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9 商標權侵權的條件是什麼呢?商標保護類別有哪些呢?

在知識產權中商標權的意義重大,對商標保護企業是一直很重視的,那麼關於商標權侵權的條件是什麼呢?商標保護類別有哪些呢?今日黃金律洲團隊榮幸請到了北京商事糾紛律師晏豔為您解讀商標侵權及保護類別相關方式有關問題。


商標權侵權的條件是什麼呢?商標保護類別有哪些呢?


北京商事糾紛律師晏豔:

一、概述

  對於商標權的具體意義,晏豔律師在這裡表示這是指商標所有人對其商標所享有的獨佔的、排他的權利。對於商標的註冊,晏豔律師表示在我國商標權的取得實行註冊原則。也正是因此,晏豔律師在這裡強調,商標權實際上是因商標所有人申請、經國家商標局確認的專有權利,即因商標註冊而產生的專有權。

二、侵犯商標權的構成條件

商標侵權的條件,在晏豔律師看來還是有多種情況的。對於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相同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晏豔律師表示可能造成混淆的。銷售侵犯註冊商標權的商品的。偽造、擅自制造與他人註冊商標標識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與他人註冊商標標識相同或者近似的標識的。

將與他人註冊商標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為企業的字號在相同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或者以其他方式作突出其標識作用的使用,晏豔律師認為這容易使相關公眾產生誤認的,進而也就達成了侵犯商標事實的結果。

仿製、摹仿、翻譯別人註冊的著名商標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許不相相似商品上作為商標使用,誤導大眾,晏豔律師在這裡表明這會致使該著名商標註冊人的利益受到危害,因而會侵略商標權。將與別人註冊商標相同或許相近似的文字註冊為域名,並且經過該域名進行相關商品宣揚或許商品交易的電子商務,容易使相關大眾發生誤認的晏豔律師在這裡表示也會構成侵權事實,給別人的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危害的同樣如此。

三、商標保護概述

商標保護是指對商標依法進行保護的行為、活動,商標保護也是指對商標進行保護的制度。晏豔律師表示,商標保護使商標註冊人及商標使用權人的商標使用權受到法律的保護,告知他人不要使用與該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追究侵犯他人註冊商標專用權的違法份子的相關責任。這保證廣大的消費者能夠通過商標區分不同的商品或服務的提供者。

對於我國商標法,晏豔律師特別表示,一般是以註冊商標的專用權為保護對象。註冊商標的專用權,在晏豔律師看來一般是以核准註冊的商標和核定使用的商品為限。這是區別和判斷侵權與否的一條重要界限。對於“核准註冊的商標”,晏豔律師認為這是指經商標局註冊的可視性標誌。關於“核定使用的商品”的問題,晏豔律師認為這是指經商標局核准在案的具體商品。註冊商標所有人無權任意改變商標的組成要素。對於不涉及商標權保護範圍的使用行為,則不作為侵權行為追究。

四、商標保護類別

1、商品商標、服務商標

  商品商標與服務商標是按照商標的使用對象不同所作的劃分,商品商標是表明商品來源的標誌,而服務商標則是服務提供者標明其服務並與他人相區別的標誌。什麼樣的使用對象,應當使用商品商標或者服務商標,可以由管理部門做出劃分,但這兩種商標的本質特徵是一致的,因而在法律上的一些規定是通用的。

  

2、集體商標、證明商標

  集體商標與證明商標,是按照商標的使用目的不同所作的劃分,晏豔律師表示,對於這兩種商標的使用目的,也是其各自的特徵由法律加以確定不容混淆。很明顯的一點就是集體商標只限該集體成員使用,非該集體的成員不得使用,而證明商標是註冊人自己不能使用,只能由符合一定條件的他人使用。對於集體商標和證明商標的註冊與管理,其一般事項由商標法作出規定,而特殊事項則由商標法授權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規定。

3、平面商標、立體商標

平面商標與立體商標是按照商標的構成形式不同而作出的劃分。晏豔律師表示在商標法修改前,實際的註冊中也僅受理了視覺商標中的平面商標。對於立體商標,一些國際協定中列為可註冊商標,一些國家中也確認了立體商標。

以上就是晏豔律師關於“商標侵權及保護類別相關方式”的解讀,晏豔律師認為,商標保護的作用在於使商標註冊人及商標使用權人的商標使用權受到法律的保護,告知他人不要使用與該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只有完善了商標保護,廣大的消費者才能夠通過商標區分不同的商品或服務的提供者,並同時最大限度的維護消費者和企業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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