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老年人是再婚好,還是結伴過日子好?

南北遊子


我認為,要判定老年人“再婚”和“結伴”兩者之間的好與不好,不僅要看人品,看兩人相處時感情發展的程度,還要考慮好雙方的財產、兒女等方面的因素。這是需要有一個時間過程的,畢竟再婚家庭不同於原配家庭。

兩位想生活在一起的老人有了一定的感情基礎,可以先結伴,可以像現在的一些年輕人那樣試婚,兩人結伴生活在一起的時間可以長一些。在這個過程當中,雙方經過了相互的磨合,就能夠更清晰地判斷出兩人適不適合在一起生活,畢竟雙方各自都帶有許多原生家庭生活的痕跡。

在兩位老人磨合的過程當中,還要與雙方的子女進行磨合,以此來判定雙方子女對他們接受與否。在此基礎上,還要能夠開誠佈公的商定好財產等方面的一些事項,比如存款及房產的使用權限等。

在這些問題都有了比較明確的安排後,如果雙方都同意,子女也認可,再婚當然比結伴好一些,因為大家心裡都踏實,也不必顧及外人的說三道四了。不然的話,就有可能因為再婚以後出現這樣或那樣的矛盾糾紛,弄得大家心裡彆扭,以致於沒法在一起生活了。

如果是不幸福的晚年生活,那還不如自己一人,或者跟著自己的子女生活,本來一輩子都不容易,到老了,還找氣生,那何必呢?


李錫林


這個真不好說,各有各的好處。

先說發生在身邊的例子吧。

二叔是退休教師,工資不低。二嬸去世後,他不到60,兒子已經結婚,有一子一女,女兒沒結婚,在市區沒房子,老家有兩套,一套是他的,一套是兒子的。二叔後來經人介紹,認識了一個市區老太太,老太太沒工作,她也有一子一女,都結婚有了孩子。二叔和那個老太太先是沒領結婚證,結伴過日子,對於二叔的工資的去向,兒子兒媳也是緊盯著,二叔也是對老太太有所保留。

後來,二叔得了食道癌,但及時的做了手術,在做手術的時候,還出現了狀況,一段時間不能自理,兒媳不方便伺候,(女兒已嫁到外地),而老太太並沒有嫌棄,盡心伺候,二叔恢復的很好。這件事以後,二叔認識了老來伴的重要,和老太太領了證。一來是讓兩人安心攜手到老,二來二叔死後,做為遺屬的老太太可以每月領國家的補助,算報答老太太。

至於二叔的工資,不知道如何協商的,兒子兒媳也沒鬧,即使後來,老家開發,二叔拆遷所得的房子也進行了合理的分配,雙方也沒鬧。

所以,我認為,老人如果找到心善真心的另一半,還是領證結婚的好,畢竟結伴過日子,沒有合法的身份,就不能心安,有時也不能做合法身份該力行的義務和應得的權利。

不過,在再婚前,一定把各自的財產和死後的財產做好協商,還有死後的喪葬問題,這樣,才避免雙方兩家發生矛盾,讓兩個老人過好晚年。


空谷幽蘭27


我認為先結伴過日子,看看對方的人品,再考慮再婚問題。跟大家講件事,我是聽我母親講的。去年秋天,收穫季節,母親和好幾個老太太在街上坐著聊天,聊著聊著,來了一個外村的老婦人,年紀大約六七十歲,打聽村裡是沒有打光棍的老頭。大家問她怎麼回事?老婦講:自己老頭去世了,在另一村找個老頭被打出來了,想在你村找一個。母親那幫老太太裡有個熱心腸的,趕緊就把她領到一戶老頭家裡。聽母親講,那老婦在老頭家幫摘花生掰玉米,幹了八天活,又走了。我問母親怎麼回事,母親講:可能老頭對她不好。我不免為她的命運擔憂了起來。老年人重組家庭,牽涉很多事情,子女條件好,不用老人幫還行,如果條件不好,需老人幫,矛盾就產生了。結伴過日子,像上文的老婦人,你對我不好,我可抽身就走,不用麻煩地還要離婚。如果長期相處,兩個人能合得來可以考慮再婚,受法律保護了,生活多少還有點保障。關於老年人再婚好還是結伴過日子好?只能說各有各的好處。


老媽也可愛


對於老年人是再婚好,還是結伴過曰子好,一直以來都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爭執不斷。

一、老年人找個老伴一起過日子,這樣能夠互相照顧,安享晚年,在這點上大家都是毋庸置疑的。

以前說過我的一個小姨的故事,小姨是因為總是受小姨夫的家暴,才被迫離婚,然後經人介紹,認識了一位比小姨要大二十五歲的老幹部。

在八十年代初期,兩人年紀差距這麼大,還是讓人難以接受的,我小姨和她家人斷絕關係,老幹部的兒女則提出一不能領結婚證,二老幹部必須把家裡現有的全部積蓄拿出來以後,小姨他們才能在一起。

