明确告诉领导,以防无限期的拖下去。

为了打消领导顾虑,请站好最后一班岗,把工作交接好,可以列一个详细的工作交接清单,最好要求指定一个工作接收人,可以不厌其烦的培训教会这个人。一般来说,开明的领导有成人之美,不能纯粹为了一己之私留下你一个月,让你白白丧失了好机会。

如果这些方法都不奏效,也难以协商的时候。你可以在提出离职之后请假,去新公司上班,按照新公司的需求,尽快熟悉角色、熟悉工作。只不过这时候需要你辛苦一下,两头的事情都得干,只不过重心发生了偏移。

最后,如果这些方法都不奏效的话,我只能建议你,多着眼于未来了。

喻派职言,今日头条签约作者,15年人力管理经验的职业导师,关注我了解更多。出版有《绩效管理顶层设计》、《互联网+人力资源管理新模式》等专著。

喻派职言


这个是很常见的苦恼。都说离职见人品。离职的时候既要好好交接,不与原来公司产生不愉快,也要好好安抚新公司。这时候挺考验你在原公司的一些人际关系的。


前阵子我们公司有同事离职就闹得很不愉快。原因是申请离职很突然。原因那同事面试的那家公司隔了很久才突然给他回复,得知肯定的答复之后他申请了离职。并且要求一周之内就要走。


我们公司虽然没有强求一个月,但是人事也觉得这种突然离职带来很多麻烦。最后那位同事跟人事大吵了起来,并且要求尽快算清楚工资。闹得非常不愉快。虽然最后在一周之内走了,但是也不欢而散。

首先,我们要明白:

1,一个月虽然是企业享有的权利,但不是硬性规定,只要你交接好

很多公司就是怕员工突然这么走了,又临时招不到人,岗位空缺,会给公司造成影响。毕竟招一个合适的人也很难。这就要求你在交接的时候做到仔细认真,一般招不到人的话会提前交接给直属领导或者同事,把文件归类整理,把未完结的事项都备注清楚,让他们接手起来觉得负担不重。


2,站在相互理解的立场上,跟人事部门沟通

其实人事部门也只要你交接清楚就可以。但是她也怕如果短时间招不到人会无法交代。这时候跟人事部门沟通要站在相互理解的角度。


3,跟新公司说明具体情况,本着对原公司负责的态度

新公司也可能面临急着需要到岗的情况,这时候跟新公司沟通的是要本着对原公司负责,做事有始有终的态度。让新公司明白,虽然无可奈何,但是也可以理解,也可以通融。


总之,离职的时候千万不要因为这个问题跟公司闹得不愉快,这样得不偿失。不损坏双方的利益,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发挥自己的沟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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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媛笔记


选择跳槽,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心仪的单位,新单位要求一周内入职,老东家说了,不行,必须坚持一个月。很多人认为,这件事非常棘手。其实,没大家想的那么复杂。

首先说说老东家为什么要你坚持一个月,很简单,这是劳动法赋予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这一个月时间,一是企业招聘或调整顶岗人员,二是要进行工作交接。所以说,企业这么要求离职人员,合理合法,并不过分。

按正常情况分析,如果你在企业不是表现太差的话,企业刁难你的可能性不大。既然排除了刁难的可能性,那么就有商量的余地。此时,需要特别注意一点,千万不能头脑发热,而跟企业闹僵,那样对自己百害而无一利。

应该怎么办呢?首先要跟老东家好好谈一谈。企业的顾虑无非就是一点,工作能否顺利交接。而你的诉求是加快办理离职,争取一周内办情交接,然后顺利离职!那么,双方就有了一个交集,那就是工作交接。此时,你应该把工作做细一点,起草一份详细的工作交接清单,包括工作指引,注意事项,职责权限,待办工作等等。拿着这个去找领导谈,你把工作列的清清楚楚,新人一看就能上岗,领导一般不会为难你的。

然后,需要跟新单位好好沟通一下。沟通什么?入职时间!要防备一周之内不能正常入职,给新单位打个预防针!怎么沟通?需要站在职责素养的高度去谈。告诉他们:“我很珍惜这份工作,但是,原单位需办理工作交接和新人培养,我必须要做到善始善终,不能不管不顾一走了之。这是一个做人原则问题,更是一个职业道德问题。希望新单位在入职时间上考虑一下我的难处……”如果你这样沟通,新单位肯定会理解你!


