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從專諸到聶政:《史記·刺客列傳》中的“義”有時只是一種奴性


從專諸到聶政:《史記·刺客列傳》中的“義”有時只是一種奴性

戰國時代,列國之間關係錯綜複雜,權臣們也爭風吃醋,相互之間的鬥爭可謂無所不用其極。小到聯姻拉關係,中到外交斡旋,再到刀兵相向,十八般武藝一樣不少。實在沒轍的時候還有刺客上場。對這些刺客,司馬遷《史記》當中專門給他們留了一席之地,寫了一篇《刺客列傳》。把刺客們放到列傳來寫,可以看出司馬遷對他們的評價是相當高的。

司馬遷撰寫《史記》,並不僅僅是記載歷史本身,而是在寫作的過程中擺出了自己的立場和感情。他給項羽立傳,用的是“本紀”,是把項羽當帝王來寫的,沒有因為項羽是本朝(漢)的敵人而把他當做“寇”;寫陳勝用的是“世家”,是把起義農民陳勝當作“王侯”來看;把刺客放到列傳之中,是把他們當作了“公卿大夫”。所以說《史記》是一本有立場的史書,是一本有溫度的史書。然而,世易時移,兩千多年後的今天來讀這本被譽為“史家之絕唱,無韻之離騷”的史書,對其中的某些價值判斷應該辯證地分析。

從專諸到聶政:《史記·刺客列傳》中的“義”有時只是一種奴性


《刺客列傳》中一共記載了五位刺客:曹沫、專諸、豫讓、聶政和荊柯。五人之中,曹沫是魯國將軍,在魯齊兩國的結盟大會上用匕首逼著齊桓公把侵佔的魯國國土還給魯國,此舉和藺相如類似;荊柯為燕太子丹刺殺秦王,以謀求燕國的安全。這兩位他刺殺對象雖然沒有個人恩怨,但關乎國家利益,是國之大義,非一般刺客可比。另外三位就不太一樣了。

專諸為吳國公子光刺殺吳王僚,這是統治者之間的權力之爭,沒有是非對錯之分,是純粹的利益搏殺。後來的史實證明,公子光——也就是事成之後的吳王闔閭並不是善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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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讓的主君智伯被趙襄子所殺,豫讓為報智伯知遇之恩捨命刺殺趙襄子,事敗而死。評心而論,趙襄子要比智拍賢能得多,第一次抓住刺客豫讓,被他的義所感動直接將他放了,第二次抓住時,雖然沒有放過他,但對豫讓所提的過分要求竟然答應了,將自己的衣服脫下來讓豫讓刺了幾劍。可以看出,趙襄子並不是一個殘忍嗜血的惡人。

聶政為嚴仲子刺殺韓國的國相俠累也差不多。嚴仲子和俠累爭寵而產生了矛盾,互相欲置對方於死地。可聶政只是一個普通的個體屠戶,和他們八杆子打不著,嚴仲子的一番禮遇就讓他和俠累同歸於盡。假如是俠累找他刺殺嚴仲子,他宰的就是嚴仲子了。

從專諸到聶政:《史記·刺客列傳》中的“義”有時只是一種奴性


這三起刺殺事件有很突出的共性。首先,他們都是普通平民,既沒有顯赫的身世,也沒有豐厚的家產,與達官貴人沒有交往,更沒親戚朋友擔任什麼高官;其次,他們與刺殺對象往日無冤、近日無仇,除了豫讓是為主報仇,專諸和聶政和買兇者也沒什麼交情;第三,專諸和聶政的指使者們找他們純粹就是買兇拍人,也正是為了這個目的才對他們禮遇有加,主動送他們錢財也不是出於什麼情義,更不是因為對他們的敬重;最後,根據當時的實際情況來分析,他們去行刺基本沒有生還的可能,所以也不是為錢殺人。

總結起來看,他們行刺的目的只有一個:報答知遇之恩,正是所謂“士為知己者死”。如果說智伯對豫讓尚有知遇之恩的話,公子光和嚴仲子對專諸和聶政就只是純粹的利用。那為什麼專諸和聶政就這樣死心塌地地被人利用呢?

從專諸到聶政:《史記·刺客列傳》中的“義”有時只是一種奴性


在那個時代,人與人之間是高低貴賤等級分明,平民百姓通常連王侯將相們的面都見不著,即使有機會碰著了,貴人們斜也不會斜他們一眼,普通人想結交王侯們比登天還難,如果能有機會和王侯們握個手,回家這手三個月都捨不得洗。現在這些貴人們和“我”請我吃這麼豪華的酒宴,和我平起平坐地喝酒,不僅對“我”尊重有加,還口口聲聲求“我”這個義士幫忙,這是多大的恩德、多大的榮耀啊!不要說要“我”一條命,要“我”十條命也得給呀。至於誰是好人誰是壞人,請“我”辦的事是正是邪都一概不加考慮。這樣的思想基礎,說到底就是自輕自賤,根子乃是一種奴性。在這樣的價值觀裡,判斷人事的標準只看對我怎麼樣,完全沒有道德的判斷因素。這種價值觀,在一千多年後的梁山好漢們身上仍然一覽無餘。好漢們價值判斷的依據就是關係的親疏而非正義所在,所謂的“替天行道”更多的則是一面幌子。直到魯迅先生筆下的阿Q,這種奴性的影子幾乎一點都沒有變淡。

從專諸到聶政:《史記·刺客列傳》中的“義”有時只是一種奴性


中華民族歷來有“以史為鑑”人傳統,讀歷史不能只是津津樂道於有趣的故事,更要對史書上的人和事做出積極的價值判斷,吸取傳統精華,拋棄封建糟粕,這樣才有利於我們反思歷史,有利於民族的進步,才能從真正意義上實現民族的偉大復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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