就這樣小姨和老幹部一起生活了二十年,二000年老幹部突發腦溢血去世了,在小姨忙著料理後事時,老幹部的兒女過來,把家裡所有值錢的東西全部帶走,最後連喪葬費都沒給小姨留一分。

就因為沒有結婚證,小姨就算是打官司都打不贏。最後經過多次協商,老幹部的房子可以讓小姨住到死為止,但錢是分文沒有,無奈之下,五十出頭的小姨,只能靠給別人幫廚養活自己。

二、所以不要再說結婚證沒用了,關鍵的時候沒有還真不行,結婚證能讓自己的婚姻合法化,能夠受到法律保護,有了結婚證至少能讓婚後財產得到保障。

三、我們縣中學有個女英語老師,老伴去世十多年了,等孩子們成家以後,經人介紹認識了一位同樣也是老伴去世的、哈爾濱的退休老師,倆人職業相同、志趣相投,在一起有說不完的話,因為各自都是有些家產的人,為了日後麻煩,最後決定搭夥過日子。

天冷了他們就去哈爾濱,因為那邊有暖氣,等到來年春暖花開,再過我們這邊來,除了生活費共同負擔,其餘的開支都是AA制。

因為沒有經濟糾葛,倆人的關係十分恩愛,就連兩家子女相處也十分融洽。經常是大家一起相約出去旅遊。

找一個條件差不多的搭伴過日子,沒有壓力,好聚好散,這樣一起生活也行。

所以老年人無論是再婚,還是結伴過日子,都得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適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


波波姐的退休生活


作為女性,最好別找老伴,基本上你就是給他做免費保姆,醫院裡看到絕大多數都是老太太照顧老先生,我一大姐二十年前曾說過:我不會再婚,再除非婚的男人對我特別好,否則憑什麼我去伺候他?年輕時沒有享過他的福,老了憑什麼吃他的苦?


細雨梧桐athena


我的觀點就是:無論老年人再婚,還是臨時結伴生活,只要是兩個人在一起過夫妻生活那就都必須要領結婚證,進行婚姻登記,千萬不要有私婚的想法。

為什麼我會這樣說呢?

因為只有你們兩個人正式登記結婚,那才能名正言順的在一起生活,這樣的生活才能合乎法律上的意義。

有的老年人說了,我們兩個人都到了太陽落山的年齡,七老八十了,要是再到民政部門登記結婚多丟人現眼啊,還不如不領結婚證私自生活在一起呢?我說那真的是一個錯誤的想法。

如果老年人是再婚的話,沒有什麼丟人現眼的,經常說的一句話,“少年夫妻老來伴”。既然一個老年人失去了另一半,就應該再從重新找一個老伴,這樣的話雙方都互相之間有一個照應,同時又減輕了子女的負擔,這是何樂而不為的事情呢?

在這個歡樂幸福的基礎上,只要是兩個人在一起過著夫妻之間的生活,就必須要登記結婚,千萬把怕麻煩,也不要怕丟人現眼,因為這樣做才是合情合理的。

你們兩個老年人生活在一起,也可以結婚前商量好了,也就是說婚前嫁給你,或者是婚前娶你,但是有一方先走了也可以埋葬在原來的愛人身邊,沒有必要和你埋葬在一起。

如果說彼此之間都溝通好了,你們兩個再到民政部門進行婚姻登記。

我的話意思就是,千萬不要做沒有結婚證的婚姻,就是領到了結婚證,只要是一方先去世了就按照婚前的約定繼續行事。

反正就是你們兩個人在有生之年,能夠相扶到老為止。

一句話說到底,夕陽紅的愛情也是甜蜜的,夕陽紅的婚姻也是幸福的。

人生不求來生來世,只要能夠現現實實!

我們這邊就有一夕陽紅老年人,這個老人65歲了,他的老伴得了重病離開了人間,子女們又都在外面工作,真的不能長時間待在家裡陪伴著父親。

就是能逢年過節,或者是父親過生日才能回去看看父親。平時裡只有父親一個人在家裡過著孤獨寂寞的生活。

有一次,他在鎮上的集市上他偶遇到了中學時代的女人,這個男人就問她趕集了,他們兩個老年人就站著閒聊了一下。

這個男人無意從談話中得知,她的男人也去世了,也是一個人生活。

這個男人就對她說,他想再找一個人生活,意思就是試探一下這個女人的看法,誰知道這兩個一拍即合,雙方都有這樣的想法。

彼此回家後都給自己的子女商量了一下,孩子們都並沒有什麼意見,只是不想領結婚證,就是私婚在一起吧!