管理那点事


目前按《劳动法》的规定,如果是正式员工正常办离职,需提前30天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所以,如果你是在确定新公司后向老公司提出的离职要求,那么公司留你一个月的时间做交接,是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

对于新公司要求一周内入职的情况,反而不太合理。通常对方人事都会确认你是否在职,如果知道你在职要么会衡量你离职后能入职的时间,要么招的急就不会考虑还在职需要交接的候选人。所以新公司明知你目前在职,却依然要求你在一周内入职反而显得很不合理。

建议你

1.和新公司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协调入职的时间,强调你已经提出离职但还需要按照规定办交接,和新公司确认能入职的时间。

2.和老公司,你的上司打感情牌,求情,阐明自己的情况,希望老公司能尽快放你走人。

如果你强行要在未完成交接工作的情况下就离职,可能会要承担一定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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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问题在职场上其实挺典型的。

原公司可能早不想呆,但没有合适下家。所以一直拖着。而当下家出现时,又来不及及时提离职,导致只能先以在职身份前去应聘。结果聘上后,向老东家提离职时,被要求留够一个月。

按《劳动法》的规定,如果是正式员工正常办离职,需提前30天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如果是试用期就好办。提前3天告知公司就可以。但题主这个情况明显不是试用。所以,老公司要求你留够一个月是一个合法合理的要求。因为你所负责的工作需要交接,同时公司也需要时间招人来顶替你走后留下的空缺。

但新公司又要求一周内入职。这个问题有两个解决办法:

1、与原公司友好协商。可以找你的上司多打打感情牌,动之以情,因为只要有人能对你所负责的工作进行接收,做好交接。对于原公司来讲倒也不至于非要留你一个月。但这个就得看你原来在公司的人缘如何了。因为很多公司现在为了减少开支,在人力成本方面的管控都很严苛,每个人的工作量都很大的。要再额外加工作,很少有人愿意。另外也要与新公司做好沟通,尽量多争取一点时间哪怕两三天,以应对一些预料外的突发事情。

2、如果协商不成,那就要做好衡量。是否能承担强行离职所带来的后果。因为正常离职只要你提前30天书面申请。那30天满你就自动离职了,公司是没有权利让你继续留下的。但如果时间不够,如果你强行离职,那么因你离职给原公司造成的损失,比如:为你支付的培训费用;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这些都需要你来买单。当然,原公司会有举证的责任。但只要他证明因为你强行离职给其带来了经济损失,那你基本就得赔。所以要做好衡量。如果觉得此后果你能承担,那就直接去新公司报道。反之,则没有办法,老老实实干完30天,然后重新再寻找工作。以后在有类似事情一定要做好计划。

在职场当中,现在的《劳动法》对于劳方的保护还是很完善的。但同时也会在一定程度上保证资方的利益。就换工作而言,裸辞是最不好的。尽量是提前找好下家,但和老东家也最好是提前有沟通。以免出现此种情况。


淡茶一杯论古今


这种情况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你“骑驴找马”,并没有正式提出辞职,就获得了一个新的机会,当然多数人也都是这么做的。

唯一的问题在于新单位要求的入职时间很急。

你能怎么办呢?劳动法对个人的保护还是多于企业,所以即使你真的要走,上家单位也拿你没办法,只是我们不能这么处理,要根据情况来分析。

第一,当前的工作不愉快,且公司对你并不公平,提出辞职后上级属于刻意为难。

这种情况下,虽然你没有按制度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那你完全可以离开,只要下一家企业不需要离职证明等。但还是建议尽量沟通,不要搞的太僵。

第二,新机会很好,现在的工作呢,一般般,属于有好机会就想走。

建议你好好沟通,如果跟新公司商量自己要对现在公司负责,毕竟突然甩手对公司不好,需要两三周或者一个月的交接,看新公司是否同意。也许这样还会让他们觉得你这个人有责任感,当然如果对方不同意,真的很着急,你是一个非常紧俏的职位,那么这个时候你就要考虑你的承诺是什么?你已经如果跟新公司签约了,那么你就要对不起上一家公司,这个时候需要很好的去沟通,甚至承诺他们在一定时间内如果有有问题,可以在下班时间给予新接手同事一定的响应支持。

而且要主动放弃当月收入以及一些正常辞职可能得到的资金。

第三,公司对你不错,就是新机会太诱惑,梦想很久了。

诚恳地跟公司说声抱歉,而且用一周时间将自己的工作计划,工作经验进行一个总结,尤其是有正进行的项目,一定要把状态和未来的思路说清楚,不要让公司出现真空状态,这也是一个职业化表现。

总的来说,有情有义,有责任的人,迟早会有好结果。


胡浩老师职场问答


按照劳动合同,人才离职时(除试用期内的人才),需要提前一个月向公司申请。所以,老公司要求你一月后离职,是对的。

但有以下几种情况,你不需要一个月的时间:

1、公司严重违法或该公司对从业人员身心造成严重危害的。比如公司明知道这样做,对员工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影响,但还让员工去做。

2、公司没有签劳动合同或为员工缴纳社保的。

3、还有其他。

你对比一下,如果公司没有违法,建议你还是一个月后在离职。至于楼主说的新公司要求一周之内到岗,是不是有点急了。根据老王的经验,老王认为,任何公司招聘,都会给候选人一月的离职时间,如果新公司连员工正常离职时间都不给,这样的公司不去也罢!

