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3 梁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杨明辉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已作出有罪判决

杨明辉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梁河县人民法院撤销原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的缓刑执行部分,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与前罪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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