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0 “消失”十年的危改資金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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鐘山區大灣鎮紀委人員將被侵佔截留的危房改造款返還給群眾


“老郭,我們來給你送錢了……”

2019年11月14日,鐘山區大灣鎮新寨村村民郭某福正在自家院子裡曬太陽,家門口突然來了幾名幹部。

“啥子錢?”郭某福有點意外,大灣鎮紀委人員也連忙向其說明來意。

原來,2018年12月,大灣鎮民生監督員在走訪中接到幾名群眾反映,新寨村2008年實施的危房改造,自己的危房改造補助款“短了一截”。

鎮民生監督員及時將情況向鎮紀委彙報後,鎮紀委立即對該問題線索進行核實。

調查核實卻遇到了難題,因有的群眾存在如果鎮紀委不能查實,自己卻得罪人的顧慮,對調查人員閃爍其詞、推推繞繞,不願講清實情。

“請你放心,如果反映情況是真實的,黨委政府一定會為你們撐腰,我們紀委對這種損害老百姓利益的行為也會堅決打擊!”見此情景,調查人員開門見山。


聽到鎮紀委人員再三“承諾”,群眾逐漸打消了顧慮,慢慢講起了來由。

經走訪核實,幾戶群眾的證詞均指向同一人——新寨村村委委員羅祥光。2019年2月,鎮紀委通知羅祥光到鎮紀委談話,談話時羅祥光卻故作不知,更不願開口。

為打破“僵局”,調查組人員向羅祥光講解黨紀法規,嚴肅向其講解其違紀行為對群眾利益的危害,以及造成的惡劣影響。經過教育,羅祥光明白了自己行為的嚴重性,終於道出了實情。

早在2008年,羅祥光負責新寨村危房改造工作,該村村民郭某福、郭某強、王某順三戶每戶獲得14000元的危房改造補助款,羅祥光利用代群眾簽字領取危房改造補助款的便利,分別從三戶的危房改造補助款中截留侵佔2000元、3000元、4000元,並全部用於個人開支。

對群眾危房改造補助款“雁過拔毛”,是典型的“雞腳杆上刮油、螞蚱腿上割肉”,嚴重侵害群眾利益。羅祥光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責令其退還所侵佔的9000元危房改造補助款。


“隔了這麼多年,自己一直惶惶不安,雖然知道自己錯了,但始終心存僥倖,如今,心裡的石頭總算落地了!”

2019年11月14日,羅祥光來到大灣鎮紀委,退還所侵佔的危房改造補助款9000元。鎮紀委人員當天就將“遲到”了10年的危房改造補助款返還給了群眾。

“紀委的幹部來走訪瞭解,我們都以為只是走走過場,最後會不了了之,沒想過這筆錢真的要回來了,紀委的同志真是好樣的!”拿回錢的郭某福激動地說。

(鐘山區大灣鎮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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