老王碰到一位候选人,也是遇到这种情况,新公司要求候选人基于入职的,但原公司又不放人。这时候,到底该怎么处理?

老王认为,如果按照法律来说,需要一个月的离职时间,但你非要把脸撕破,你也可以提前走人,但别忘记了,你要是提前走人,你以后的职业通道真的可能就断送了。

原因很简单,很多企业在录用新人时,都要要离职证明和做候选人的背景调查。

假设你真的撕破脸的离职,企业完全可以给你开一个没有按规定时间离职的离职证明,估计新公司肯定不会录用你。就像成都一个程序员,由于急着去新公司入职,不做工作交接。企业只好给他开一个没有做工作交接就离职的离职证明,导致最后新公司也拒绝录用。

所以,老王建议楼主,一切按照法律来进行!


猎头老王


确实有些困难,但也并不是没有解决的方法,通常在职场上解决此类问题,都是用“双方妥协”的折中方案。“双方妥协”也是职场上用来解决分歧的常用途径,职场高手都是利用此方法的高手。


到底什么是“双方妥协”?

我们到服装店看好了某件衣服,想买这件衣服,于是问店主“这个多少钱?”,店主说380元。我们一般会回应“太贵了,便宜一点吧?280怎么样”,店主于是说“280真不行,你看这样吧,300给你!这是最低价了”。最终你300元买了这件衣服。


这个过程就是双方各让一步,展示诚意,最终以某个中间价成交,这就是双方妥协的一个简单例子!所谓双方妥协,就是为了达成最后的交易,双方都不固执的坚持自己的意见,而是考虑对方的实际困难,选择各让一步,从而将问题解决。


了解了“双方妥协”这个解决分歧的方法,我们就可以来看看你目前的公司和新公司他们各自在坚持什么。


公司为何非要留够你一个月?

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只要员工提交辞职申请,公司就有权利再留员工一个月。假设你是5月30提交的辞职申请,公司让你6月30再离开,是合情合理合法的。因为公司需要你和接替者交接工作,保证公司的业务工作不受影响。


完全可以这么说,留你一个月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交接工作的。如果你可以在更短的时间内完成交接,公司完全可以让你提前离开。比如你一个周内就将所有工作交接完毕了,公司其实留你一个周就可以了。


但也有例外,在下面这三种情况下,公司会让你必须留够一个月:

例外1:你从事的是某种不可或缺的工作,且短期内找不到合适的接替者。在这种情况下,公司为了自己的利益考虑,肯定是能多留你一天,就多留一天。实在没有办法,那就留足你整整一个月!


例外2:你从事的是某种经验性较强的工作,且不允许出差重大差错,虽然公司现在有接替者,但公司怕接替者一时达不到你的水平,倾向于让你多培养一段时间,能留足你一个月的,肯定留足一个月!


例外3:你可能得罪了领导,所以领导故意让你为难。领导为难员工一般都是通过“卡”各种手续,让员工无法正常入职新公司,这种情况虽然比较少见,但很多企业都切切实实的发生过。


新公司为何要求你一周内入职?

通常情况下,新公司在招聘时,都会问一句“请问你什么时候可以入职?”,既然他们要求一周内入职,基本上就意味着这个岗位目前比较急迫。但是也有可能仅仅是策略性的要求,而不是真的急迫。


1、真急迫!

这种情况其实不多见!首先较大公司的岗位都是螺丝钉,包括CEO也是,一个月没有CEO,公司都正常运转。其次较大公司的岗位都有“接班计划”,一人走了自然有人顶上。所以招聘一个岗位,真正急迫到要求一周内必须入职,其实不多见!


2、假急迫!

这种情况比较多见!公司之所以要求这么快入职,其一是为了让员工尽快熟悉工作,熟悉公司;其二是为了方便考察,入职后如果不合适,还可以立即辞掉再招聘;其三是HR为了应付用人部门的要求,用人部门天天说没人,那我只能让候选人尽快入职。


总之,通常情况下,新公司让你这么快入职,其实并不是真的这么急迫。大家都是做HR的,谁都知道辞职有一个月的留用期。


你要如何应对?推动双方妥协!