這個男人就對這個女人說道,咱們兩個人在一起生活還是登記結婚為好,但是我們兩個人只要有一個人先走了,那這個人就可以埋葬在生前愛人的身邊,不能埋葬在現在愛人的身邊,就這樣雙方都互相同意了以後,並且又立下了文書,這才是他們兩個老年人順利結婚了。一直都現在他們兩個人仍然在一起不離不棄地生活著。

由此可見,真的是最美不過夕陽紅,夕陽是晚開的花,夕陽是一段未了的情。只要是老年人能夠幸福快樂走完這一生,就是再找一個老伴也在情理之中的事情。也不是什麼見不得人的事情,但還是要領一個結婚證為好,千萬不要怕麻煩,也不要怕被別人笑話,因為老年人也需要幸福生活……

好了友友就分析到這兒吧,小夥伴們對這個問題有什麼看法呢?歡迎大家都留言評論一下吧!如果你喜歡我就關注我。我是中國情感喬存興


情感V觀喬存興


有個女的,四十多歲,離婚後找到一個省城的男人,以為自己是小縣城的,能找到一個省城的男朋友是自己的造化,兩人認識不到一個月就迫不及待的登記結婚。婚後才知道,那個男人是個媽寶,什麼事都聽他媽的,而他媽又像黃世仁他媽,時時處處都監督著兒媳婦的一言一行,沒有任何自由而言,更主要的是那個男人有一個七八歲患自閉症的兒子,生活基本不能自理需要照顧。那個女人後悔不已想要離婚,那個男人死活不同意,就這樣拖了五六年,婚是離了,那女人也是身心俱疲,浪費了幾年大好時光。這就是再婚登記的最大弊端吧!我所知道的我們單位再婚的都是不登記的多。


開心八哥1001


老年人是再婚好,還是結伴過日子好?我認為這個因人而異。如果是60歲以內的人,可以考慮結婚,最好門當戶對,經濟能力相當,但現實中男大女小,女的沒有經濟來源或住房,找男人是為了解決吃飯和居住問題,男人是為了找能照顧自己的保姆,談不上什麼感情。如果是60歲以上的老人,我覺得就沒必要去結婚,結伴過日子就好了。再婚是一件很複雜的事情,男女雙方一般都有自己的小孩,出於私心,這也是人性所為,會更多顧及自己的孩子,在感情和經濟上會有偏心,這也是人之常情,子女對待再婚父母的另一半,也有防備心理,感情難以融合,矛盾容易產生。總而言之,再婚的人,幸福的不多。





元老師vlog


老人再婚好,還是同居好,都好。

經濟是基礎,愛情價更高,情投意合,抱團取暖,找個免費保姆,老牛吃嫩草…

百萬富翁,百萬,只能買間廚房,千萬,買套兩居.室,應改為富豪,再婚,可以老牛吃嫩草。不吃。拉倒,可選的太多了,這種人,少之又少。

經濟條件不好,還想吃嫩草,你吃草,她吃錢,同事,喪偶再婚,找個三個孩子的母親,無工作,孩子幼小,錢吃光了,一拍兩散。

家庭殷實,兒女自立,孝順,無力照顧老人,找個忠厚老實,身體健康,能伴隨老人終身,老人走後,後孃生活也有依靠,我一親家,就是這樣,前夫也有孩子,上進心不強,為了防止啃老,規定後孃房子只有居住權,不準賣,主要保證老人有安身之所,繼子女也不想要這點財產,晚年有困難,未改嫁,繼子女經濟上給予支持。

老年文化女性,找個情投意合的男友,搭夥過日子,互相照應,雙方兒女支持,發展成合法夫妻,白頭到老,.為兒女省了很多煩心事,錢,是小事。

還是原配老伴最好,無新鮮感,也無磨合期。不用在婚姻上花心思。我就是這樣的老人,已經堅守一輩子,時日不多,過好每一天,白頭到老,操心少,無大喜大悲,平淡生活,日子過得更長。



結伴過日子好。

先說說領證不好的原因:

首先,財產糾紛不是最主要的,有的人在領證時就簽下約定,將來財產怎麼處置。所以即便領證說好的該是誰的還是誰的。

其次,俗話說:江山易改本性難移。老年人的性格及生活習慣已經形成,不可能因為新老伴而去刻意改性格和生活習慣。領證前即便磨合過,總有一些習性會在領證後的柴米油鹽醬醋茶中暴露出來,如果遇到兩個人都是強勢的那種人,日子過的也不舒心。如果兒女們再幹涉,日子更沒法過了。

第三,領證後住誰的房子,誰的孩子來的次數多,另一方的兒女基本就不來了,另一方基本就和自己的孩子疏遠了。

再者,好多領證的都是女方年輕點又沒退休金,想通過領證給自己的晚年生活換取生活保障。平時照顧老頭,老頭先走了,除了房子可以繼續住,還有國家給的撫養費。

本來一輩子不容易,臨老了還受氣,就是給自己找不開心。

所以,最好別領證,這樣誰也不受誰的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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