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監察委管轄案件,在移送檢察院後批捕前,能否會見並閱卷?

呂博雄刑事律師


監察委的調查屬於“政治行為”而不是“司法行為”,此時律師不能會見。

監察委管轄的案件,在監察機關將案件移交給檢察機關之前,律師不能會見,更不能閱卷;

如果監察委管轄的案件,移交檢察機關後,檢察機關退回監察委補充偵查的,律師可以會見,但仍不能閱卷;

監察委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的,律師可以會見並閱卷。

監察委管轄的案件,移送檢察機關後到批捕前,這段時間,仍屬於偵查階段,律師可以會見,但不能閱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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