1、对目前公司的策略:

  • 善用关系:和领导坦诚沟通,请领导吃饭,让领导明白自己的困难,希望领导看在多年的感情因素上,能够帮助自己尽快离职。

  • 表示帮助:向公司明确表示,自己离职后,一段时间内,公司有什么事情需要自己帮忙的,自己非常乐意帮忙。

  • 态度明确:一定要将自己的紧迫感明确无误的告诉公司,公司对一个急需离职的人一般不会太强迫,因为担心即使强留下他一个月,他会捣乱制造负能量。

2、对新公司的策略:

  • 强调重要:反复强调自己对前公司的重要性,表示有一堆工作需要交接,这些都需要时间,一周内入职很难做到。

  • 坦诚困难:将自己可能入职的时间告诉新公司,比如15天或者20天等,表示自己在前公司的离职手续确实需要这么长时间。

  • 加强沟通:和新公司的HR和新领导,保持密切沟通,定期汇报自己的离职进展,暗示新公司自己马上就要入职,不要再面试其他人了。

因此,解决的方法,就是两头撮合,推动双方都作出一定的让步,让目前公司早放你几天,让新公司让你晚入职几天。按照职场的规律,只要你足够真诚,一般情况下双方公司都会做出一定让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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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再出发


发生这种事情,我首先会判断新公司提出来一周到岗的需求是不是必须的,还是:最好是一周内,其实缓缓也可以。

劳动法规定,员工提出离职之后企业有权利要求一个月后正式离职,这一个月的时间是给老东家安排新人员到岗和交接工作用的,新公司不可能不知道这一点。

所以有时候HR喊出一周到岗的要求并不一定是真的需要一周到岗,而是一种常规的试探手段,你能一周到岗最好,实在不行我也可以等等。

如果HR提出一周到岗的需求时,就可以直接抛出问题:

“我能理解公司目前用人比较紧张,我也想能够尽快到岗,但是您也知道按照正常离职流程需要一个月的时间,相信贵公司对离职员工也是这样要求的。您看如果没有什么特殊情况的话能不能到岗时间再调整一下,我也是一个对工作认真负责的人,虽然离开了上家,但是收尾还是需要做好的,不能拍拍屁股就走人。当然,最终我还是会充分尊重公司的决定,谢谢您的理解!”

这样说的话,有以下几点好处;

第一:肯定了自己对新公司的尊重

第二:阐明了自己的责任心和遵法意识

第三:表明了自己无法一周到岗的原因

第四;没有把话讲死,留了一条后路。

所以往往HR听到这段话的时候会给予比较靠谱的答复,不是特别的原因也不会为难你。

但是如果是比较特殊的情况,必须一周内到岗就另当别论了:如果一周到岗的原因是某个由你负责的项目一周后正式启动,必须有你这个负责人参与,那么这个要求是可以理解的,我们需要和老东家争取提早离职。

一般来说,你在原公司的口碑和人缘都还好的话,也不会太为难你,毕竟你已经提离职了,领导知道留你也留不住,无非就是如何把你手头上的活最大程度的交接给下一位员工的问题。

我们必须抱着诚恳的态度和领导谈提前离职的事情,在谈判时要注意几点:

1、感谢领导平时的关照,感谢公司多年的培养。(领导会觉得你的态度很不错,很会做人,也很尊重他)

2、阐明一下下家要求一周到岗的真实原因,表明自己也比较希望有这个机会去接那个项目,希望领导可以理解。(实话实说没必要撒谎,都已经要走了,不是平日有仇不会刻意为难)

3、承诺在一周内把工作交接完毕,并汇报下手头的工作内容及进度,给出交接方案;并且承诺如果一周之后接手人还不是很上手,自己愿意继续提供服务,直到接手人完全独立。

所以当你如此有诚意的沟通时,公司也一般不会太为难你。

切忌一拍两散,一个是:会在业内留下不好的名声。另一个在办理离职手续的时候也可能受到阻挠。总归是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

我们思考一下如果即将离职,那么应该如何把工作交接干净呢

1、列一张工作交接明细表。

比如如下图所示,需要要明确的交接项目,还有人员签字处。

2、自己、接替人和领导三方在场的情况下,明确交接表上的内容已经足够充分,有无遗漏,征得领导同意之后,再开始交接。

3、工作交接过程中,接替人了解了某一项内容就在该项后面签字,一项一结不拖泥带水。

4、交接完成之后,三方最后一次碰面,确定没有遗漏,接替人大致已掌握该岗位工作内容,离职员工正式走人

5、若离职后接手人还有疑问,在不影响新工作的前提下尽力给予帮助和解答。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


胡悦杨


按照劳动法规定,除试用期外正式员工离职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交离职申请。而新公司又要求你一周之内入职,说明新公司招人很急,或是很看中你的能力。当然,如果是看中你的能力,那你可以跟新公司协调下,把入职时间往后延迟,要是新公司急招人,那还是算了吧!也可以与老公司协商,空闲时间帮忙处理交接,事在人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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