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2 弩50把,箭700余只……警方查获“兵器库”,店主称为儿子挣学费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掌淑媛 记者 高达)近日,苏州高新警方破获了一起跨省网络非法经营弩案件,抓获嫌疑人四名,缴获弩制危险品 50 把,查获金属弩箭 700 余只,钢珠 1200 余发。令人唏嘘的是,嫌疑人中的一人孙某,竟是一个手头拮据的父亲,因儿子面临没钱上学读书的窘境,孙某选择了铤而走险。

弩50把,箭700余只……警方查获“兵器库”,店主称为儿子挣学费

一个朋友圈,牵出一起售弩大案

8 月初,一名热心群众向高新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举报,在自己的朋友圈里,发现有微商在卖弩。这条举报线索引起了高新警方的高度重视,立即向市局治安支队汇报情况,随即调集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对该线索开展查证。

弩是一种具有较强杀伤力的器材,属于国家严格管制物品,必须尽快捣毁这一网络经营弩的犯罪链,消除社会治安隐患。

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专案组掌握到犯罪嫌疑人会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小视频的方式招揽客户,但嫌疑人虚拟身份与真实身份之间的连结还扑朔迷离。民警克服了掌握信息过少的困难,加强分析研判,最终明确了三个网络账号背后的嫌疑人真实身份,决定赴山东、河北、天津三地开展落地查证和统一收网行动。

三地出差,集中收网战果丰硕

由于嫌疑人长期生活在外省,出差前专案组对嫌疑人的性格特征、生活习性、交友圈子都并不了解,要想抓捕工作万无一失,必须先耐下性子,熟悉嫌疑人的生活背景。负责在天津抓捕的民警回忆,嫌疑人董某居住的村庄距离市区近 100 多公里,而且该村没有外姓人员,即使是穿着便衣的民警也总是引起村里人的打量和敌意,专案组成员在村里很难长期驻留。为了完成好抓捕任务,专案组成员只能在董某家附近的县道边上进行 24 小时伏击守候。

9 月 24 日早上 6 时,抓捕条件成熟,在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下,山东、河北、天津三处专案组同时开展统一收网行动,成功抓获了涉嫌非法经营制式弓弩的嫌疑人孙某、粘某和董某。警方抓捕孙某时,在其家中缴获了制式弓弩 50 把,查获金属弩箭 700 余只,钢珠 1200 余发。

弩50把,箭700余只……警方查获“兵器库”,店主称为儿子挣学费
弩50把,箭700余只……警方查获“兵器库”,店主称为儿子挣学费

深挖源头,售卖弓弩经营链被斩断

嫌疑人到案后,很快就交代了自己的犯罪行为。原来,粘某通过微信群发布的广告认识了孙某,董某因为同样的方式结识了粘某。实际上,董某和粘某手头都没有货物,仅通过网络发布广告,接单后就会向孙某要货,孙某会根据他们提供的信息直接向卖家发货。

孙某是一个经营文具批发的商人。此前就因为非法经营弓弩,于 2018 年 10 月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今年 6 月,因为儿子要上学了,手头比较紧凑,孙某就想起了重操旧业,囤了一批各种型号的弩在家里。据了解,这些弩根据型号的不同,每把售价在 50 元至上千元不等。自 6 月以来,孙某共卖出过几十把弩,获利几千元。

为了切断售卖弓弩的源头,孙某到案后,高新警方进一步深挖线索,巡线追踪,终于掌握了孙某售卖的弩制危险品的来源。在省厅、市局的统一协调和指导下,在相关部门的大力协作下,专案组转战济南,顺利将供货给孙某的嫌疑人杨某抓获归案。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目前犯罪嫌疑人孙某、粘某、董某、杨某已被苏州市公安局苏州高新区分局依法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扩线深挖中。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根据规定,对非法制造、销售、运输、进口弩或者非法从事营业性弩射活动的单位以及个人持有的弩,一律由公安机关登记收缴;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弓弩杀伤力强,属于危险物品。如需进行弩的制造、销售、进口、运输使用,需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进行审批,个人不允许私自生产、制造、销售和使用。

(苏州高新警方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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